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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返回2006>第801章 《乡村赘婿》发布
  收到主编蜻蜓的私信催稿,孙全想了想,决定不拖了。

  正好新书的大纲和细纲也都写得差不多了,那就发吧!

  虽说他目前还没开始写正文部分,但大纲、细纲完备,写正文对他来说,已经没有难度。

  当天下午,他就开始着手写新书的正文。

  对了,这次的新书……他想的赘婿文,书名很接地气,就叫《乡村赘婿》。

  是不是有点乡村小那文的气质?

  孙全也觉得有点儿,但他觉得不要紧,气质不气质的无所谓,关键看正文怎么写,只要他正文部分不写带颜色的剧情,那这书名就是个正经书名。

  否则,再正经的书名,也会因为书里的剧情,而变得不正经。

  有完整的大纲和细纲在手,正文写起来真的很快。

  当天晚上快12点的时候,他就已经码出一万多字。

  第二天又是一万多字,第三天还是这个量。

  第四天,他的码字量减半了。

  不是他卡文了,也不是他偷懒了,而是第四天,他花了半天时间,把前面已经写好的几万字内容,润色修改了一番。

  新书开篇嘛!总不能让读者看见尽是错别字。

  他不是大文豪,真写出了错别字,肯定没人认为是通假字。

  手上五万多字内容全部修改了一遍,孙全也不磨蹭,当即登上自己在起点的作者后台,创建新书,然后发了一章稿子上去审核。

  完了,随手登上QQ,把自己新书已发的消息告知主编蜻蜓。

  可能是蜻蜓跟审核编辑打了招呼,很快,第二天一早,孙全来到咸鱼工作室,打开电脑,登上作者后台,就看见后台多了一条站内短信,通知他的新书《乡村赘婿》已经通过入库审核,可以正式开启连载了。

  孙全打开起点首页,在首页搜索框,搜了一下《乡村赘婿》。

  结果并没有搜到自己这本新书。

  显然,这本新书的数据还没有完全被录入起点的书库。

  因此,他也就不急着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宣传这本新书。

  不急!

  他先更新了一章,然后煮了一壶茶,就接着码字。

  手上存稿不多,那就趁新书期更新量不必很大的时期,尽量多码点儿吧!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码扑街书。

  进入码字状态的孙全,不仅不闻窗外事,连电脑上QQ账号都没有登录。

  他码得很投入。

  但他小看了自己的书迷无聊程度。

  为什么这么说?

  有例为证!

  门房秦大爷,头发已经花白,每天坐在宿舍楼下的门房里看门,是很枯燥的,所以前几年在网文风靡起来的时候,他也入坑成了一个书虫。

  但他毕竟年纪大了,眼光随着阅历的提升而高于多数的网文读者,简单说,他看书的眼光比较挑。

  能被他喜欢的网文作品不多。

  这就导致一个后果……他经常闹书荒。

  而闹书荒的时候,他就养成了两个习惯。

  一个是用欣赏的目光打量从他门前经过的女生们。

  另一个就是闲极无聊之下,挨个点开自己喜欢的几个作者的笔名,看看这些作者的作品今天更新了没有,或者开新书了没有。

  今天又是这样,他又书荒了。

  而这个时间点,学生们都去上课了,都没女生从他门前经过,这就很无聊了啊!

  无聊之极的秦大爷端起桌上的茶缸子,呷了一口茶水,觉得有点没滋没味。

  点了一支烟,抽了几口,还是觉得无聊。

  于是,他就随手拿起手机,挨个点开他喜欢的几个作者笔名。

  一个个作者的笔名下,挂着这些作者名下的一本本小说。

  点着点着,秦大爷就点开咸鱼俺老孙的笔名。

  咸鱼俺老孙的作品,有几本秦大爷还是喜欢看的。

  当他看到咸鱼俺老孙的笔名下,多了一本他之前没看过的新书……

  秦大爷呆了呆,下意识拿起桌上的老花镜戴上,仔细瞅了瞅,疑惑地念出那个书名:“乡村赘婿?”琇書蛧

  他眨了眨眼,觉得有点不敢相信。

  他记得这个咸鱼俺老孙是起点这个网站的白金大神之一,人气非常高的。

  根据他这几年对起点白金作者的了解,白金作者们每次开新书,书名都挺高大上的,比如偷天、遮天什么的。

  他记得这个咸鱼俺老孙的名气一点都不比那些白金大神小,怎么他新书的名字……这么有乡土气息呢?

  他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点错了笔名。

  毕竟,起点已经出现了天蚕士豆。

  一些想红想疯了的小作者,就喜欢鱼目混珠,绞尽脑汁想一个和大神笔名非常相像的笔名,来蹭大神的人气。

  可……

  他仔细盯着这个笔名看了又看,发现竟然没错。

  不是咸魚俺老孙,也不是咸鱼俺老逊,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这个笔名下,有《我十项全能》、《不死龙戒》、《云中戮神剑》、《亡灵遗愿》、《这个奶爸不一般》等几本书。

  “所以这个什么《乡村赘婿》真是这条咸鱼的新书?”

  秦大爷张着嘴巴,愣在那里。

  愣着愣着,然后就乐了。

  为啥?

  因为他爱看这种接地气的题材啊!起点白金大神们的笔力,他是信任的,可大神们都习惯写高大上的玄幻或者仙侠题材,极少有人成了大神,还写格局比较小的都市文。

  像《乡村赘婿》这种乡村题材的,就更是绝无仅有了。

  秦大爷有点感动。

  难得啊!

  竟然有一个他本来就喜欢的白金大神,写这种接地气的题材。

  这就有点像世界顶尖大导演,突然宣布自己的新作……准备拍一部小成本的*****。

  这样的消息一出,对于那些本来就爱看*****的观众来说,自然是天大的喜讯。

  绝对期待不已。

  秦大爷此时就有点这种感觉。

  他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宝藏。

  然后就迫切想要尽快与人分享。

  随手点开《乡村赘婿》这本书,发现目前才更新了两章,总点击和推荐票还都只是两三位数呢!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咸鱼俺老孙的大部分书迷,绝对还不知道咸鱼俺老孙已经开新书的消息啊!

  否则,以咸鱼俺老孙目前的名气,他开新书,怎么可能就这样的数据?

  秦大爷来了兴致,当即登录自己的QQ账号,找到咸鱼俺老孙的书迷群,想也没想,就进去广而告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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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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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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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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