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骑遇>第六十四章 是一种本事
  就在齐遇稍微犹豫的这一小下下,怪会聊天的大哥哥有开始问发问了:

  “如果你同意带【摇滚铁匠】过去呢,我就给我的朋友打个电话,问他今天在不在,能不能借我一匹马,你看这样行吗?”

  “这样呀~那你先问一问再说吧。”齐遇的呀字诀再一次呼之欲出。

  地球上怎么会有这种故意找茬都吵不起来,还用各种询问,让人心情愉悦的男生存在?

  专业找茬十八年的齐小遇同学,第一次对自己找茬的能力,产生了婶婶+叔叔的质疑。

  齐遇不是不知道自己最近的情绪管理出了一点问题。

  好在这次不像是宦享大哥哥生日的那一天,生气一走,就见不到人了。

  从【齐家铁铺】南半球分行,到那明巴峡谷,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想要说声抱歉,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有宦享哥哥这么会聊天的人当司机,这一路上,肯定是风光旖旎,心情也跟着旖旎。

  哪知道,宦享发动车子字后,就一个字都没有说过。

  如果不是【摇滚铁匠】时不时地把头探到齐遇边上,时不时地撒个娇,求块糖,车里的气氛估计能直接尴尬成冰。

  别人家的运马车,马的头部都是和汽车前进的方向相反的,马看到的都是车后面的风景,就齐遇这儿,心肝小匠匠是和车子前进的方向一致,还能和副驾驶的人互动的。

  齐遇有些不解,宦享哥哥这是怎么了?

  明明出发前打电话问他朋友在不在的时候还是很会聊天的。

  说好的要做永远的,怪会聊天的大哥哥呢?

  逻辑遇:【为什么要加上永远这两个字?】

  实在齐:【我想加就加你管得着吗?】

  逻辑遇:【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见过自己管不着自己的吗?】

  实在齐:【自己要是能管得住自己,这个世界还会有自己把自己给吃成胖子的人吗?】

  ……

  齐遇已经无聊到让逻辑遇和实在齐在自己的脑海里面斗嘴玩儿了。

  终于,在漫长而又煎熬的一个小时过去之后,逻辑遇和实在齐也吵累到吵不下去了。

  “你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

  在可以使用呀字诀的地方,没有加上,足以说明齐遇此时内心不爽的程度。

  “我第一次带【摇滚铁匠】出来,怕他不习惯我开车。”

  “我尽量多注意一点路况,让车开得平稳一些。”

  “不急加速急减速,再尽量避开不平的路面和路上的一些杂物。”

  “我朋友有告诉我说这条路上经常会有袋鼠、考拉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出没。”

  “我怕我不熟悉路况,把【摇滚铁匠】给你伤到了。”

  宦享解释的时候,也没有放松对路况和周围的观察。

  临近那明巴峡谷。

  道路的两侧,全都是一望无际的牧场。

  几百上千,甚至几千英亩的牧场,让道路成了唯一不是绿色的地面点缀。

  “谢谢你这么照顾心肝小匠匠的乘车体验呀~”呀字诀少女又回来了。

  “不客气。”宦享说话也没有减少开车的专注度。

  从来都觉得只有骑马的男人才帅的齐遇,第一次被认真开车的男生给帅到了。

  要不怎么有那么多人说,认真开车的男人最帅呢?

  “宦享哥哥,摇滚伏尔甘的平衡能力要比一般的马儿好很多,他是男子汉,不是那种会晕车的娇小姐,你就正正常常地开车就好了,我们速度不要太快的话,应该也不可能会撞上袋鼠的。”

  齐遇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忽然有点心疼宦享全神贯注开了一路车的样子。

  “这样吗?那等下回去的路上我就有数了。做司机就该有做自己的样子。你再稍等片刻,马上就到了。”宦享很快就把车开进了一个叫刚纳的私人农场。

  因为通知的太临时,宦享的朋友这会儿并没有在。

  让人准备了一匹看起来很温顺的栗色母马给宦享。

  吃过简单的午餐,给这匹不足以在小说里面拥有一个名字的“路马甲”,和帅气无双、英俊无敌的【摇滚铁匠】佩戴好马具,宦享和齐遇的那明巴峡谷雨林骑行,就开始进入正题。

  宦享说,那明巴峡谷是世界上最适合骑行的十个地方之一。

  齐遇因为以前一个都没有去过,所以无法比较。

  不管比较与否,那明巴峡谷是一个适合骑行的天然仙境,这一点,都是没有办法否认的。

  【摇滚铁匠】对路马甲并不热情,但也没有什么敌意。

  作为雨林慢步的新手,【摇滚铁匠】一开始选择跟在路马甲的后面,让熟门熟路的路马甲在前面带路。

  看到雨林的泥泞,齐遇就不舍得骑在【摇滚铁匠】的背上,她要走在【铁匠】的前面,时刻准备着给自己的宠物清除障碍。

  可【铁匠】非要让齐遇往他的背上坐。

  提心吊胆了半个小时之后,齐小遇同学终于开始享受骑行。

  比齐遇更享受的,是从回自然的【摇滚铁匠】。

  从最初跟着路马甲小心翼翼地前行,到直接走到了路马甲的前面成为领路的马,【蓝荷·TJ】只花了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

  穿过森林,跨过小溪,每一步都是不一样的风景。

  看到齐遇慢慢进入峡谷骑行的状态,宦享大哥哥摇身一变,就成了宦享大导游:

  “春溪国家公园最出名的,是自然桥和蓝光萤火虫。”

  “每一个夜游春溪国家公园的人,都会被蓝光萤火虫让人窒息的美丽所吸引,在自然桥的洞穴里面,抬头看漫天繁星般的蓝光萤火虫,在自然桥的洞穴外面,抬头看真正的漫天繁星。”Χiυmъ.cοΜ

  “只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才能造就涤荡人心的自然之美。”

  宦·导游·享选择在大白天介绍春溪国家公园的夜景,齐·游客·遇只能用想象力集成的意念,去描绘蓝光萤火在洞穴里面熠熠生辉,满天星辰在洞穴外面闪耀夜空,银白色的瀑布从自然桥倾泻而下的画面。

  做导游做成宦享这样,也是一种本事。

  青翠的雨林,蓝白的荧光,银色的瀑布,绚烂的夜空,一个都没有出现在,晚上七点之前要回家吃惠灵顿牛排的,宝贝小遇遇和心肝小匠匠的第一次那明巴峡谷骑行旅程里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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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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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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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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