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关键信息,被他用铅笔唰唰唰写在稿纸上,为了尽快抓住一闪而逝的灵感,他手速提升到一个惊人的程度,而相应的,他此时写出来的文字,也没什么美感可言。
龙飞凤舞,潦草得厉害。
一切只为抓住那随时都可能忘记的灵感。
一口气写了一个多小时,稿纸写了十几页,他才吁了口气,停笔收手。
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写的信息很杂很乱,有关于世界背景设定的;有关于书中角色设定的;也有一些只鳞片爪的剧情信息;还有一些神功绝技的名字、招式等等。
灵气复苏的题材嘛,灵气既然复苏了,那肯定会出现一些神功绝技什么的。
只是,想把这本书写得好、写得精彩,只这十几页的灵感积累还是不够,远远不够。
他需要丰富这个故事的世界背景,不仅是书中的现代世界,还要架构出另外两个世界背景。
一个是传说中的神话世界,另一个则是能够将漫天神佛纷纷击杀的神秘势力的世界。
简单说,这本书,他需要架构三个世界的世界背景。
只这一部分,就是一个不小的工作量。
当然,如果想偷懒的话,不提前架构这三个世界的背景也行,但以后真正开写正文的时候,可能就会遇到各种状况,整个故事随时都可能崩塌。
“慢慢搞吧!”
孙全放下手中的铅笔,一边看着稿纸上那些文字,一边活动着酸胀的手指,轻声嘀咕。
直到此时,他才注意到自己刚才取的那个书名——《云中诛仙剑》里有“诛仙”二字,而前几年已经出现一本大热的仙侠作品《诛仙》。
孙全眉头皱了皱。
自己新书取这样一个书名,会让很多人以为我在蹭《诛仙》的热度吧?
他刚才真没想要蹭哪本书的热度。
以他现在的笔名“咸鱼俺老孙”的知名度,他开新书,也确实无需蹭别人的热度。
而且,《诛仙》是仙侠,他刚才想的这个《云中诛仙剑》却是现代社会背景下的灵气复苏类作品,两本书的题材分类都不一样。
要换个名字吗?
孙全皱眉沉吟,想了好一会,他微微摇头,不想改。
因为他真的很喜欢《云中诛仙剑》这个名字,云层中浮现的仙人被一把神秘之剑诛杀……
这是他刚才想到的灵感里最令他满意的一点,试想:如果现代社会,有一天我们无意间抬头,却看见天空中的云层里有巨大的神仙身影显现,跟着又被一把神秘的巨剑诛杀,那画面不震撼吗?
而这样的天空异象出现之后,整个世界都开始悄无声息的灵气复苏,一些资质优异的少年人,在梦中得到神秘功法的传授,是不是就显得合理多了?
《诛仙》里的诛仙,指的是一把名字叫“诛仙”的剑。
而他这本《云中诛仙剑》里的诛仙,却是真的诛杀神仙。
孙某人无意蹭谁的热度,却也不想为了避免沾染上蹭人热度的嫌疑,而刻意改掉自己很喜欢的这个书名。
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反正嘴长在别人脸上,堵是堵不住的,只要我的书迷看了这本书的内容,他们自然会知道我不是有意蹭谁的热度。
心里转着这些念头,孙全主意拿定,不再纠结这个书名的问题。
接下来的日子里,因为年尾的缘故,袁水清去公司的频率勤了不少。
公司年底的一些会议,需要她去参加。
一些年终奖励的标准、评选等工作,也需要她去拿主意。
蔡亚男整天跟着袁水清,孙全倒是不担心袁水清的安全。
他自己则依然每天往书房里钻。
写《不死龙戒》的稿子,多数时间,却是在书房里完善《云中诛仙剑》的大纲。
因为这个书名有蹭《诛仙》热度的嫌疑,所以,孙全在完善这本新书大纲的时候,非常用心。
他认为想要洗清自己书名蹭人热度的嫌疑,有一点是一定要做到的——那就是这本书的人气和口碑,都要打出来,否则他这本书蹭别人热度的嫌疑就永远洗不干净。
可《诛仙》的质量和口碑,他心里却又很清楚真的很难超越。
《诛仙》那种古意盎然的写法,他孙某人自问也确实做不到,他不擅长,也从没写过那种风格。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他难以在写法和口碑上超越《诛仙》,他又怎么能洗清自己蹭人热度的嫌疑呢?
扬长避短、另辟蹊径!
这是他琢磨良久才想出的方法。
比那种古意盎然的文风,他确实比不过,但干嘛要跟《诛仙》比那种文风呢?
《云中诛仙剑》是现代社会背景下的故事啊!要什么古意盎然的文风?
《云中诛仙剑》既然是现代背景下的故事,那就完全可以在接地气和诙谐有趣的方向去发力。
《诛仙》写的古意盎然,我就用最生活化的文字来写这本新书,越接地气越好,增加这本书的可读性和代入感。
再在诙谐有趣的方向努努力,尽量将每个章节写的有趣一点,应该也会有不错的效果。
这些只是行文风格上的,关于这本书的骨架,孙全还是打算按正统的起承转合的手法来架构这本书的主线剧情。
简单说就是用诙谐幽默的文字,来写一个很正经很严肃的故事。
他要在类型和风格上,完全与《诛仙》区别开来。
至于能否写出这样的效果?
孙某人心里还是有几分自信的。
因为他近几年的文风本来就是这样的。
从《我十项全能》到《不死龙戒》,他都在尽量用轻松、诙谐、幽默的文字来写剧情和塑造人物。
而事实早已证明他这样的写法是有市场的,读者是买账的,否则那两本书不可能取得目前这样的成绩。
年底的日子就在这样的节奏中,缓缓流逝。
1月20日,距离除夕还有五天的时候,这天早晨孙全下楼和大家一起吃早餐的时候,付蕾跟他说了件事。
当时她刚刚拿起筷子,正准备喝稀饭,看见孙全从楼上下来,在袁水清旁边落座,付蕾就停下筷子,跟他说:“孙总,咱们工作室的硬装修已经完工了,装修公司那边让我们今天验收,如果没问题的话,他们希望咱们能尽快把最后一笔装修款结一下,毕竟马上就要过年了,您看您今天有时间过去看一下吗?”
“完工了?”
孙全有点意外。
袁水清等人也讶然看来。
付蕾露出笑容,“对,昨天傍晚安装好卫生间的洗漱台,硬装修的部分就彻底完工了。”
袁水清微微颔首,转脸看向孙全,“要不你今天就抽点时间去验收一下?”
孙全嗯了声,“行!那等一下你就通知装修公司的人过来吧!咱们现场验收,确定没问题的话,当场给他们结清尾款也不是不行,但前提得是他们的活做得没问题。”
付蕾:“嗯,我明白!那我先去给他们负责人打个电话,叫他们现在就动身赶过来。”
付蕾说着,就掏出手机起身往大门外走去,明显是打算出去打那个电话。
孙全笑笑,没有阻止。
这个年底,他手头并不拮据,虽说几个月前,他刚把家里的资金拿去魔都买了一套别墅,当时几乎把手边的钱都败光了。
但那之后的几个月,他每个月的稿费数字都在飙涨,移动阅读基地那边最近几个月给他的稿费越来越高。
这个月,除了正常的稿费,还有最近半年的半年奖,前几天一次性就给他到账将近四十万。
而且,他和袁水清名下的黄焖鸡公司,最近几个月,也给他挣了不少,他这里如果需要的话,随时可以走一下程序,从公司的账目上划过来。
因此,如果装修公司给他装修的活做的没问题,结清装修尾款,对他来说没压力。
……
饭后,孙全起身招呼付蕾,“伊人!吃好了吧?吃好了我俩先去看看吧!一边看一边等装修公司的人过来就行。”
付蕾饭量不大,早就吃完了,闻言立即起身,“行!那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等一下!我也跟你们去看一眼。”
袁水清也站起身,表示要去看一看。
孙全自然没意见,揽着她肩头就往外走,蔡亚男迟疑两秒,也跟了过去,她已经习惯了袁水清去哪儿,她就跟去哪儿。
……
几人来到新别墅那儿。
一进门,孙全就看见空荡荡的一片。
但眼前的空荡荡,却和毛坯时的空荡荡是两种概念,眼前的空荡荡,指的是没看见什么家具,因为那些属于软装修。
而目前完工的只是硬装修部分,软装修部分,就需要付蕾去采购、布置了。
至于什么是硬装修?
水、电、地面、墙面、天花板、卫生间等等,与家具、家电无关的部分,基本都属于硬装修。Χiυmъ.cοΜ
而此时孙全看见的是——地面全部铺着深灰色的复合地板,墙面刮着腻子粉、刷过乳胶漆,天花没有吊灯,但在上方安装了一些大大小小的吊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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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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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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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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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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