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骑遇>第七十四章 先找好理由
  “我也有帮你问了一下,确实也没有什么适合的地方。”Ada一直都是小宦先生的朋友,这一点和她是不是齐遇的后妈并没有关系。

  “没有合适的呀?不会真的要去那明巴峡谷吧?”

  “如果不是稍微远了那么一丢丢的话,其实还是挺好的。”

  齐遇想起了宦享在峡谷骑行的时候说过的话。

  “不会的,我下午在我朋友的农场,给我爸打过一个电话,我觉得他应该可以搞定这个问题的。”

  “怎么也是关系到【享誉国际】退休疗养马场的事情,我爸一直都说他会管到底的。”

  宦享和他爸爸的感情,比齐遇想象中的要好很多。

  “切,最好是这样呀……”齐遇对宦琛北一向都不抱什么期望。

  相处的时间虽是短暂,宦琛北的眼神,却实实在在地给齐小遇同学幼小的心灵,留下过阴影。

  “老宦先生真的要去找英格利思总部谈吗?我之前也就是随便说说的。”Ada的反应和齐遇完全不一样。

  显然,在齐遇不知道的什么时候,宦享和Ada聊过布里斯班马场的事情。m.χIùmЬ.CǒM

  齐遇就不明白了,宦享哥哥今天一天,又是开车又是骑马的,感觉都没有离开过她的视线,怎么还能同时处理那么多的事情?

  入门级小小学霸,对殿堂级学霸的效率,有些理解无能。

  “F妈,你都说了啥?你都有我爸爸了,为什么还一会儿小宦先生,一会儿老宦先生,你这样真的合适吗?”齐小遇同学喜欢吃飞醋,而且是替帅爸爸吃。

  至于她自己,那绝对是和醋绝缘的。

  连吃饺子都不蘸醋的人,怎么可能会吃醋?

  不能够!

  “你没听小宦先生说,是他自己打的电话吗?”

  “这有关我什么事儿?”

  “我既没有给小宦先生打电话,也没有给老宦先生打电话。”

  “还是你不喜欢我称呼你的宦享哥哥小宦先生?”

  Ada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想要撇清自己的关系也不好好撇清,非要加上最后一个意味深长的问题。

  “什么叫我的宦享哥哥呀,怎么就又成我的了?”齐遇就想不明白了,F妈今天都已经赢得愚人节战役的胜利了,怎么还揪着她不放。

  “大概是因为只有你一个人叫我宦享哥哥,他们都不这么叫,所以Ada的你的,应该没什么特别的所指。”当事人宦享出来打圆场。

  “什么叫只有我一个人叫你宦享哥哥?”

  “我小时候帮忙洗车叫你宦享小哥哥,现在帮忙照顾【本色信仰】叫你宦享大哥哥。”

  “这不都很正常吗?”

  “难道你喜欢别人叫你宦享叔叔呀?”

  齐小遇同学认为这是一个必须要解释清楚的原则性问题。

  小遇遇的情绪火山不知道怎么的,又开始积累能量。

  别人心虚的时候是什么样的,齐遇不太清楚。

  她自己要是心虚起来,多半都是见谁怼谁的无差别伤害输出。

  寸头时期的齐小遇同学,完全可以证明长发飘飘的齐大遇美女,叫宦享哥哥是没有任何私心的历史遗留问题。

  小遇遇才没有Ada说的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

  她才刚刚成年,她还是一个宝宝。

  “你说话的声音这么好听,你不管叫我什么,我应该都一样觉得悦耳动听。”宦享的心情,一次都没有被齐遇的情绪火山给掩埋过。

  不管齐遇怎么爆发,宦享都能直接给接住了。

  齐遇和Ada“严肃而又认真”地在“争论”辈分的问题,宦享一句悦耳动听,就把随时都可能喷发的情绪火山给压回到死火山的状态。

  “那可不,我们家小阿遇的声音要是不好听,又怎么可能成为摇滚伏尔甘之主呢?”

  “我第一次看到小阿遇一边唱歌,一遍敲打音阶马蹄铁,就被她的声音给迷住了。”

  “差点就忘记了还可以用手机拍下来一遍一遍反复听。”

  “我那时候的反应要是再慢一点,说不定没有有摇滚伏尔甘了。”

  Ada无缝衔接地开始附和宦享,捉弄齐遇,本也不是Ada的常态。

  平时宠爱还来不及,哪里会舍得骗。

  日常论战什么的,基本上也都是以齐遇获胜结束的。

  对于Ada来说,和齐遇日常论战最主要的功能,不是争一个输赢,而是通过“斗嘴”的方式提升自己的中文水平。

  “齐小妹确实是拥有一副好嗓子,她上大学要进音乐系,我和Ada都是举双手赞成的。”齐铁川也加入了“实力追捧”齐小遇同学的行列。

  “我也是看了《铁匠之舞》的视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能把《DoReMe》这样的歌唱得既摇滚又空灵的人。”

  “那种感觉很特别,像是与生俱来的能够和大自然融为一体的摇滚天籁。”

  “当时的那个视频的角度,要是没有拍到马,只一个白衣飘飘的背影,应该也一样会拥有超高的点击率。”

  宦享博士夸人,最厉害的地方,是每一次都能言之有物。

  不是那种张口闭口除了真好看、真漂亮,就只会真厉害之类的敷衍。

  原本想要爆发的齐遇,直接被今天饭桌上除了她自己之外的三个人,给夸到脸红了。

  帅爸爸和Ada平时也没有少夸自家的宝贝小遇遇。

  原本,齐遇对这些“夸夸其谈”早就已经免疫了。

  被夸到脸红的的体验还是蛮新奇的。

  “我怎么喝一点酒还上脸了,果然小孩子是不能喝太多酒的,我还是去厨房拿饮料好了。”这一次,脸红了的小遇遇决定主动出击。

  第一次和宦享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齐遇要在被人发现自己脸红之前,先把理由给找好。

  原本只能算是家常的一顿饭,因为有了宦享哥哥的加入,似乎也变得和平时不太一样。

  在去拿饮料的路上,想到怪会聊天的宦享哥哥马上就要走了,齐遇刚刚绽放的好心情又开始有些凋谢。

  有没有这样的一种可能,宦享哥哥不是属白蚁而是属火山的?

  八岁初相遇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怎么到了十八岁再相遇就变得这么危险。

  稍一靠近,就会有一座情绪火山,时刻左右着齐小遇同学的心情。

  好好的情绪,就不能乖巧懂事一点,想雨林的小溪一样潺潺流动吗?

  干嘛非得要把情绪弄得和春溪国家公园的自然桥瀑布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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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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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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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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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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