这一趟出行实在太远,而且,身边还跟这一个李羡仙,李羡仙跟着阎九,回了金沙镇。
对于李羡仙的纠缠,阎九也不气恼,怎么说,这看似纨绔,却似乎心怀大志,身份神秘的贵公子,是阎九踏入江湖以来,所结识的第一个朋友。
阎九并不讨厌李羡仙,甚至有些欢喜,有他在旁,这一路之上,确实是增添了不少乐趣。
原本李羡仙是想要邀请阎九绕一个大远,顺路可以访名山,游美景,阎九却是委婉拒接,即已完成了任务,自然需要尽快回去有一个交代。
阎九也实在不太好意思每天都在李羡仙这里蹭吃蹭喝,虽然李羡仙似乎有着花不完的钱财,也十分大方,从不介意。
但是阎九还是觉得,这银子毕竟是自己赚的才花着舒坦,赶快交了任务领了那三千两赏钱,虽然阎九平时用钱的地方并不多,但是兜里阔绰一些总是好的。
老板娘花掌柜,早就收到了阎九即将返回半步多的消息,老早就打点好了一切,站在半步多的门口,摆出了一副盼星星盼月亮的架势。
毕竟这阎九对于半步多来说,那可是一个宝贝,虽然孙先生已然断定,这少年郎阎九不可能在半步多驻足太长的时间,但是花掌柜心里还是有自己的打算。
以这阎九的身手,那接的肯定都是大买卖,多留一日算一日,多赚一笔是一笔,就算真的走了,也就不那么心疼了。
而且现在的半步多,已经不是之前那只有一群二品三品亡命之徒的半步多,就在一个月前,突然又冒出来了一位比阎九还要俊俏的少年。
那少年自称薛三,一身白衣,肤色胜雪,那一张脸生得,花掌柜自问这一生三十来年阅人无数,无论男女,这韩三可称第一人,这张脸生得那还真是……漂亮。
好吧,除了这最朴实无华的两个字,花掌柜实在想不出任何的词汇,来形容这个薛三的样貌,什么沉鱼落雁,什么倾国倾城,什么貌似潘安,似乎用在这个薛三身上,总是还差了那么一点点意思。
花掌柜不禁摇头苦笑,真不知道如今是个什么世道,怎么但凡生的惊为天人的家伙,名字却都只是一个数字,前有阎九,后有薛三。
最初花掌柜甚至以为,这个薛三,其实就是一个女扮男装的漂亮姑娘,可是当薛三与客栈中的那些亡命徒争抢生意,一言不合,手中三尺青锋,以一敌五,眨眼间的功夫便挑了半步多三名三品高手,和两名二品浮萍客,五具尸体没一个齐全的,这果断杀伐,出手毫不留情的气概,又真的不像是一介年轻女子所有。
花掌柜自问,自己像薛三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一个泼辣的角色,武功手段也相差不多,但是一定做不到薛三这般,杀气真的是太重了一些。
虽然折了五位功夫不是太高,却经验老到的老手,但是花掌柜真是一点儿也不心疼。
这薛三的背景,和那饿着肚子闯进半步多的少年郎阎九一样,就像是打石头里蹦出来的,查无可查,但是花掌柜也无所谓了,在她眼里,管它黑猫白毛,能抓耗子的就是好猫,能接大买卖的,半步多就来者不拒。
她甚至感觉自己今年真的是走了大运,宝贝是接二连三的自己跑到家门口来了,看来以前的苦日子总算是熬到头了,真可谓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一辆浮夸奢华的马车,在一十二名彪形大汉的仆从,和一名黄衫美艳少女的簇拥下,终于驶进了金沙镇。
金沙镇的居民,全都驻足观望,这鸟不拉屎的偏远小镇,哪见过这么阔气的队伍,和这么漂亮的小娘子。
那翠花楼的头牌小红,和这黄衫的小妞儿比起来,那简直就是个村姑,一个天上一个地,完全没得看。
一名不似女子胜似女子,好一个貌似天仙下凡一般的漂亮少年,一袭白衣如雪,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花掌柜的身后。
少年看着花掌柜隔着老远就冲着那辆,浮夸得都不太有人好意思去乘坐的马车,拼命的挥动手中的绣花手帕,一副翠花楼老鸨子拉客的热情架势,冷冷的问道:“这就是你说的,你们半步多的第一人?”
花掌柜点了点头,对着身旁的少年说道:“呦,我说薛小哥,你可别这么见外,什么你们半步多,是我们半步多,你既来了这里,这里就是你的家。”xǐυmь.℃òm
这个薛小哥儿,自然就是花掌柜刚捡到的心肝宝贝薛三,只可惜,这薛三总是冷这一张脸。
薛三昨天,才刚完成了任务回来,是百里外的一个小镇的镇民集体凑出了一千两白银,想请花掌柜派出去几个浮萍客,缴了这一个月来,忽然出现在小镇附近横行无忌,掠货杀人的马匪团伙。
结果这薛三,独自一人,抗下了整个任务,一人一剑单挑一百二十三名马匪,马匪无一人生还。
回到客栈,薛三领了那一千两赏银的时候,都是寒着副臭脸,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薛三冷哼了一声,不再搭话,环抱三尺长剑,潇洒孤高的倚在半步多的门板之上,看着那越来越近的浮夸马车,就连最会察言观色的店伙计黄小二,也都看不透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马车队伍终于在半步多客栈的门口停下,而率先一步跳下马车的,不是阎九,亦不是李羡仙,而是小妮子黄燕子。
黄燕子兴奋的挑着大拇哥,指着停在身后那奢华的马车,说道:“花姐姐,你看怎么样,气派不气派?”
“嗯。”花掌柜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呵呵一笑,说道:“是气派。”
黄燕子得意的嘿嘿一笑,然后将包着刘玉亭头颅的包裹交给了花掌柜,说了一声我先回家看我爹,便即快步的跑开了。
其实早在三天前,那位中年富商,便已经把这笔买卖的尾款,一文不差给花掌柜送过来了,这五品剑侠的脑袋,现在可谓是一文不值了。
毕竟,刘玉亭初登五品,却被一名叫阎九的少年郎摘去了头颅这一事,已经在江南一代流传开了。
那中年商人虽不是个江湖人,但是还是听到了这个消息,他可不敢赊这半步多的帐,赶忙叫人乖乖的把钱送了过来,赶紧和这件事划清界限,从此往后再也不提,再也不想。
铁匠铺就在半步多客栈隔壁,黄燕子眨眼间便钻进了铺子,没了踪影。
这时,少年郎阎九才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早已经脱掉了出发时,花掌柜送给他的那一身路人甲的行头,换上了一袭潇洒俊逸的青色长衫。
这身长衫外观虽然朴素,但是用料相当考究,是在阎九与刘玉亭那一战之前,李羡仙死皮赖脸非要送给阎九的,说是能给阎九撑撑场面,并且口沫横飞,列出了一十八条阎九应该换上这件衣服去会刘玉亭的理由,阎九倍感无奈,这才收下的。
青衫衬托着阎九傲人的相貌,比之离别之时,似乎多了几分成熟,填平了一丝的稚嫩,花掌柜再次看得痴了,虽然身后还站着一个更加俊俏,赛美人的薛三,但是花掌柜却是看着阎九更加的顺眼。
而还不等花掌柜回过神来,去与阎九搭话,那一向冷脸的薛三,却是破天荒的主动靠近了过来,冲着阎九抱拳拱手,说道:“在下薛三,想跟阎兄弟你交个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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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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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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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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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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