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第一次来北京的时候,顺便探望了一个久别的朋友。这个姑娘从小便和她相识,就住在她家隔壁。
小时候,她们曾一起跳过皮筋,踢过毽子,吵过嘴,打过架。直到后来要升高中的时候,她因为成绩不好,便去了另一所职业高中。高中的学习任务很重,她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后来,她家搬走了,便彻底断了联系。仲颖儿还是从父母的口中得知,高中毕业后她便去了北京读了一个民办的高职,不知是学会计还是外语。
仲颖儿在上大学的时候,她那朋友不知道从何处打听到了她的电话。当电话中传来她那熟悉又陌生的声音的时候,仲颖儿有些心酸,亦有些想念。丝丝的尴尬,在彼此之间萦绕,但这并不影响她怀念曾经和她两小无猜的时光。
她们约定好,如果她哪天去北京玩,一定要去看看她那朋友。那个时候,她朋友已经有两年没回过家了。
一个初秋的日子里,她带着简单的行囊坐上了去往北京的火车。至今记得,整整十五个小时的硬座,早已让她分不清哪条才是自己的腿。烟味,酒味,汗味,鞋味,在小小的车厢中汇聚成了一种诡异的气体,让人闻之即吐。当她头重脚轻地走出站台后,她看见那个美丽的姑娘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毛衣在冲她使劲地挥手。
她带着仲颖儿五道口吃饭,那是她第一次吃呷哺呷哺,新鲜,畅快。那时候连锁店还没有开遍中国,她还是第一次这种一个人的火锅。即使到了现在,她仍然对呷哺呷哺感到莫名的牵绊,或许就是因为在她最虚弱无力的时刻,它给了我一丝丝的温暖和力量。
朋友其实和她一般大,但是,仲颖儿却觉得她那朋友的眉眼间有着比她更加浓烈的忧愁。她看得出朋友为了见她画了妆,可是,厚厚的粉底仍然遮挡不住她眼底的青黑。
仲颖儿问她是否平时休息不好,她笑了笑,不愿多解释,只拼命地往她的锅里下着羊肉,生怕她不够吃。水开始慢慢沸腾,渐渐又恢复平静,恰若此刻,她难以道明的心情。
北京的夜色很美,却也带着热闹的疏离。在宛若流水的灯光中,她牵着仲颖儿的手回她口中的家。
那时候的仲颖儿就像一只聒噪的麻雀,一刻不停地在问着她各种问题你租的房子到底在哪里啊我们走着就可以到吗是不是一个人住特别开心你有没有把家里那只大大的玩具熊也带去陪你等以后我毕业了也要更好更新更快
一个人住
那一年,她刚刚毕业,在北京拿着两千块钱的工资。那一年,仲颖儿还在读大二,对这个世界充满着向往和期待。
她带着仲颖儿绕啊绕啊,来到了一栋高层居民楼的门口。她刚想问朋友“我们住在几楼啊”却没等她开口,她带仲颖儿走到了楼房另外一侧。这边有一扇不甚宽敞的门,门是打开的,里面有往下去的楼梯。
她看着仲颖儿抱歉地说“我住的地方是地下室,我住惯了倒没什么,只是委屈你了。”
仲颖儿看着幽暗的楼梯,嗅着潮湿阴暗的气味,内心已经觉得有些受不住。只是,此时此刻,她若是转身离开,未眠太过矫情和娇气,辜负了朋友的一份好意。
仲颖儿笑了笑,安抚了她有点紧张的情绪,主动进了楼梯往下走。楼梯看似很狭窄,下面却是别有洞天。楼梯尽头向右看去,那条一望无际的长走廊真的是深深地震撼到她了,恐怖片也不过如此吧
走廊两边是密密麻麻的木门,木门上头便是一个巴掌大的排气口。每个门上边都有一个号码,大概是老板为了方便管理。大约快走到走廊尽头的时候,朋友终于停下脚步,掏出钥匙,打开了右手边的房门。
因为是地下室,所以屋子散发着潮湿的霉味。刚刚入秋的温度并不算低,但屋子里却格外的阴冷。她缓缓地在床边坐下,仔细地打量着这个小小的房间。很小,真的很小,大概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小桌子。地上放着电饭锅和电炒锅,桌子上还有上顿剩下的一点点饭菜。唯一让她觉得给房间增加了几分色彩的,莫过于桌子角落里高高的一摞书,还有一只装了一朵白色玫瑰花的细口玻璃瓶。wWW.ΧìǔΜЬ.CǒΜ
见她一只盯着那朵花,朋友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居民楼旁边有一家花店,总有打折卖的花,我见了十分喜欢,便偶尔买一朵。瓶子是我和同事逛宜家的时候看到的,九块九,觉得便宜还好看,正好可以装一两只花。这屋子已经够阴沉了,总得添点生气吧。
那一晚,她们挤在一张床上聊天。仲颖儿知道了她桌上的那一摞书是为了通过自考的考试,她知道了朋友现在正在给一家个人的小公司做会计,她知道了她这个房间每个月才五百块钱,她知道了她过得如此艰难只是为了给自己攒继续读书的学费。
她说,我真的特别后悔以前不好好学习,可是,那时候我真的特别笨。
她说,这是你一次住这么破的地方吧,没办法,北京的房价实在太高了。
她说,我听说好多明星以前都住过地下室,想想就不觉得委屈了。
她说,你看这床单,这门帘,这桌布,都是我精心挑选的呢。
她说,我的生活
已经足够廉价,但我不能让自己也变得廉价。
这是自仲颖儿认识她以来,她第一次和自己说过这么多的话。
她看得出,朋友应该很久都不曾这般与人说话了。见仲颖儿没有回她的话,大概以为她睡着了,便替她掖了掖被子。仲颖儿背对着朋友,眼泪放肆地淌着,那般灼热,就像她此时此刻燃烧的心。她狠狠地拽着被角,忍住抽噎,生怕让她看到自己此刻的失态。她知道,朋友不需要她的同情和怜悯。
那一夜,她睡得并不好。
房间与房间之间的墙是假的,没有丝毫隔音的效果。我听着隔壁打工夫妻调情做爱的声音,听着走廊半夜有人走过大声吵闹的声音,听着不远处的公共卫生间冲水的声音,听着朋友已经熟睡浅浅的打鼾的声音,心中一片沉寂。
当生活将它隐藏的伤口赤裸裸地撕裂给她看的时候,她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呢仲颖儿知道生活从来都没有那么美好,却也没想到会有这般糟糕。
至今她都记得在深夜的时候,有人驻足在门外时,她内心的慌张。只要足够高,即使是从排气口也可以看到屋子里,还有什么比这更没有安全感。
她带着少年气的倔强,在那个屋子里继续住了两晚,直到她要离开。在这短短的三天里,她好似见到了人生百态。在那个长长的走廊里,住着外地打工的中年夫妻,住着心怀明星梦的流浪歌手,住着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住着渴望成功的职场菜鸟每个人都在努力地活下去,以各自认为合理的方式,无论好坏。
在她离开之前,她悄悄地从网上给朋友买了一套特别美丽的日系纯棉四件套。淡淡的蓝色棉布,印着一只只白色的小鲸鱼。恬淡,美好,可以让人看一眼便想到蓝天大海的味道。她问朋友是否喜欢,她却连声拒绝,掩住眼底绽放的光芒。或许是那片蓝色太过美好,越发衬的这屋子简陋不堪。但谁在乎呢难道就因为屋子简陋不堪,就不配精心装扮吗
仲颖儿告诉朋友我喜欢你说的那句,生活可以廉价,但梦想不可以。
她告诉朋友谢谢你收留了我,让我真正地触碰到了你的生活。
回去的火车依然是十五个小时的硬座,但这一次,她却丝毫不觉得苦。或许是想到了等待她的温暖的床铺,或许是想到了食堂中便宜又好吃的饭菜,或许是想到了刚刚到北京吃的那一顿火锅,或许是想到了那个无眠的夜晚,她听到的关于人世间的种种烟火声音。
活着,或许不易,但总是可以找寻到属于自己的归属。
时间如流水,后来的后来,仲颖儿辗转来到了上海这座城市。
即便家里爸爸给她存了一笔钱,但她并没有
啃老,艰苦和悲催的生活她能忍受下来,就是因为已经很早就见过了那位发小朋友,她也不觉得有什么。
后来,她也有再去过一次北京,依然是她那朋友来车站接她,依然是吃呷哺呷哺的火锅。但是这一次,她离开了那个阴冷的地下室,换到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十三楼。她去做客的时候,带了鲜花,正好可以插在她床头的玻璃花瓶里。小鲸鱼的床单依然在,大大的玩具熊也被从家邮寄到了这里。她给仲颖儿做拿手的饭菜,再也不需要蹲在地上了。似乎角色互换了一般,但仲颖儿很为她开心,为她高兴。
依然是夏末秋初的季节,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她想,生活就像天气,有晴天,有阴天。
在晴朗的日子里开怀大笑似乎很容易,但在阴雨天里放歌起舞或许需要更多的勇气。生活的质量和生活的形式也许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内心的满足感才是获得幸福更重要的途径。
“我们现在拥有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希望未来拥有什么。我们可以穿廉价的衣服,住廉价的房子,吃廉价的食物,这些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心也变得廉价,精神也变得廉价,从而梦想也变得廉价。”仲颖儿笑了,并没有因为这些年的经历觉得很苦,她反问着秦月“这世间最无价的宝贝叫作梦想,只要我们还怀有梦想,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低头,你说呢”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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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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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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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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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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