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之秦朝败家子>第33章 诛杀长公主
  这些天,蒙毅就跟丢了魂似的,心不在焉,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女朋友,结果,被老丈人一句话给否了。

  棒打鸳鸯,真是手下不留情啊。

  但日子还得一天天的过,蒙毅很快便收敛心神,既然嬴政觉得自己配不上长公主,那么,自己便要成为能够配得上她的男人。

  总有一天,蒙毅要让嬴政刮目相看。

  始皇嬴政给蒙毅留下两道难题,其一便是赢得“三国会武”大赛,此为首要任务,也是眼下的当务之急。至于第二道难题,攻打匈奴?需得从长计议,急不得,也不能急。

  与此同时,随着大赛时间的迫近,百越、匈奴两国也是各自在紧张的筹备着,为了能够取得胜利,各国选拔出了上百名精锐高手。

  而能够登台参加比赛的人,却是寥寥数人罢了。

  而“三国会武”,由扶苏作为总指挥,蒙毅作为领队,其肩上的担子不小啊。

  近来,南北边陲各自传来消息,匈奴和百越已然集齐了百余人队伍,其中,百越已从国都出发北上。

  反观大秦,却是不足他们人数的一般。

  为此,始皇帝心中甚是堪忧。

  于皇城内廷,嬴政从咸阳宫中走出,他头戴冠饰,腰佩着天下第一剑——天问。

  站在咸阳宫的台阶之上,举目眺望,身后的赵高,为其披上一件羽绒大衣,道:“陛下,小心着凉。”

  “赵高,北山的石灰开采如何?”

  “第一批暖宝宝已经制作出来了,乃是按照蒙毅所设计的制作而成,这是少府于今早呈上来的成品。”

  赵高从怀中拿出暖宝宝的成品交由皇帝手上,嬴政摁破暖宝宝上的水囊,不一会儿,生石灰遇水释放出大量的热量,就跟手上捧着了个小暖壶,实在是暖和的不行。

  始皇大喜,道:“神物啊,有了他,我大秦军队便不畏严寒,何惧匈奴?哈哈,胜利必然属于大秦!!”

  一旁的赵高也是跟着傻笑,道:“这蒙二公子当真是神人啊,变废为宝,真乃帝国之幸,陛下之福啊。”

  提及蒙毅,始皇帝一怔,忽问道:“对了,那臭小子正在做什么?”

  自从那日之后,蒙毅鲜有出门,饶是出门,也仅是前往北山调度石灰开采工作。

  “据影密卫来报,蒙毅在府上耕地呢。”

  “耕地?”

  始皇帝一脸迷惑地说道。

  见陛下困惑,赵高亦是摇头不知,道:“奴才也不知,只知他在府上的后院中开垦了一片空地,整日拿着锄头不停地耕地,甚是府上仆人也不知他子在做什么。”

  “这小子不会是脑子受了刺激,脑疾又复发了吧?”

  咸阳人尽皆知,蒙毅有着脑疾。

  “是否找太医前去蒙府看一看?”

  “不必了,随他去吧。”嬴政摆手说道,“若是他连这种小事都抗不过去,那朕更不能将紫苏嫁给他。”

  并非嬴政不喜欢蒙毅,相反的,他对蒙毅很是欣赏,但还是要多磨练一番,身为蒙家儿孙,连一点儿小小的挫折都经受不住的话,将来也难以成大气候。

  “对了,紫苏呢?她从小脾气就倔,认定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可有大吵大闹。”嬴政问道。

  “长公主除了极少用膳外,素日并未吵闹。”

  “如此就好,这两个孩子还需得多磨练磨练,才能够真正的相濡以沫,携手终生。”嬴政说道。

  “只是,这坏人却是陛下您来当。”赵高说道。

  ……

  蒙府,后院。

  下人们围成了一圈,各个都是大眼瞪小眼,你看我,我看你,皆是不知公子在做什么?

  从一大清早,便是拿着锄头,在后院的空地上刨地,刨了一遍又一遍,累的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公子,歇息会儿,您都忙了一个早上啦。”

  青儿上前,给蒙毅递过一杯茶来,而后又是拿过枕巾,给公子擦汗。

  来到一旁,蒙毅坐在石凳上面,休息片刻,朝着郝建招了招手。

  “公子,您有何吩咐?”

  随后,蒙毅从怀中取出一包囊袋,道:“将此包中的种子的撒在地中。”

  取出袋中种子,郝建不解地问:“这不是稻谷的种子吗?”

  “正是。”

  “公子想吃稻谷,何须自己栽植,小的到米市中买些来便是。您可是尊贵之躯,累坏了可怎么办?”

  蒙毅想解释,可也懒得解释,此稻谷非彼稻谷。

  这些稻谷是他在野外发现的,便是取得野稻谷的种子来,效仿“袁隆平”院士的方法,蒙毅准备栽植培养一批新的“杂交稻谷”。

  之前的“粗盐提纯”,已经让他争得盆满钵满,可那诡异的平板电脑一直没有出现,不禁让人生疑。

  在一次野外归来,偶然发现了野生水稻之后,蒙毅灵机一动,心说道:“对啊,我可以栽植杂交水稻。”

  在古代,一亩能够产出三石米粮,便已经算是丰收时机,在那个年代,没有机器,更无人工灌溉技术,产量实在少的可怜。

  也因如此,全国各地的稻米产量,严重不足,想要支撑起泱泱大国,还是远远不够的。

  想到这赚钱之道,蒙毅最起初的想法,便是培养杂交水稻。

  然而,想要成功,又谈何容易?!

  当年,袁隆平院士耗费了数十年才真正研制成功,有此前车之鉴,对于蒙毅而言,可以走不少弯路,但是想要成功,却非朝夕之间。

  这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一旦成功的话,可那可是造福帝国的一件大事。

  自古民意为天,无论是稻谷还是麦芒,无不都是百姓生存必不可少的粮食,一旦能够研制出“杂交水稻”,别说一亩三石,一亩三十石都有可能。

  连日来,蒙毅一直都闷在家中,整天捣鼓他的“杂交水稻”,成为了一名典型的宅男。

  然而……

  外面,却是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自从朝廷颁布“开凿石灰”的诏令之后,各地的灾民纷纷来此,由于数量庞大,便是在北上之上见了一个难民区。

  而从北上开采的石灰,经过加工之后制成了“暖宝宝”,为漠北的将士送去了神器,而“暖宝宝”更成为了市面是抢购的稀奇物。

  也正是蒙毅的注意,为灾民提供了新的工作岗位,解决了城中的灾民之难。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解决完难民的事情,可咸阳内竟然诡谲的出现一种足以毁灭一切的大灾难。

  天花!

  被古人视为丧钟的一种病,凡事爆发天花,能够生存下来的人,几乎是微乎其微,此病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就算是当代神医,也是束手无策,自古以来,古代的百姓身受此病毒的折磨。

  本来“三国会武”已然是迫在眉睫,又在这种关键时候爆发‘天花’。

  这一年,对于秦始皇来说,过的可不算太平。

  短短数日,天花横行,整个咸阳陷入了无尽的混乱当中。

  一时无对策,始皇帝只得下令:“凡得天花者,一律处于火刑,当众焚烧。”

  诏令看似不近人情,然而,却是解决一切病原最好的办法,唯有如此,才能防止传染蔓延扩散。

  然而。

  饶是下了诏令,却依旧有人难道“天花”的魔爪,短短三天内,四十九人被传染,其无一例外,皆被火刑烧死。

  就在全城陷入混乱之中,皇城之中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始皇帝突然接到后宫传来消息,赵高急匆匆地跑到咸阳宫内,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陛下,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

  “后宫……出现了天花。”

  “什么?!”

  始皇帝身躯猛震,握在手中的笔掉落在地上都不知觉。

  良久,始皇帝回神道:“何人患上了天花?”

  “是……是……”

  见赵高心有顾忌,不敢多说,嬴政脸色大变,斥责道:“说!!”

  “是长公主得了天花。”

  轰!!

  这个消息瞬间在嬴政的脑袋中炸了开来,他最痛爱的女儿,便是长公主嬴紫苏,对于一个父亲而言,此消息无疑是晴天霹雳。

  之前,嬴政下过一道命令,凡是得天花者,无论何人,皆是杀之,处于火刑,以免天花病毒扩散。

  而今,长公主嬴紫苏患上天花,难道也要杀吗?

  自己的女儿,当然不舍得杀。

  嬴政紧攥着拳头,冷声道:“传朕命令,封锁皇城,谁若胆敢泄露长公主的病情,朕诛他九族!!”

  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长公主患上“天花”的消息,如同一阵清风一般,不胫而走。

  街上百姓熙攘吵闹,纷纷大喊道:“杀公主,灭天花。”

  “杀公主,灭天花。”

  这天,大臣奏请:“陛下,城中的百姓又在闹事了,请求诛杀公主,到底该如何是好?”

  “城北的百姓也在闹事。”

  “城南的百姓聚集街头,请求诛杀长公主。”

  随着世态的逐渐发展,始皇帝已经瞒不住了,他沉思了良久,攥紧地拳头,低沉道:“诏令乃朕亲自颁布,而今百姓滋事,无不是责备朕徇私包庇,朕为天下君主,当行表率之风。”

  “长公主嬴紫苏,罹患天花,纵然朕万分不舍,为平息天下惹怒,故朕决定,施火刑,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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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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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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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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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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