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也就在晏时玥、孟以求这种人眼里随意,在皇后、曲斯年这种人眼中,绝对都是一件利器,一时间都城中沸沸扬扬。
隔了两天,四皇子到了国公府。
晏时玥正跟孙五娘一人踩着一个缝纫机在做衣服。
她一个是为了熟悉机器,二来主要也是玩,已经给两小只做了好几个肚兜,又给霍祈旌做内衫,叫成衣娘给裁好了,她只管缝起来,其实还挺简单的,就是边角处费点事儿。
四皇子一进来,就看到了,拿起来细看了几眼,一边问:“你这边找人?要找什么样的人,我也帮你找找?”
“不用了,”晏时玥低着头踩,一边随口回道:“交给他们玩的,不重要,再说我要好看的,你找的我肯定看不上。”
四皇子无语道:“要干什么还得好看的。”
她道:“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四皇子又看了两眼:“你起来,我试试。”
“不行!”晏时玥道:“我这个是给阿旌的,这可是我的心意!等我做完这件,你再做!”
孙五娘默默的让开:“四爷,您要不用我这个。”
四皇子很有研究精神,就真的过去坐下了,微欣上前教他,四皇子看着也挺聪明的,结果一上手,手指头就跟不会打弯儿一样,笨的要命。
晏时玥笑的不行:“快快!叫她们把襦裙的布料拿一套过来!叫四兄做!做好了送去让四嫂穿!”
这一屋子人都是唯她马首是瞻的,立刻就拿了一套过来,四皇子也不拒绝,就认认真真的踩,晏时玥笑的不行,手一推,线就走歪了,只能拆了重新接线重新来。琇書網
等到她自认为已经练熟了手,就给霍祈阳和许问渠,各做了两套常服直裰,然后又想着飞鱼服的样子,要成衣娘给栽成曳撒,试了两回才做出来,黑配银的颜色,做出来还挺好看的。
于是几天之后,乞巧节之前,行宫诸人,就各自收到了一大堆衣服。
皇上收到了皇后做的,晏时玥做的,还收到了四皇子做的??
太子收到了太子妃做的,以及皇后做的。
明延帝身为皇上和一个大男人,这还是第一次注意到针脚的问题。
他叫人把之前的衣服,与这次的衣服拿出来,与太子细细比对了一番,要知道,皇上衣服肯定都是高高手做的,针脚也绝对是又细又匀,看上去差别也不算大。
直到霍祈旌来,明延帝才有点震惊了。
因为太子问了一句:“玥儿没给你做衣服?”
霍祈旌道:“做了几套。”
太子讶然:“几套?”
霍祈旌道:“内衫四五套,外袍两套,阿阳两套,许先生两套,还有给孩子做的。”
太子吃惊道:“全都是她做的?”
霍祈旌点了点头。
明延帝和太子对视一眼,顿时就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东西的效率:“如果玥儿都能做这么多,那一个熟手的绣娘能做多少?”
太子道:“不绣花的话,岂不是一天能做好几套?”
明延帝点了点头:“连四郎都能做,可见上手也容易!怪不得玥儿说不能放开让工坊买,不然的话,走的太快也不是好事。”
这中间是一系列的问题,人工的剩余,原材料的不足,市场的饱合,若是不把住平衡二字,确实很容易出乱子。
但她的主要目标,是家庭,倒是好的多了,因为小富之家还好,大富之家,就算有了这个,也还是会买外头的衣服的。
隔了两天,霍祈旌又收到了一件精工细做的仿飞鱼服,包括腰带靴子头冠全都有,要他在乞巧节那一天穿,同时还捎来了一封给明延帝的信。
霍祈旌过去把信给了明延帝,又请旨七夕那天不穿官袍,明延帝摆摆手允了。
晏时玥的信,主要说了这么个事儿。
为了凑和纺织机和缝纫机的推广,以商部的方式,买棉、麻、苎、葛之类的种子,包括蚕,放给百姓去种,然后签契书,收成之后,除了偿还新种,还要按一定比例便宜卖给他们,然后余下的按市价,优先卖给他们。
要知道,在乡村里,人力是有很大富余的,一家子光棍儿没地可种的事情多的是,这样就可以让这些人动起来。
但是这个事情,不能单以商部的名义去做。
因为种这些也是要有一定比例的,不能不种粮食光种这个啊!所以必须有朝廷的干涉和权衡,同时,对于开荒的鼓励一定要加大,这样土地才能充分利用起来。
但朝廷做这种事,也不能盲目做,因为种子不花钱这种事情,只能用于推广期,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临时政策,长久这么做,就把人惯坏了。
所以就需要一个契机。
明延帝皱眉沉思起来。
转眼到了乞巧节,贤妃带着行宫的内眷,晒书晒衣,倒也热热闹闹。
等晚上月亮出了,就带着人乞巧。
其实也就是弄一盆水,白天就晒到阳光下头,然后到晚上,就往水里面放针,如果手重了,针沉了,那不用说是个拙的,肯定叫人笑话,而如果针没沉,就要看它在水底的倒影,成什么形状,例如像鞋子、花瓶,甚至小动物,那都是得巧了。
也可以用五彩丝线穿九孔针,能穿过的,那才真的是巧娘子。
贤妃针线活儿很好,这一回,倒是一下子就穿过了,旁边宫女立刻道:“恭喜娘娘得巧了!”
旁边人纷纷恭维,贤妃也不由得脸上带笑。
略微一静之后,却听人道:“也不知道宫里那缝纫机是什么样子的。”
“听说小殿下从未动过针线,都能一天做好几套衣服呢!”
“听说连四爷都能做衣裳呢!”
贤妃微笑道:“是啊,四郎还给本宫做了一套,本宫嫌弃连个花样儿也没有,还没上身。”
本来这也就类似于“我家孩子考状元没啥了不起”的炫耀,可是这一次,大家都没找着重点:“不会吧?我昨儿见了小霍大人,大着胆子去瞧了瞧,针脚儿细的,比最好的成衣娘都厉害呢!”
“说起小霍大人,国公爷今儿那一身,你们见了没?真真儿是精神的很!”
“听说都是殿下亲手做的呢!”
在这儿的,有不少都是妇人,很多年纪大的,所以说起来也没什么避讳的。
关键霍祈旌平时都穿官袍,乍一换上晏时玥做的仿飞鱼服,劲腰一束,下摆飘逸,威武中透出飒爽,一路走过来,就叫人看了一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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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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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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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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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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