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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返回2006>第108章 放过男主、放过书迷
  《不死龙戒》的故事很特别,上辈子他写的这个故事主角……其实不是人!而是一枚黑黝黝的龙形戒指,这枚戒指就是不死龙戒。

  这个故事的初始创意,是在他看过几部《蝴蝶效应》之后产生的。

  随后他又想到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千古不解之谜。

  之后,他又想到一些能令男主角不断转世重生的小说,比如某本书里的春秋蝉……

  他想起很多类似的作品,但仔细去想,他发现这些书里能令主角不断转世重生的宝物,基本上都是在主角拿到手的第一时间就与主角的灵魂绑定,主角不管转世多少次,那些宝物都如影随形跟过去。

  孙全当时就想——与灵魂绑定太不科学了,如果那些能令主角不断转世重生的宝物,根本无法跟随主角转世重生,那……又会演变成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灵感这个东西,真的说不清,都是一些在脑海里一闪而逝的零碎念头。

  孙全设想了很多种能令男主角转世重生的宝物,最后不知怎么就将那个宝物设定成一枚黑色的龙形戒指,取名不死龙戒!

  而这枚戒指名字里的“不死”二字,指的就是佩戴这枚戒指的人,在死亡的瞬间,灵魂会被这枚戒指自动转世投胎,最神奇的是……被这枚戒指转世投胎的人,记忆不会消失,死的只是肉身,灵魂不灭,如同不死。

  孙全写的那本《不死龙戒》,最大的矛盾冲突点就在于……那枚不死龙戒的每一任主人,在转世重生之后,都无比渴望再将这枚戒指夺到手中,以确保自己下次死亡的时候,仍能带着记忆重生。ωωω.χΙυΜЬ.Cǒm

  可……这枚戒指的每一任主人有强有弱,强势的原主人重生后,能夺回这枚戒指,而弱势的原主人,或者不死龙戒的新主人过于强大,转世后的原主人就会夺取失败。

  所以,重生前,孙全写的那一版《不死龙戒》的男主角经常死、经常换,因为在他的设定中,那本书真正的主角是那枚戒指。

  大概也是因为男主角经常死、经常换的缘故吧!他那本书的读者总是间隙性大量流失,很多读者都受不了他这种写法,好不容易将自己代入男主角,结果……一波爽完之后,男主角就挂了……

  对一些读者来说,这是何等的卧槽?

  足够坚韧的读者才有勇气继续往下看,看下一个男主角的故事,但等这些坚韧的读者不知不觉中将自己代入第二任男主角之后,悲剧如晴天霹雳一般突然降临……主角又挂了?

  草泥马!作者你是认真的吗?你挂了第一个主角,我们忍了,权当那个不是真主角,第二个你还挂?你挂上瘾了是吧?你还有人性吗?

  类似的骂声,写那本《不死龙戒》的时候,孙全在书评区看过太多次了。

  甚至有个把怨气特别的读者,还特意加入他的书迷群,然后直接私信给他,将他喷得狗血淋头。

  但孙全当时没生气,他还挺骄傲的!他能理解那些读者的愤怒,但他还是依然故我地不断挂男主、换男主。

  因为他一开始设定的主角就是那枚戒指,当前面两任男主挂掉之后,整个故事的主线已经清晰了,他如果强行固定写一个男主角,整本书的主线和基调就歪了。

  而那时候的他,是很理想主义的,他觉得那本书就该不断挂男主、不断换男主才能确保整个故事足够精彩——悬念不断、冲突不断。

  并且,粉丝榜上不断诞生的盟主,也帮着他坚定了那份信念。

  特别是当他史无前例地收获一位白银大盟之后,他这信念就牢不可破了。

  一次性打赏一万块钱,才能诞生的白银大盟啊!这位读者,该有多喜欢他这本书才会舍得一次性给他打赏这么多钱?

  他在考验读者的路上渐行渐远,一去不回头,继续不断挂主角没商量。

  每当有人质疑他这本书老是挂主角的时候,他总是告诉那些书迷——你们代入的角色错了!这本书的主角是那枚戒指!

  那是他写的最任性的一本书,一批又一批的读者经不住他的考验,先后离他而去,但留下来的那些读者,却都成了他的铁杆书迷。

  当那本书完结的时候,书评区和书迷群里很多人都说那本书是经典之作,孙全一直引以为傲。

  起点,或者直接放眼整个网文界,有谁写过一本挂了十几任男主角和N任女主角的书?并且,完本的时候,还有那么多人称赞?

  虽然那本书的平均订阅与口碑完全不成正比,只有一千几的均订,但他还是很满足很骄傲。

  ……

  如今,他回到2006年了,想再写《不死龙戒》的故事,他的思想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偏激,更没有以前那么任性,老是去考验读者。

  如今的他,虽然对《我十项全能》至今没有诞生盟主,而引以为憾,有点难过,但《我十项全能》给他带来的稿费和荣誉,他还是很喜欢的!

  他已经爱上那种感觉,所以,他不打算再虐读者,口碑他想要,人气和稿费他也依然想要。

  因此,调整《不死龙戒》的人设和剧情就成了必然。

  没有必要一定跟男主角过不去啊!

  他决定这次再写《不死龙戒》的话,男主角要从一而终了,男主角的人生可以有挫折,比如某次在不死龙戒帮他转世重生的时候,出了岔子——重生到一只鹰或者一只狗身上,令他难以在短时间内夺回不死龙戒,但在这只鹰或者这只够死之前,不死龙戒一定要回到它的身上,令男主能再次转世重生。

  如此设定……这本书的主角就是固定的了,既是那枚不死龙戒,也是那位男主。

  放过那些先后挂掉的男主、也放过那些书迷,一定要把书迷大爷伺候好了!

  ……

  驾校草地上的孙全想着想着,自嘲一笑,他现在都怀疑曾经的自己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竟然那么喜欢虐自己的书迷。

  如今想来,只能说那时的他是个棒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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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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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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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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