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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返回2006>第295章 聪明人与傻子
  下一篇求票单章什么时候发?

  孙全今天是不打算发了,他计划中最多一天发一次单章,否则,他的单章写得再有趣,相信也一定会有一部分书迷觉得厌烦。

  他甚至都没打算每天都发单章,如果能确保他在月票榜优势的话。

  当然,现在第一的名次丢了,他明天是肯定要继续发单章的,这一点,不用别人催,他积极性就很高。m.χIùmЬ.CǒM

  深夜11点多。

  又一章码完,孙全上线QQ,准备看一眼有没有人找他,权当是放松一下了。

  待会儿,他准备再码一章。

  以他的理解,天天发单章也不是不行,但每天更新的数量最好还是尽量多一点,只要更新足够,读者大爷们的容忍度就会稍微高一点。

  将心比心,身为一名读者,最烦的是什么样的作者发单章?

  你如果说长得丑的,那这话题就没法聊了。

  孙全认为是那种每天更新稀烂,还天天发单章的那种作者,也许香蕉大神是唯一的例外?

  QQ刚上线,果然就响起嘀嘀的提示音。

  孙全随手点开闪动的头像,眉头微皱,因为这条私信是高中同学乐超发来的。

  老实说,他有点烦了。

  高中同学而已,他都记不清对方长什么样了,哪有兴趣老是在QQ上聊天。

  但人家私信已经发来了,不理也不好。

  乐超:“老同学!你真的要结婚了?弟妹真的很漂亮?发一张照片给我瞅瞅!我帮你把把关!”

  孙全翻了个白眼,嘀咕一句:“用得着你给我把关?”

  当然,他做人没这么龟毛,随手从网上找了张杰西卡.阿尔芭的靓照发过去。

  杰西卡.阿尔芭够漂亮了吧?

  《神奇四侠》的女主角,曾经惊艳无数人的女神级美女,孙全就不信镇不住这位高中同学。

  片刻后,乐超发来一个惊呆的表情。

  跟着发文字过来,“别闹!这是金发女郎,我要的是你女朋友照片!”

  金发的太假?

  孙全想了想,又从网上找了张少女时代徐珠贤的照片发过去。

  这次不是金发女郎了!

  他在想乐超认识少女时代的每个成员吗?

  很快,他就有了答案。

  因为乐超回复:“真的假的?这真是你女朋友?这……还真是大美女啊!你怎么找到的?你大学同学吗?”

  好吧!

  这位老同学掉进坑里了,孙全回复一个笑脸表情,并不解释。

  让他发袁水清的照片给别的男人看?

  他这个小气鬼才舍不得,至于求月票的时候,发结婚证和婚纱照,那是他跟自己的书迷分享自己的喜悦,平时私下里,他也不可能发袁水清照片的。

  事实上,最近两天,已经不止有三五个书迷在私信找他要女朋友的照片先睹为快,孙全都找理由糊弄过去。

  结婚证和婚纱照,在他看来本来就是给别人看的,但女朋友的私房照,那就是他的独享。

  你们也想看?

  知道我追她有多难吗?

  乐超很快又发私信过来,“孙全,我新书已经写了三万多字了,还没发表,你帮我看一下?顺便给我提点意见行吗?”

  看在老同学的份上,孙全回了句:“ok”。

  片刻后,乐超将他的存稿发了过来,孙全瞅了眼,确实有三万多字。

  这倒是令他对乐超刮目相看,这家伙第一次尝试写文,竟然还真能写到三万多字?

  书名:《美女同学爱上我》

  作者:乐超人

  简介:李虎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销售,有一天他去某公司去推广自己公司的产品,却意外发现那公司的老板,是他的大学美女同学,更令他意外的是,美女同学拒绝买他的产品,却在他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说:“李虎!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李虎很诧异。

  半个月后,他和这位美女同学结婚了,但这仅仅只是他们这个故事的开始,李虎做梦也没想到这位美女同学跟他结婚的原因竟然是……

  ……

  看到这里,孙全已经很意外。

  他发现乐超这位老同学第一次写网文,竟然没犯什么错误,至少从书名到简介,他是挑不出什么毛病的。

  如果一定要挑点毛病,他觉得这个书名和简介,都似曾相识。

  书名像李无常的《总裁老婆爱上我》,也像老鹅的《我的大明星女友》,简介……有点像他记忆中曾经一度很泛滥的那种无线风的霸道女总裁的文风。

  但如果不从这些方面挑毛病的话,只从书名和简介的水准来看,孙全是挑不出什么毛病。

  至少他认为在07年、08年,这样的题材是很容易出成绩的。

  他发现自己之前,似乎有点小看这位高中时期的学霸同学了,第一本书就有这个水平?

  乐超:“怎么样?你在看吗?”

  乐超又发来信息。

  孙全回复:“明天给你意见,这么多字,我一时也看不完。”

  乐超回复一个笑脸,跟着有回复:“行,那麻烦你了,还有,你女朋友真的很漂亮!结婚的时候记得通知我一声,我去喝你的喜酒!”

  还真把少女时代的徐珠贤当我女朋友了?

  孙全微微失笑。

  忽然有点期待如果自己结婚,真的通知这位老同学来,等这位老同学看见袁水清的时候,会不会诧异问他:咦,老同学!你这么快就换结婚对象了?你原来的女朋友呢?

  想想还挺有趣的。

  不过,如果真请他的话,孙全觉得这事得提前跟袁水清打个预防针,别到时候,袁水清真以为他不久之前,还有一个什么前女友,那乐子就大了。

  ……

  次日上午,孙全花了半个小时,帮乐超看了一下那本三万来字的新书。

  正文部分的内容,让他确定乐超应该确实是第一次写网文。

  因为他的文风很飘忽,简单说就是还没有形成自己的文风,几乎是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

  行文的过程中,无用的废话写了不少。

  但剧情上,却又意外的还行。

  有主线剧情,也有不时穿插的支线剧情。

  就是写作手法上,还有点想炫技的毛病,孙全竟然在他这短短三万来字的篇幅中,看见倒叙和插叙的手法。

  不时还来一段排比句。

  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明显的毛病了。

  但看完之后,孙全却皱着眉头,他总感觉乐超写的这些剧情,都似曾相似,似乎从哪几本书里扒过来的剧情。

  不要脸的人,管这种叫借鉴。

  但在孙全看来,这就是抄袭!

  可他无法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这种扒别人剧情的写法,真的比较容易出成绩。

  他重生前见过不止一个这样的作者,本来和他一样都是扑街,成绩甚至比他还要差一些。

  但因为放下脸皮去扒别人的剧情和设定,然后一个两个都赚了钱,一个月一两万、三五万的都有。

  说实话,当年他孙全也动摇过。

  他自问以自己的水平,去扒人气作品的剧情和大纲的话,他有信心让原著作者都无法找到证据指责他抄袭,他也相信那么干的话,自己的稿费最少能翻一倍,甚至更多。

  但最终,他心里的洁癖还是令他打消那样的念头。

  他做不到那样无耻。

  自己有没有抄,不管别人有没有证据,他自己是骗不了自己的。

  在这方面他大概就是个傻子,他一直坚持原创。

  甚至偶尔想到的一个灵感,因为忽然记起自己曾经看过类似的剧情,而选择弃用。

  也许是因为现实折磨得他还不够惨吧!

  他一直坚持着自己的路,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赌未来的某一天,自己原创的作品也能赚到足够他体面生活的钱。

  事实证明他选择的那条路很艰难。

  直到他重生前几个月,才写出一本能挣钱的《我十项全能》,而可笑的是,那本书还没给他赚几个月前,就被404大潮吞了。

  如果他没有重生的话,他就实实在在把自己活成一个笑话。

  而今,他看完乐超这本《美女同学爱上我》的开头,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心理的感受。

  厌恶?

  有一点。

  佩服?

  也有一点。

  更多的是感慨。

  理智告诉他,乐超选了一条比较容易走的路,这让孙全想起学生时代某位语文老师说过的话: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会抄不会抄。

  现在看来,乐超是很好的践行了那位老师的这句话。

  “果然是个聪明人……”

  孙全自语感慨。

  他确实有点佩服乐超,对方当年能成为学霸,果然是个有头脑的,而不像他孙全,就算他早就看见这条捷径,他还是选择不好走的那条路。

  就算重生了,明明记得一些曾经很火的作品创意,他也只是借鉴一点世界观和修炼等级方面的设定,主线剧情依然选择原创。

  感慨完,他给乐超发去信息,“写的不错!加油!有钱途的。”

  这是他的真心话。

  但这条信息发过去的时候,他心里已经清楚,自己这辈子大概是不可能和乐超成为真正朋友的。

  因为他们不是一路人,做人做事的理念,相差太多。

  孙全佩服乐超这样的聪明人,但这不代表他会喜欢这样的聪明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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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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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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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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