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发呆
没错,她正骑着马发呆。
她身穿一身相对来说比较没那么臃肿的棉袄,但她却并不觉得冷,可能是因为常年锻炼的原因
虽然青色的布料看起来有些暗淡,但却掩藏不了她的英姿,眉目间带着点点英气,却也不失靓丽的一面。
木簪把她的头发绾了起来,不会很紧,有点蓬松,像现代的丸子头,额前两缕头发自然垂顺。
田边宽敞的大道上,因为大家都去了镇上粮站,并没有什么人,田里也没有庄稼,只有狗尾巴草之类的野草,所以她也并不担心马把庄稼给啃了,也正好为他们除草,顺便喂喂她的马。ωωω.χΙυΜЬ.Cǒm
冯华英的脸上都是烦恼,为家里人都想着让她结婚烦恼着。
她才不过十九岁,在现代的话都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更何况现代的人更是晚婚晚育,甚至有人还是不婚主义者,十九就结婚是不是太早了些
没错,冯华英是二十一世界的五好青年,结果在一次意外中去世。
本以为人生就此画上句话,但下一秒竟然在一个平行世界中出世,成为了一个新生的婴儿,一切从头开始
冯华英的内心是拒绝的,上辈子的人生让她觉得生活不就那么回事,一点意义都无,纯粹是重复的过活,就那么烟消云散也还不错。
所以在上辈子生命走到尽头时,冯华英其实没有多少遗憾,甚至带着点释然。
可她没想过等待她的竟然是这样的局面
悲惨的婴儿生活,各种尴尬让人不能描述的场景让她欲哭无泪,还要装傻充愣,伪装成一个正常的小孩子,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但比较庆幸的一点是,虽然现在的父母虽说重男轻女了一些,但对她的爱也不少,只是比几个兄弟要差一点点,但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对照时下的大部分女孩子,她还是比较幸运。
就像当下的女子大多数是不能上学读书的,大多数父母认为女孩子读书也没什么用,还不如多学学家务,学学务农之流,怎么经营一个家庭。
可当她提出想上学读书之后,父母仔细问过她,确认她能认真读书,不会白白糟践了钱,就松口让她去了,即使她家原本还算宽裕的情况会因此紧巴些,但他们仍然同意了,一直到灾荒开始,初中毕业之后。
除了不能自由行动的时候,她的日子过的相当滋润,上山下海,不,下河,冯华英几乎成了野小子,半点她娘希望的女孩子样都没有。
每每都气的抓狂,谁让她力气大,跑的快,身手灵活,每次想抓着她安静下来都没成功过。
冯华英很享受现在的生活,也是在这里她体验到了畅快恣意的小日子,那是二十一世纪的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当然了,能有这种感悟也是因为她有了一家爱她的家人,不然就算来了这个时代,这个世界,她可能会过的很累,每天忙不完的家务,被压榨的烦不胜烦。
也是在这里,她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就像诗句里的一句词一样,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那时的她会总觉得生命没有意义,无聊无趣,被束缚,那都是无病呻吟,闲的没事找事。
让当初的她来体验体验生活的不易,体验体验生存的艰难压力,恐怕就不会有那么多牢骚,也不会那么多感叹,那时的她就是没长大的孩子,空长了一副大人的壳子。
她庆幸自己还能知道生活究竟有多美好,不再是总说被束缚,无趣,寂寞,孤独,却始终停留在原地麻木着,抱怨着,然而始终不曾努力去改变,只会在孤独寂寞冷里抱紧自己。
自从在这个时代,她开始野蛮生长,像野草一样,恣意吸收阳光雨露。
就是这个年代的人都结婚太早,让她很烦恼,在初中毕业的时候她竟然被催婚了
一直恣意逍遥的她这才遇上了大难题,好在碰巧遇上灾荒,没人想的起来这一茬。
说来灾荒的时候,她终于派上了用场,因为一身的力气,加上在上山下河锻炼的越发灵活的身法动作,让她在深山老林中都无往不利,所以在这三年中,每次去山上,她或多或少都能弄到一些野味,为家里多张等着吃饭的嘴贡献了力量。
家里也因此虽然没怎么吃饱过,但每个人都能活的好好的,几个孩子的生长发育也没有受到影响,冯华英感到十分骄傲,女汉子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嘛
刚得意没多久,冯华英的脸就垮了下来,抚摸着胯下并不壮实的枣红马,怅然道“红云啊”
红云是今年年初她用一只一百多斤的野猪换来的马,在这个人人为食物发愁的年代,尤其是对农家人来说,这一举动颇有些浪费,人都吃不饱了,都吃草啃树根了,竟然还养马
但红云这匹马实在是好,那双眼睛让人一看就觉得有灵性,它是高傲的,即使它带着营养不良的样子,但依然不改本色,忽闪忽闪的眼睛通透的直击人心,冯华英当时一看就动了心,心痒的很。
马的主人家能在灾荒年间把它养的还不错,本人的状态还不如这匹马,可见是花了心思的,也是真的爱马,但最后的这段时间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再没有吃的他家就要饿死人了,而他又不想吃自己亲手养大的马,只能拿出来和别人换点吃的,也想给爱马一条生路。
冯华英没有犹豫太久,就决定买下了。
她想着年景好了,家里也还剩一些粮食,还能坚持两天,这次的野猪就不换粮食了,等过两天再去深山跑一趟就是了。
这么一想,她就更没有压力,痛快地和买主以物易物,然后初次骑马的冯华英就颠颠地骑着跑了,把卖家担心的声音给抛在脑后,充耳不闻。
第一次骑马当然不会很顺利,得亏她力气大,不然就要被这烈性的家伙给甩出去。
但她不得不快跑,因为她怕他反悔,卖家的眼神看着就像下一秒就要反悔把马给夺过去的样子,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谁知道下次再遇到这样称心的马会是什么时候,让她给碰上了,怎么能错过了。
红云的性子烈归烈,但确实是一匹好马,驯服它之后,它就和忠诚的犬一样。
但她没想到因为这匹马的原因,竟然在家里刮起一股风暴。
父母和爷爷奶奶只是在嘴上嫌弃她败家不懂事,但也没和她较真,哥哥们和弟弟们倒是没有什么太大意见,毕竟他们对马这种生物带着天然的喜欢,而且本来就是自家妹子自己猎到的猎物换的,妹妹也不是不懂事的人,没什么可说的。
就是两个嫂子从那开始以后就看她各种不顺眼,尤其是在两个哥哥都不能驯服红云,半点用不上的时候。
大嫂是在言语间夹枪带棒的,二嫂则是在行动上表明对她的不满,各种针对,让冯华英原本兴奋的心也跟着糟心了不少。
而这还不是最糟心的,最让她烦闷的是,一个星期以前开始,她们竟然开始撺掇着她娘把她嫁出去
她娘也同意了,效率极高的开始着手这件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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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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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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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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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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