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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返回2006>第276章 夏长乐的机缘
  数日后的下午,装修公司打电话过来,说别墅那边装修好了,请这边过去验收。

  电话是打给袁水清的,跟着袁水清就打电话告诉孙全,问孙全有没有时间一起过去看看?

  孙全本来正在码字,听到这事,略微犹豫就说:“好!一起去看看!”

  电话里跟袁水清说好,让她在公司等着,他开车过去接她。

  等孙全看完装修好的别墅回来,已经是下午4点多。

  进店的时候,张娟娟和瞿丽都看见他满脸笑容,似乎心情很好。

  她们心里好奇,却都忍着没问。

  孙全回到楼上,打开电脑,回想着装修好的别墅内景,嘴角总是忍不住微微上扬,装修之前,那别墅看着大虽然大,但他其实是没太大感觉的,如果不是因为他清楚别墅以后会升值很厉害,如果不是为了给袁水清,以及将来的娃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他自己的话,都懒得买。

  毕竟,他自己对居住环境是没什么太高要求的,对他来说,随便一套商品房,就能满足他所有的生活要求。

  但今天下午去装修好的别墅里一看,他意识到贫穷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

  装修好的别墅,真的赏心悦目,走在里面,感觉自己的命都更值钱了。

  此时此刻,他脑海里还全是别墅里美轮美奂的一幅幅景象,他知道自己今天晚饭之前,应该是静不下来心码字了,于是,电脑启动完成后,他随手登上QQ,准备看看书迷群和作者群里的消息,放松一下。

  结果……

  QQ刚登上,就听见嘀嘀的提示音。

  有人给他发了私信。

  点开一看,是那位高中同学乐超发来的。

  乐超:“老同学!你最近有点惨啊!我刚才看了一下你们起点的月票榜,你那本书排名都滑到三十多名了,你怎么搞的?我看作者论坛上,有人说你剧情写崩了,是真的吗?”

  我最近有点惨?

  孙全呆了呆。

  脑海中还残留着别墅内的美景呢,忽然看见乐超给他发这么一条私信,他脑子一时间都没转过来,有点错愕。

  随即他呵呵一笑,回复:“对啊,我是挺惨的!生活不容易啊!”

  乐超:“你真的写崩了?”

  孙全:“也许可能大概吧!”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从不在意别人看低他。

  至少他很少在言语上反驳别人说他怎么样,他的反驳一向都是行动。

  做事高调、做人低调是他信奉的原则。

  可惜,重生前,他做人是够低调了,但做事却一直很难高调起来。

  乐超:“呵呵,没事,总得来说,你现在月票榜三十几名,也还是可以的,很厉害了!”

  孙全笑了笑,“谢谢安慰!”

  ……

  这是一个小插曲,孙全回头就忘了。

  别人也许还没注意到,但他自己已经注意到最近《不死龙戒》的书评区,风向已经在渐渐转变。

  咸鱼群里的风向也同样在转变。

  夏长乐的故事开始散发魅力。

  夏长乐的自强不息、父母亲人的关心、疼爱,以及渐渐掀开神秘面纱的修真世界逐渐崭露一角,都在一点点吸引着依然在追更的那些书迷的心。

  是的!

  如果说林二蛋的故事背景,还是一个高武世界的话。

  那夏长乐的故事背景就是一个修真世界。

  原版的《不死龙戒》故事背景,被孙全一扩再扩,新的《不死龙戒》,故事背景已经很宏大。

  在他的设定中,林二蛋的故事发生在未知大陆的一个角落,那里虽然有强横的神功绝技,但放到整个故事大背景下的话,其实林二蛋接触到的世界,是相当于穷乡僻壤的。

  因为整个大世界的最高文明层次是修真世界。

  林二蛋生活的那一片世界,在修真者的眼里,近乎未经开发的野蛮世界,那里也没什么有价值的修真自愿,所以,修真者根本不会去那里。

  而林二蛋转世成夏长乐之后,出身地点却是在数万里之外的繁华之地。

  那里有修真者出没,有各大修真势力。

  如果把《不死龙戒》比作一款游戏的话。

  林二蛋生活的世界,是新手村。

  夏长乐出生的地方则在繁华的城中。

  他的眼界开阔了,心中萌生出踏上修真路的念头。

  孙全是有意这么设定的。

  为的当然是给读者更多的新鲜感,进而对夏长乐的故事产生更多的兴趣。

  而事实也证明,他这样的设定效果确实不错,当修真世界的面纱被一点点揭开的时候,书评区和书迷群里的气氛就渐渐发生了变化。

  “卧槽!看到一百多万字,才忽然发现这是一本修真小说!”

  “原以为佛手门已经是这个世界最牛B的势力,没想到竟然不入流……”

  “夏长乐什么时候修真啊?他出生在书香门第,又是天生体弱、还有先天性的哮喘病,他有资格修真吗?修真门派应该不会要他吧?”

  “快!快点让乐儿修真!”

  “我忽然在想不死龙戒是不是修真世界遗落到林二蛋那个世界的?”

  ……

  类似的书评,孙全最近几天,在书评区和咸鱼群里不时都能见到。

  每次见到类似的书评,他都会笑一下。

  心里稍微松了口气。

  他知道只要这个趋势保持下去的话,夏长乐的故事能立得起来。

  否则这本《不死龙戒》就真的要像外界很多人议论的那样——崩了。

  书迷的呼声,他当然不会无视。

  事实上,他早在设定大纲的时候,就没打算在这段剧情一直吊着读者的胃口,他很快就给夏长乐安排一个接触修真功法的机会。

  他遇到了一个被人追杀的胖子。

  这是一个很俗的套路。

  不俗的地方在于,这个套路被孙全改头换面之后,写出了新意。

  大致剧情是这样的:

  已经12岁的夏长乐,虽然天生体弱,还有先天性的哮喘病,但他前面两世毕竟是一名高手。

  他精通乱剑堂的剑法,也精通佛手门的绝技,比如金光佛手和血佛手。

  所以,如今这一世他虽然重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私下里却早就在悄悄练功,一来是想改变这一世天生体弱的毛病,二来是想恢复前世的武功,拥有自保的能力。

  12岁的夏长乐,已经恢复几分功力。

  有一天他正在家族后山悄悄练功,却忽然听见山崩地裂的声音,扭头一看,不远处的一座小山塌了……

  当时他有点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小山崩塌激起漫天的烟尘,他看见一群白衣女子竟然御剑飞行,冲进那片漫天的烟尘里。

  随即,他就听见那片漫天的烟尘里传来激烈的打斗声。

  再之后,尘埃飘散,打斗声消失了。

  那群已经变得灰头土脸的白衣女子冲天而起,御着飞剑,似乎在到处寻找什么。

  夏长乐没敢离开自己练功的山洞,出去和那些白衣女子照面。

  他面色很凝重,已经意识到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修真者。

  他听见其中一个白衣女子厉叱:“秦沐风!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偷吃我们羽衣剑宫宫主的坐骑,还不快快出来受死!!宫主大人已经发话,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碎尸万段,你逃不掉的!!”

  夏长乐听得眉头微动,从这段话里,他听出了几个信息——秦沐风,应该就是被这群白衣女子追杀的人;羽衣剑宫应该是这些白衣女子的门派;那个秦沐风脑子应该有病,竟然为了吃,而得罪那个什么羽衣剑宫……

  天下美食那么多,为什么要去吃人家宫主的坐骑?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还没等他整理出更多的信息。

  一道白光忽然在他藏身的山洞里闪过。

  一个浑身血糊糊、狼狈不堪的胖子在白光中忽然闪现,白光消失,胖子瘫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怎么看都是一副伤得很重的样子。

  夏长乐已经是三世为人,他脑子自然不笨。

  这个血糊糊的胖子突然出现在他藏身的山洞里,他眼珠转了转,就猜到这胖子应该就是被外面那群白衣女子追杀的秦沐风。m.χIùmЬ.CǒM

  于是,一道选择题摆在他面前。

  一、他出去告诉那些白衣女子,秦沐风在这山洞里,结果他也想到了,他大概只要一动,那血糊糊的胖子可能随手就把他干掉了。

  二、帮这胖子躲过这一劫,后果可能会得到这胖子的感激,也可能会被这胖子灭口。

  三、暂时先帮这胖子,放松他的警惕,自己再见机行事,有机会的话,突然出手干掉这胖子,以确保自身的绝对安全。

  就在夏长乐心里决定选择“三”的时候,那胖子开口了,“小兄弟,我快不行了,没想到我秦沐风多少大风大浪都走过来了,这次却栽在羽衣剑宫那群娘们手里,我死不要紧,但饕餮功不能在我手里失传,你有没有兴趣学我的饕餮功?”

  饕餮功,就是孙全给夏长乐安排的第一门修真功法。

  这套功法自然是不弱的,而修炼这套功法就是要吃!

  吃同属性的各种天地奇珍、飞禽走神。

  秦沐风这个胖子之所以冒险去吃羽衣剑宫宫主的坐骑,并不是他脑子有病,而是为了修炼他的饕餮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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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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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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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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