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很快就传播开来,倒不是起点官方宣传,而是很多人都看见了——大神鬼舞的新作《邪气》,就是诞生起点第一位盟主的地方。
在作者论坛上看见这个消息的孙全,也第一时间找到鬼舞的《邪气》,然后果然在这本书的粉丝榜榜首位置,看见一个新鲜出炉的盟主——鬼舞之翼。
鬼舞之翼,对孙全来说,这是一个很陌生的读者名,他记忆中没有见过这个名字。
是鬼舞自己打赏自己的吗?
他脑中刚闪过这个念头,就被他自己给否了,因为在他印象中,鬼舞这位大神是很傲气的,而傲气的人,很少会干这种不光彩的事。
他也不记得上辈子起点诞生第一位盟主的作品,是不是鬼舞的作品。
应该不是吧!
毕竟,这一次起点推出打赏功能的时间,比他上辈子的时候早了几年。
鬼舞的《邪气》这里诞生盟主之后,好像打开了某个神秘的开关,起点顶尖大神的作品接二连三地曝出有人打赏盟主。
包括一些中神的作品,偶尔也有曝出盟主消息的。
孙全刚开始有点失落,因为一天下来,起点至少诞生了十几位盟主,他作品这里却没有诞生一位。
相比之下,被他力压在都市月票榜第二位的《我的大明星女友》,倒是已经有一位盟主。
他倒不是贪图盟主的那点钱。
实话说,诞生一位盟主,他也拿不到多少钱,打赏一千块才会诞生的盟主,他自己能拿到手的,也就四百来块而已。
其中五百,是被起点分去,另外五百,他还得交税。wWW.ΧìǔΜЬ.CǒΜ
他失落,更多的是因为对自己作品质量的怀疑而已。
别的书有盟主,而我的书没有,是因为别人的书很精彩,深深打动了某个土豪读者吧?
我的书迷现在也不少了,章节均订都破了六千五,单章最高订阅人数早就过万,这么多付费读者里却诞生不了一位盟主……
他不怀疑自己这批书迷里有没有土豪书迷,他相信这么多书迷里,一定有土豪。
而这些土豪却吝于给他打赏一个盟主,是他的这些土豪书迷都特别抠门?特别抠门的土豪书迷全被自己遇到了?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孙全觉得真相只有一个——自己这本《我十项全能》,在剧情和人物塑造上,没有一处深深打动某位土豪书迷。
作为一名扑街多年的职业写手,对此,他无法不失落。
他这本书最近两个月,能坐上都市月票榜榜首的位置,他心里其实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狂暴更新,是很大的一个原因。
如果他还是像上辈子那样手残,每天只更新四千字,或者六千字。
以他这本书的质量,应该没可能拿到都市月票榜第一。
这本书的新意有,文笔也算可以,剧情也深得装逼打脸文的精髓,可,孙全他自己也清楚这是自己重生前,写的最商业化的一本书,完全是迎合市场来写的,所以,它能满足很多读者对休闲娱乐的阅读需求,却很难让人产生感动的情绪。
简而言之,《我十项全能》这本书,他写得很小白,看的时候挺爽,爽完之后,就仿佛进入了贤者时间——索然无味。
……
这天深夜,在厨房把明天需要用的黄焖鸡和黄焖猪手做好,也完成了今天的码字任务之后,孙全并没有像每晚那样去洗漱,然后上楼去休息。
他带上手机、钱夹和钥匙,出门骑上他那辆旧自行车。
情绪略显低落地骑行在凌晨的街头,漫无目的地骑着。
路过一家通宵营业的报亭的时候,他停车买了几罐啤酒和一包酒鬼花生,然后继续骑行,这次……他有了目的地。
——通河。
是M市最大的一条河,从M市中间川流而过,或者说,这座M市就是沿着通河的两岸修建而成的。
M大学距离通河也不远,孙全上辈子在M大学上学的时候,也偶尔来河边玩过,刚开始是和室友,后来有了女票吴静,就常与吴静来这边。
通河的水面有宽有窄,距离M大学最近的这段河域水面挺宽,至少有四五百米,这里还修建了一座滨河公园,只是因为刚修建成没两年,所以这座公园目前还没什么人气,花草树木都还没长大。
凌晨的夜色中,孙全独自骑车来到这公园,直接将车骑到通河的河堤上,然后坐在河堤上,一边喝酒,一边惆怅地眯眼看着夜色下黑黝黝的河水。
不时从河面上吹来的一阵夜风,让他有点冷,下意识拉了拉外套的衣襟。
人都是有理想与坚持的。
他孙全上辈子在网文这一行扑街那么多年,其实原因他一直都知道。
——文青!
他有文青病!这一点他一直都知道。
他总想写一点与众不同的故事和人物,还喜欢写悲剧,因为他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固执地认为悲剧才能震撼人心,他觉得古今中外,所有的经典作品都是悲剧。
所以他固执地写自己想写的故事,而不屑去迎合市场,写一爽到底的小白文。
那应该算是他性格中固有的棱角吧?
……
一个人坐在通河河堤上,喝着啤酒,望着黑黝黝的河水,孙全忽然自嘲一笑。
他的棱角已经被磨没了。
重生前,他写的那本《我十项全能》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第一次迎合市场去写一本书,放弃自己想写的故事,去写一个读者可能想看的故事。
因为……
一直坚持写悲剧的他,扑街十几年,已经把他自己活成一个悲剧。
2018年的中秋,他回家和父母过节的时候,看见父母头上的白发,比他记忆中多了很多,父母好像突然就老了。
而吃饭的时候,爸妈希望他早点结婚的殷殷话语,让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再任性了。
那个中秋之后的第二天,他就完结了手边的一本作品,开始迎合市场,写了这本《我十项全能》。
这本书给他带来了人气和收入,重生前是这样,重生后的现在也是这样。
可此时此刻,他忽然觉得有点可悲。
当曾经的理想,变成纯粹的赚钱工具,当读者只是把你当一个小白文写手的时候,悲哀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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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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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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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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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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