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句放在后世都有些特别含义的话,这时候解释出来肯定会被曹莺莺误会自己对她有什么想法。
曹修不想被她误会,更不想被宋采薇误会,看了看等待解释的曹莺莺,突然问道:“对了姐,你晚上要吃什么?”
曹莺莺顿时为之一愣,怔了怔后,方道:“换个口味吧,晚上想吃鸡。”
“吃鸡好,大吉大利啊……”曹修顿时笑起脸来,接着问宋采薇以及她身后的张虎吴常,“你们三个呢,想吃什么?我这就去买。”
张虎说:“大人,随便吧,张某不挑食。”
吴常道:“公子你知道,我向来只吃阳春面。”
曹修点点头,再看向宋采薇。
宋采薇想了想,道:“不知怎么,我想吃一些酸的。”
吃酸的?
曹修认真问道:“该不会哪里不舒服吧?”
宋采薇摇头道:“没有,没有不舒服,哎呀,你去买吧,趁天还没黑。”
“好好好,我这就去。”
曹修挠了挠头,看太阳还未下山,在曹莺莺没回过味时,提起柜台下的竹篮,快步踏出药铺门口。
“诶,等等啊,刚才的问题……又忽悠我,你又忽悠我!”
曹莺莺才想起来,又被曹修蒙混过关了,她气得直跳脚,没管宋采薇,就直接追了出去。
……
老祖宗有句话叫做烈女怕缠郎,曹修现在总算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只不过郎与女之间要反过来一下,他是真的怕曹莺莺了。
这姐姐就像狗皮膏药一样,很粘人,怎么样也甩不走。
这简直就是——孽缘啊。
大齐国自建国以来,秉持着与民休息的国策,发展了近五十年,国家越来越繁荣,比起前面几个朝代,齐国为了促进国家经济,没有严格区分早市与夜市,而是直接把早市夜市合并,市集的时间从辰时起,到戌时结束。
一路上走走买买,曹莺莺因为第一次出门买菜,什么都看着新鲜。琇書蛧
“诶,弟弟,那又长又大又绿的,叫什么啊?”
“那叫冬瓜——”
“冬瓜不是白的吗?”
“姐,做人呢,要有常识,当然,没常识也不可怕,只是,请别乱喊乱叫,不然弟弟都不好意思跟你走一起了。”
曹修提着一篮子的菜,一脸嫌弃,看着曹莺莺在前面一直叽叽喳喳地问这问那,心底十分无语。
正在这时,旁边的酒楼雅间里,一个年轻人收回窗户边的视线,看着屋里一位穿着公服的男子道:“张捕头,街上那对男女就是你口中的许采臣与聂小倩吗?”
坐在正中央的男子正是跟曹修不对付的张捕头。
张捕头点了点头,道:“沈公子,你说的一点都不错。”
“这聂小倩长得真是美貌,绝世出尘啊,是本公子喜欢的那类。”
沈公子又重新向街道看去,而后接连摇头道:“可惜可惜,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这许采臣何德何能,令如此女子肯听从于他?”
坐在张捕头身边的长须男子道:“沈公子莫要灰心,雷某这就去把她给你夺过来。”
张捕头还未开口去劝,沈公子却摇着扇子道:“雷总管,你这就不懂了,有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本公子向来不喜欢强人所难,我要让那许采臣心甘情愿地奉上他的女人。”
雷总管微微一笑,“一切如公子所愿。”
张捕头插嘴道:“公子有所不知,别看许采臣是个窝囊废,没一点武功,可他嘴巴厉害,王县丞便被这厮迷的团团转,不止如此,他身边的两男两女都深藏不露,特别刚才说的这个聂小倩,武功怕是四人中最高的了。”
“哦?”沈公子眼睛转了转,“你说这聂小倩武功奇高,哈哈,这样本公子就更喜欢了。”
张捕头说:“沈公子喜欢就好,不过,听说这许采臣刚在城中那里盘下一间药铺,如果可能,不日将要到雷兄你那里进货了。”
“这样吗?真是巧了啊。”
雷总管摸了摸手里的茶杯,看向沈公子道:“公子,你说我们该如何是好?”
沈公子把扇子用力合起来,脸色突变,说道:“这臭小子害了普救寺三位大师性命,如今出现在我们眼底,又怎能轻易饶过他,听说他家里还有个戴着面纱,看似温婉的美人儿,哼哼,本公子还想着好事成双呢。”
雷总管站起身笑道:“好,公子想要什么,雷某责无旁贷,先不说他明天来不来寻我,单单今晚,他就别想好过……”
沈公子摆手道:“雷总管千万别做的太绝,人家王县丞……”
张捕头插嘴道:“王县丞已经出城了,十天半个月都难回来。”
“好吧,你们啊,真是讨厌,说的本公子很好这口似的。”
沈公子表面责怪,内心却是狂喜。
……
大约逛了半个时辰,曹修已经把需要的菜弄了个七七八八。
“诶,找到了,弟弟,你看这些鸡怎么样?特别这只大公鸡。”
曹莺莺走到一家买鸡的摊位前,蹲下来,看着笼子里一只只胡乱拍打翅膀的公鸡。
曹修顺着曹莺莺的手指而去,笑道:“这鸡挺美的,买了吧。”
很快,两人就买完了菜,曹修一手提篮子,一手抓着大公鸡的一对翅膀。
往回走的路上,曹莺莺看曹修满头大汗,有些过意不去,于是伸出手道:“累坏了吧,把篮子给我,帮你提。”
曹修哈哈一笑,“不用,我能行。”
曹莺莺道:“别硬撑着,不行就不行。”
“不,我很行!”
怎么能在曹莺莺面前表现出自己不行来呢,曹修提了提气,道:“这点重量算不得什么!”
说罢,快步超越曹莺莺。
曹莺莺看着远去的曹修,摇了摇头,低声叹道:“也不知他在坚持什么?”
回到药铺,天已经渐渐黑了。
宋采薇和吴常张虎已经把院子里的三个房间收拾妥当,就连做饭要的调料、餐具、菜刀等都备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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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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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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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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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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