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宋藏>第四百一十九章 神的寿命
  一直以来,人们都觉得太阳系是一个边缘化的地方,而根据一些天文研究者的研究,也发现太阳系其实只是银河星系的一小部分,而且确实有点靠边。wWW.ΧìǔΜЬ.CǒΜ

  整个的宇宙中,星系密布,如果真要有个比较,太阳系,大概就像是国内某边缘化的三四线城市再周边的小农村这么一个级别吧。

  而从以前我们遇到的壁画来看,盘古一族,或者说这些外星人,应该有着超出现代科技的东西,而且那还是在地球没有存成以前就有这样的科技了。

  换言之,他们就算是生活在了最遥远星玩的城市人,可以想像,这样的城市人,在城市毁灭的时候,他们向着这个偏僻的小地方,还是一个没有那家立起来的小农村而来。

  这种感觉虽然让我很不爽,但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但这里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距离。

  如果在一个星球上,那么坐火车过来,再加上汽车或者是马车这样的交通工具,可能从一个大城市到一个小农村也就是一两天的时间。

  但是从宇宙的一个已开发的文明星系,到达宇宙几乎边缘的空旷之地,这需要多长时间?

  几年?几十年,或者说,有可能是几亿年,这个真不好说,因为现在我们研究出来最快的东西也不过就是光。

  而对于我们来说,要走到某个可能存在生命的星球上,至少的都有上千光年的距离。

  也就是以光速向那边移动的话,也要走一千年,而盘古他们的飞船再牛,也没有牛到可以走出光速了,所以说,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估计他们过来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千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就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想到了一个可能性的问题,就是他们也应该是有寿命的才对,不可能无限制的活下去吧?

  所有人都点了点头,虎哥那边甚至拿出了无烟炉来,烧上了壶茶,听我在这里猜想。

  “那文哥哥,也就是说,到了这里的那个盘古,以及伏羲女娲,都不是真正的活了那么长时间,而是……”

  “对,是这个意思,伏羲与女娲,恐怕不是最早的那个伏羲与女娲了,他们应该是后世的传承者,也就是像子女一样,不过他们一直继承着这两个名字而已。”

  讲到这里,我也有自己的想法,盘古与伏羲女娲都是最早登陆了那个有生命的星球,现在我已经知道,最早他们选择的是火星。

  也就是说,火星上可以探索到曾经有生命的存在,就是因为他们在上面登陆过,随后还在上面繁衍了一段时间,所以生命的痕迹比较明显。

  但因为太阳的突然变异,让他们有点措手不及,毕竟太阳系虽然是他们建造出来的,但这些星球可不会听他们的话,而且他们肯定没有办法改变恒星,要不然,他们为什么要制造太阳系,而不是去改造一个星系。

  这样一来,他们只好想办法再建立另一个可以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生命的地方了,地球就是这么被造出来的,而此时,最麻烦的事情,就是这一界的盘古,到了必死的年龄。

  盘古死后,他们用了盘古的尸体建造了这个星球,并在上面产生出了生命。

  当然了,这中间,恐怕出现了很多伏羲与女娲,因为他们也是传承的方式出现的,这样一来,这中间有多少代的伏羲与女娲我们根本不知道。

  我记得好像以前看过相应的神话传说,女娲这个人物,可是会变化的,都说她一天可以变九次,我在想,也许这正是因为她是不断传承的结果吧。

  但是有一点我比较在意,就是伏羲与女娲,很有可能是几代单传,或者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必须单传的,是受到了限制的。

  “我靠,这样的猜想也可以。”龙哥接住了话头,说道:“单传,等下,伏羲与女娲是两个人,如果单传的话,那么他们是怎么样做到的?与人类不同,他们不可能是要生孩子的吧?”

  这个话题有点敏感啊,我看到几个女人的脸都红了,不过龙哥说得也有道理,这个事情,我们得考虑清楚才是。

  我想了一下,摇了摇头,说道:“我又不是他们,我怎么知道他们是怎么传的,反正我相信我自己的猜想就是了。”

  “说得也是,你这种猜想也挺有意思的,继续说说看。”

  “成。”

  女娲与伏羲的单传不知道过了多少代,我相信传到了某一代的时候,他们烦了。

  原因很简单,就这么两号人,生活在这么一个星球上,虽然这个星球很大,但是就两个人,确实挺没有意思的。

  就像在一个巨大的别墅中,就住夫妻两个人,还不能出门,每三就在别墅里面乱转,就算你别墅里面的设施配套的再齐全,也没有意思啊。

  所以他们打算要做出一些东西来,比如说人,当时这两个伏羲与女娲大概没有想过,这些人与怪物,会成为以后这个星球真正的主人,他们只是单纯的希望有些好玩的东西。

  只是随着人类与怪物的出现,或者在某个时期,女娲与伏羲再次的传承到了下一代,他们的想法发生了改变,而人类的想法,也发生了改变。

  这也是黄帝与蚩尤对战的一个来源,女娲与伏羲才是后面真正开战的人,而人类与那些怪物,只不过是他们的一个棋子而已。

  这样的事情还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人类与妖这两个本来一起产生出来的兄弟,他们的头领黄帝与蚩尤,完成了第一次的接触。

  他们的任务,并不是想着自己的胜利与否,也不是针对一个种族的得失,他们在想着,如果去反对神,反对那两个强大的神。

  “两个,不是一个女娲吗?”龙哥可是跟着我们一起走过来的,在地下墓场的时候,我们见到当时进攻的,是一个女性的蛇身人,也就是说,是女娲。

  我想了一下,说道:“那是我们看到的,也许在当时,或者说,也许是某个时间节点的时候,伏羲已经先死了,这还是有可能的。”

  龙哥点点头,在我的猜想中,伏羲与女娲确实是传承的,但是他们也肯定有自己的弱点,或者说,他们传承的时候,肯定有一定的条件。

  比如那个盘古,如果他要传承的话,按道理不会有问题的,但是他却没有选择传承,而是选择了死亡。

  再比如之前几代的伏羲与女娲,他们虽然一直在传承,但并没有什么建术,所以最终也没有任何的传说留下来。

  倒是那个造人的女娲传了下来,后来还有一个补天的女娲,不管怎么说,这几个都是做出了贡献的,只是最终,他们的传承恐怕心态发生了变化。

  我也说不上为什么会这样,但我是这么认为的,而一直以来,都是伏羲压制着女娲才对。

  因为人类最终取得了大胜利,蚩尤被杀以后,人类可以说是占据了这个空间,而成为了这个大地的统治者。

  在这个过程中,伏羲是个获胜者,而女娲,他一直在找机会,直到商周大战的时候,她的机会终于来了。

  当时商纣王,恐怕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所以直接找到了女娲,当然了,后世的那个封神演义说得是商纣王提词触怒了女娲,这才让女娲给了她三个妖族,然后灭了商朝。

  但我觉得远不是这么回事,要知道,商纣王这个人,虽然最终的下场不好,从历史上来讲,这个人文武全才啊。

  在最初没有遇到三妖的时候,他的实力相当的惊人,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就算是朝中很牛的几个武将,都不是他的对手。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那么简单的就被迷惑,身为君王,我想他从小受到的教育,也不会那么简单,何况他身边,还跟着一群有见识的朝臣。

  所以在那个时期,我自己的猜想是,商纣王并不是调戏了女娲,相反的,他很有可能是投靠了女娲。

  再或者,他是被女娲拉拢了过去,而女娲的用意很简单,如果她直接拉上了人类的王,那么人类的统治,交再次的回归到她的手中。

  我甚至在想,这时的女娲或者已经不是之前支持蚩尤战败的那个女娲了,那个女娲也许已经死了,而传承下来的女娲,才会产生这样的变化。

  仔细想想也是,女娲的性格,绝对是多变的,所以我相信这不是一个人,应该是几代人,不同的时期,她们自然有着不同的想法。

  就像商朝的女娲,通过控制商纣王而控制人类的想法,很牛的。

  听到这里,陆小丹说道:“文哥,你的意思是,女娲成功了,所以她才会做出了三个妖,给了商纣王?”

  我点点头,当时肯定是成功了,而之所以只做出了三个妖,我想那时女娲手里的资源已经很少了,所以她只能拿出这样的实力来了。

  而与此同时,伏羲选择了逃亡,毕竟人类被女娲控制了,伏羲没有了自己的势力后,这期间,肯定是经历了一些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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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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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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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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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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