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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返回2006>第741章 新书开篇的切入点
  又是一个夜晚。

  还是那家酒店,还是那个房间。

  刚刚洗完澡的曹静意,又是一身雪白的浴袍,不同的是,她这次没有坐在飘窗上擦护肤霜,房间电脑和昨晚一样,也是打开的,不同的是,此时正在播放的歌曲是《加州旅馆》,一样好听。

  曹静意打开行李箱,正在挑选衣服,不过,她好像有点拿不定主意,拿拿这件衣服,对着自身比照片刻,又拿起另一件衣服对着自身比照。

  好一会儿,她依然是纠结的表情。琇書網

  然后她无奈一笑,一屁股坐在床沿上,拿起床上的手机,找到孙全的号码,想了想,发了一条信息过去。

  ——“长夜漫漫,您知道附近哪家酒吧比较好吗?能抽空带我去喝两杯吗?”

  信息发送出去,曹静意自信一笑,随手扔下手机,起身继续在行李箱里挑选衣服。

  她相信今晚孙全应该会上钩。

  他今天白天应该看见她昨晚发给他的那条短信了,他今天没理由不上钩。

  ……

  青龙湾别墅园。

  书房。

  电脑前,孙全正在尝试写新书的第一章,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准备,新书的大纲和细纲已经完备了。

  就是书名,还没有确定。

  书名的事,他也不着急,只要等发布的那天能确定下来就好。

  今晚他想试着写第一章,找找感觉。

  奶爸文……他没什么经验,虽然他如今有三个娃,却也没有多少奶爸经历,因为三个娃都不需要他亲手去伺候。

  但带孩子的一些经验,他还是有的。

  毕竟女儿都有三岁了,女儿成长的过程中,他也有参与,所以,他带娃的经验虽然不丰富,却也是有的。

  但他觉得那么些经验想写好一本奶爸文,恐怕是不够的。

  他觉得自己需要一些想象力。

  想象自己有一个娃,老婆跑了,自己很穷,连孩子的奶粉都买不起,也没什么带娃的经验,一个人带着孩子,还要想办法挣钱给孩子买奶粉、买尿布,以及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未来,而拼命奋斗。

  他需要将自己代入那样一个奶爸的内心世界。

  为此,他在电脑前,已经静坐一个多小时,雪茄都抽了三支了。

  按理说,他有大纲和细纲,写一个章节,不该有什么难度。

  理论上是这样,但他今晚准备写的是这本书的第一章,根据他这么多年码字的经验,第一章的质量和感觉,非常重要。

  网文圈黄金三章的理论已经有人提出来了,很多作者开新书都按照那套黄金三章的理论来写。

  孙全没那个习惯,他也不去管什么黄金三章,他比较任性,他希望自己的第一章就能打动读者、吸引读者。

  一章能办到的事,为什么要用三章的篇幅去做?

  为什么要去考验读者的耐心?

  这本新书,大纲和细纲已经完备了,但真正准备开写第一章,他却有点犹豫了,犹豫开篇到底是从哪里开始写?

  是从媳妇跑了开始写?还是从媳妇准备跑的时候开始写?又或者是媳妇跑了一些天之后开始写?

  这有点像是做菜的时候,拿着菜刀,面对一只鸡,第一刀从哪里下刀,往往会令人犹豫。

  有人可能会先一刀剁下鸡头;有人可能会先将整鸡从脊椎骨部位剖开;也有人可能第一刀会选择卸下一只鸡翅,再卸下另一只鸡翅……

  而孙全就习惯先剁下鸡头,再剖开整只鸡,之后再卸下鸡翅、鸡腿,最后才是将鸡的每一个部件都剁成块。

  而写小说……

  每一本新书,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即便他早就有着丰富的写书经验,但每次开新书的时候,他还是会犹豫具体从哪里下笔。

  就比如这本奶爸文,他可以从三个不同的时间段开始落笔,或是媳妇跑之前写,或是从媳妇刚跑的当天写,也可以从媳妇已经跑了N天之后写。

  根据他的经验,他知道这三个时间点,无论从哪个点开始写,都有利有弊。

  比如从媳妇跑之前开始写,好处是这本书开篇就能给读者一个很大的悬念——男主角这媳妇是不是跑?

  可以引人入胜,吸引人看下去。

  这是好处!

  而坏处就是——当男主角的老婆真的跑了,一去不回头的那种,就会让很多读者接受不了,觉得很虐,因此一定会有一部分读者弃书走人,即便他咸鱼俺老孙的名头在那里,也避免不了这种情况出现。

  如果选择在媳妇跑了的当天开始落笔……

  好处也有,能避免读者因为主角媳妇跑了而弃书,毕竟,开篇主角媳妇就已经跑了,这已经是既定事实,于这本书而言,媳妇跑了,是男主角在这本书里的起点,大家可以接受男主角开篇的时候凄惨。

  于一些读者而言,只是不能接受亲眼目睹男主角媳妇跑了的过程。

  至于坏处?

  也有!

  比如:从这里开始写的话,这本书开篇就少了一大悬念。

  至于第三种……从男主角媳妇跑了N天之后开始写……

  也有好处,可以让男主角一出场就是一种沉默寡言、平静的情绪,根据孙全的经验,男主角这样的状态出场,能给很多读者一种不错的代入感,主角的形象上,也会比较讨喜。

  很多读者都喜欢冷静、淡定的男主角。

  遇到点事就大惊小怪,或者要死要活的那种男主角,很多读者都不喜欢。

  而坏处则是:从这里开始写的话,不仅少了开篇的一大悬念,还少了不少篇幅去刻画男主角媳妇跑了之后的真实心理状态。

  简单说,就是在男主角这个人物塑造上,会因为开篇的切入点不同,而缺少深度。

  缺少的这点深度,于一些读者来说,可能无所谓,大家只是想看一本爽文,爽就够了,这些读者不需要深度。

  但对一些口味比较刁的老书虫来说,一本没有深度的作品,他们是不喜欢的。

  即便喜欢,也不会是很深的那种喜欢。

  而他孙全如今是起点的白金作者,他的书迷中,有不少都是口味刁钻的老书虫,如果不能兼顾这些口味的话,他这本书发表之后的口碑,可能就要差不少。

  到底从哪里开始写?

  电脑前,孙全还在犹豫。

  又犹豫片刻,他才终于拿定主意。

  就从男主角媳妇跑了的当天晚上开始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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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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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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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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