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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返回2006>第190章 动笔
  轻轻的她来了,轻轻的她又走了,挥一挥手,没带走孙全,只带走一点行李。

  袁水清临走之前,在孙全这里住了两天,给他留下一段美妙至极的体验,他终于真正拥有了她。

  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他贪心地希望自己不仅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为了庆祝这件事,他亲自下厨,给自己红烧了一只肘子,喝了两瓶啤酒。

  他没想到袁水清会走临走之前,送他这样的礼物,月初自驾游回来的时候,她还让他等她今年生日的,没想到她竟然临时改变了计划……这个出尔反尔的女人!

  当然,他喜欢她这次的出尔反尔,有个性!他欣赏。

  她给的理由是:“我生日的时候,可能赶不回来,而你去我们学校也不方便,所以……”

  所以就便宜他了。

  美中不足的是,他刚尝了点味,她就回科技大参加毕业典礼去了,而且归期不定,孙全只能在心里劝自己——做人要知足,知足常乐。

  在她走后的第二天,7月2日上午。

  孙全起床洗漱,填饱肚子后,就上了二楼打开电脑,给自己泡了杯茶,准备正式开始写《不死龙戒》的正文。

  大纲和第一卷的细纲,他都准备好了,这个故事的开头该怎么写,他早已了然于心,可真正准备动手来写,他心里还是有点紧张。

  故事背景、人物设定、修炼体系、功法丹药等等,都设定好了,故事的主线也都列得清楚,可我现在的笔力,真的能写出自己想要的那种感觉吗?

  作为一名靠文字吃饭的职业写手,他当然不止一次思考过什么是好的文笔?一个写手的笔力强弱该怎么判断?

  一开始,他觉得文笔就是能写出别人写不出来的华丽辞藻,让人一见就觉得惊艳的那种,他曾向那个方向努力过。

  然后慢慢就发现自己好像走错了路,也许华丽的辞藻适合诗词、适合歌功颂德、也适合不要脸的广告词,但对于一本以故事性而见长的网文来说,华丽的辞藻显然不是什么加分项。

  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现代社会,有几个读者有耐心来看你写那些带着浓浓炫技味道的华丽辞藻?

  故事!故事!故事!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对一个网文作者来说,最重要的应该是故事本身,所以一个网文写手应该追求的文笔,就不该是华丽的辞藻,况且,动辄数百万字的长篇,你通篇用华丽的辞藻来写写看?你小母牛倒立,你都做不到。

  随着时间推移,孙全慢慢领悟对一个网文写手来说,最强的文笔,就是能用最简练的文字,描写出自己想写的场景、人物、对话,以及其它所有想表达的东西,就像画家的笔,寥寥几笔就能画好一个东西的画技才是牛逼的,除此之外,都是异端!

  但,很多事都是知易行难。

  他明白了网文写手的好文笔该是怎样的,但真正去做,去实现,却发现——麻痹的,好难啊!

  有时候,他拿自己的文笔去和大神们的文笔作对比,发现其中一些大神的文笔,并没有让他感觉自愧不如。

  那时候,他就对自己的文笔有几分信心。

  但有时候,他写文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一时间无法用准确的一句话去表达自己心里想表达的那个意思的时候,他又陷入对自己笔力的怀疑中。

  他自己也清楚,多年扑街扑下来,自己的文笔是进步了很多的,但进步越多,他就发现自己的弱点越多。

  于是,他对自己的笔力究竟如何,始终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而现在要正式开写《不死龙戒》的正文了,他又一次担心自己的笔力是否足够?

  够吗?

  还不够吧?

  应该够了!

  万一不够呢?

  他眼神犹豫,却没有犹豫太久,他觉得还是写写看!反正又没急着发表,先写出来看看效果再说。

  ……

  书名:《不死龙戒》

  类型:玄幻

  作者:……

  ……

  犹豫片刻,孙全在作者一栏写上:奋斗的咸鱼。

  笑了笑,他略过大纲部分已经写好的简介,直接开写第一章。

  ……

  第1章爱发呆的林二蛋

  无数的火把,照亮一方夜幕,将夜幕下的乱剑堂包围得严严实实。

  马蹄声、人声、刀剑出鞘声,将熟睡中的乱剑堂上下全部惊醒,纷纷披衣拿剑奔跃而出,呼喊询问怒喝。

  一头通体黝黑的骏马从分开的火把人群中缓缓踱来,马背上的黑斗篷下,传来一声苍老的沉喝:“林伯文!交出黑龙戒!否则鸡犬不留!”

  ……

  大火!

  整个乱剑堂四处都已燃起熊熊大火,烈焰腾空,刀剑在夜色下挥舞,乱剑堂上下正在被无数的黑衣人围杀,突然飞过来的人头是谁?溅到自己脸上的鲜血还是热的……

  “爹……”

  他终于看清那颗在夜空中翻飞的人头面孔,那是他的生身父亲。

  “杀!!!”

  他奋起余勇,挥剑斩向四周的黑衣人,一杆黑黝黝的长枪,突然从远处疾飞而至,正中他的背心,枪尖穿透他的胸口,浑身的力气,如突然退去的潮水,一把长刀疾斩而来,他看见了,但他却没有力气闪躲。

  他看见漫天的大火、挥舞的刀剑、还有远处那黝黑骏马上的斗篷人突然的暴怒:“谁?谁让你杀林伯文??”

  长刀挥过,他感觉到自己头颅在飞,最后他看见那斗篷人突然飞身而起,一掠数十丈,宽大的袍袖劲气鼓荡,一掌将另一匹黑马上的黑衣人击得四分五裂……

  ……

  “啊……”

  一声稚嫩的惊呼,黑乎乎的房间里,一个小小的身躯猛然坐起,心有余悸地大口喘气,身旁传来一男一女的询问。

  “二蛋?二蛋你又做噩梦了吧?别怕别怕!娘在!娘在呢!”

  “唉!二蛋,你又梦到掏鸟窝从树上摔下来了吧?老子让你平日里别掏鸟窝、别掏鸟窝,你就是不听……”

  ……

  孙全写写停停,不时回头审视两遍刚写好的内容,他没有从男主角第一次被杀之前开始写,而是将故事的开头,选在男主角林伯文被杀之后的第七年。

  这时候的林伯文,在不死龙戒的作用下,已经重生在一座小山村里,正文一开始那段夜色下的包围和厮杀,是乱剑堂被灭门的景象,但却是以林二蛋梦境的方式呈现出来。

  他选择正文这么开篇,是有几方面考虑的。

  一方面,他深知现在的很多读者是很没耐心的,而且还怕虐,以前武侠小说流行的苦大仇深式开篇,早已经过时,被很多读者所厌恶。

  所以,他不能选择从乱剑堂被灭之时,甚至被灭之前开始写。

  因为那样一来,这本书的开篇就毫无爽点可言,并且还将虐得读者死去活来,头几章就看见男主角满门上下全部被杀,有多少读者能撑下去?

  另一方面,选择以林二蛋的梦境方式来呈现那一场灭门惨案,不仅可以通过简短的文字,来介绍被灭门的那一段,还能点出最大的凶手是一个苍老的高手,同时,在林二蛋梦醒的时候,还能通过三言两语,带出他现在的身份,以及他的父母,甚至还通过他父亲的话来间接传达给读者一个信息——林二蛋是经常做那个噩梦的,但他平时都是以“掏鸟蛋从树上摔下来”,来跟他现在的父母解释他噩梦的内容。

  第三方面,就是文风的问题了!

  男主角被灭门的经历是沉重的,而读者是习惯代入男主角的身份的,开篇就交代乱剑堂被灭门,男主角被杀,虽说是交代故事背景,以及拉仇恨的需要,但必定还是令一些读者心中不适。xiumb.com

  而这样的文风,在孙全看来就显得很压抑,心理承受能力差一些的读者,肯定会忍不住想走人。

  而这时候,林二蛋梦醒后,他母亲的关心,父亲话里的“掏鸟蛋”,就能令开篇的压抑气氛为之一松,甚至能令一些笑点低的读者会心一笑。

  而这,就是孙全想要的效果。

  沉重的故事,要掺杂一些轻松温馨的情节来冲淡那股沉重的气氛,这是为读者的阅读体验来考虑。

  这大概也是网文和传统文学很不一样的一个地方。

  传统文学的文风太正了,写到沉重的剧情,作者甚至会绞尽脑汁去琢磨怎么把那种沉重、压抑的气氛描写到极致,为的就是展示自己的写作功底,写完之后,作者自己也许很爽。

  但读者爽不爽呢?

  考虑过你衣食父母的阅读感受吗?

  他们基本是不会考虑的!于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用脚投票,用自己的选择告诉那些作者——你狠!我没你这样的崽!

  而像孙全这样的网文作者就不一样了,商业化做的越好的写手,就越是注重读者的阅读体验,自己爽不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伺候好读者大爷!

  ……

  孙全越写越投入,开篇短短的灭门事件以林二蛋的梦境方式呈现出来之后,接下来的剧情全是轻松温馨向的生活日常,林二蛋的生活日常!

  他竭尽全力,想写的尽量轻松有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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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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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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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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