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肝义胆沈剑心:“我要成为大侠,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社会宝儿姐:“虽然不一定能成,不过你也加油吧,去经受一点打击,然后就会回来老老实实的当保安。”
侠肝义胆沈剑心:“不,我已经在这里待了八年了,我要离开稻香村!”
然后,沈剑心就从稻香村的保安,调了工作,去纯阳宫上班去了,而且还是关门弟子,他本来以为去了之后,能学到正统的纯阳宫武学。
没想到这个关门弟子实在是令他意想不到啊。
关门弟子的任务,就是关门,并不是他想的那种传承衣钵的弟子,这让他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
第二天。
侠肝义胆沈剑心:“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从新手村但可以到了纯阳宫,也是有正规的门派的人了。”
夏离:“还是保安~”
社会宝儿姐:“算了,废了,没有前途了,没办法了。”
一边在水群的时候,夏离家里的小黄狗,朝着天空中狂吠,然后青色的小鸟落在了夏离的肩膀上。
夏离不知道为啥这个飞鸽传书是青色的,看起来挺奇怪的,大概是青鸟勤快吧。
后来李商隐不是说过吗,青鸟殷勤为探看,也不知道是不是一个意思。
拆开之后,是嬴政给他的书信,而且还是用咸阳纸写的,真是腐败啊。
有了咸阳纸,嬴政也将自己的文采发挥的淋漓尽致,洋洋洒洒的写了好几百个字,主要是说了一件事。
华夏大地,究竟疆域该从哪里算起?
常说得中原者的天下,中原就是后来的豫,不过这明显太小了,东并蚩尤之后,山东也归了华夏,再往东的话,就到了大海了。
北方以长城为界,长城之内是华夏。
南边呢?
南边的楚国,疆域也就刚刚到湖南而已,再往南还有大面积的土地,称之为百越。
就是焰灵姬的那个地方,其实百越的规模,要比楚国还要大,楚国的历代楚王虽然都很差劲,不过幸好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这百越,还都是原始部落。
根本就没办法拧成一股绳子。
但是嬴政的野心,就是向南要到大海,百越之地,也必须要算进来。
往西的话,要是嬴政知道,那昆仑山不是撑天的柱子的话,他肯定会派兵再往西继续打的,真是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真正的大一统,目之所及,皆是大秦领土。
反正嬴政就一个意思,老夏啊,你去南方打仗去吧,给你军队,要多少给多少。
这让夏离有些头疼,地域广阔,可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搞定的,打不了打不了。
夏离想了一下,然后就进宫找嬴政去了,百越是要打的,但是肯定不能让我去打,我是不会带兵打仗滴。
“陛下,我觉得吧,这百越的领土比楚国有过之而不及,兵力必然不能少,派一能兵强将,前去收复。”夏离拱手道。
殿上还有另外几个嬴政身边的重臣,蒙恬将军和王翦将军,不过王翦肯定是不去的,他老人家自从打了楚国之后,就准备休息养老了,哪有心思去啊。
“嗯,王翦,你可有对策?”嬴政问了一声道。
王翦道:“陛下,夏离先生少年英才,就让他去一探究竟吧。”
王翦呵呵笑道,他跟夏离不太熟,听过的唯一一件夏离做的事情,就是招安了墨家,不废一兵一卒。
夏离想要拒绝,不行啊,不到三个月,我就要准备抱着媳妇结婚了,怎么能这个时候去百越呢,不妥不妥,实在是不妥。
嬴政点点头,道:“夏离啊,墨家最近情况如何了?”
“陛下,墨家大学已经完工了,第一批学子就会步入学堂。”夏离道。
讨论无果之后,夏离就暂且回去了,嬴政现在手下并不是无人可用,而是不知道要用谁,大秦铁蹄横扫六国,靠的就是人才济济,最不缺的就是人才。
老一辈的像是王翦这些人,肯定是经受不起舟车劳顿了。
如今大秦有两个必须要面临的问题,北方的匈奴是其一,另外就是南方的百越,相比较而言,匈奴患大,而百越则是一盘散沙。
最佳的办法的话,理想状态下,在百越战场再培养出一批后起之秀,占领百越之后,留下驻军,然后主力奔赴长城。
但是短时间内肯定是迂回不过来的。
嬴政经过彻夜的思考之后,第二天直接给夏离发了一道诏书,带领先锋一万,南下讨伐百越。
夏离表情怪怪的,我是先锋啊,那大军谁带领啊?
大军谁挂帅嬴政还没想好,嬴政就跟他说,你先去着,大军需要调集,半年之内赶赴百越,跟你接应。
夏离嘴角一抽,半年啊,你可真是不着急啊。
古人调兵比较慢,尤其是这种大规模的调兵,至少也要准备个两三个月。
大秦帝国的士兵不少,即便是在真实的历史中,也是接近百万人。
历史上讨伐南越的军团,人数大概有五十万左右,而由蒙恬带领的长城军团,人数是三十万左右。
除此之外,再加上其他的一些零散的军队,总体人数接近百万,另外到了秦朝末年,章邯又从牢狱中放出来了二十万的亡命之徒,再加上这一批的话,肯定是一百万以上了。
拨给夏离的这一批军队,人手很杂,其中有五千人是正规军,另外的五千人是戴罪立功的亡命之徒,也就是从监狱中走出来的。
这些人,只要能从百越回来,只要能杀敌一人,有一个人头功,就可以给他们免除罪。
夏离有些头疼,我莫名其妙的就要去带兵打仗啊,嬴政老哥还真是迷之自信呢。
大秦朝在短时间内调集三五万的军队不成问题,但是此时天下刚刚安定,尚有不安定因素,为以防万一,暂时就给了夏离这么一点。
一万人的军队,放下华夏大陆的话,确实不算是多的,反而可以说是奇袭部队。
要是在邻国霓虹国的话,他们那个自吹自擂的战国时代,最大的战役四战川中岛,参战人数也就刚刚过万而已。
那个战国,就是一群县长在那儿打混战,有一些还是镇长,经常一场战役人数不到千人的。
如果带着万人的军队在霓虹战国的话,武田信玄也要礼让三分,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大诸侯了。
夏离将这件事跟大司命说了,她有一些不悦,哼,说好了要留下来跟我结婚的,你竟然问提前跑了。
夏离很无奈的安慰了一声道:“我会尽快回来的,半年之内我就回来。”
焱妃苦笑一声,她对百越略微有一些了解,百越地域广阔,比楚国犹有过之,半年恐怕他是在说大话了。
大司命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听舜君暗自叹息,悄悄的打听了一下才知道。
他的两个双胞胎夫人,其中一人从楚国回来之后,就对就在家里的这人心存芥蒂,坏很不满,两人之间,渐渐地疏远。
令他十分难办。
“先生,我想追随先生前去。”焱妃说道。
大司命想了一下,一咬牙,不就是半年吗,去就去吧。
少司命攥着夏离,小哥哥要离开吗,可是我不想很长时间不见。
然后少司命被大司命给拉住了,“好了,我们等他回来好了,你不是还要修炼吗,让焱妃随他去吧,焱妃还能照顾他起居,你去了反而是个累赘。”
紫发少女低着头,我才不是累赘呢,我不是。ωωω.χΙυΜЬ.Cǒm
嬴政让夏离自行择良辰吉日发兵,他要事先做一些准备,敌人是百越,虽然是原始部落,不过也不容小觑。
狮子搏兔亦要全力以赴。
夏离从公输家族订购了大量的机关,另外也跟墨家说了,两家同时给他供应机关。
然后给他们培训一下再走,尤其是这些从监狱里走出来的犯人。
这些人战斗力很强,他们可不是普通的犯人,而是亡命之徒,以前多数的都是那些街头上的小混混,身手不算差。
给他们稍加训教,就能形成一股很强的战斗力。
不过缺点是不好管束,按照孙子曾经说的,杀鸡儆猴就行了,凡是不听话的,就打,使劲打,反正早晚能听话。
要是还不听话的话,那就是打的不够啊。
夏离没有穿什么盔甲,这个世界的那些弓箭什么的,不可能伤到他的,另外焱妃也没有,她待在夏离的身边也是很安全的。
此时正好是冬天,越往南方越暖和,不用太担心这个怕冷的问题。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带上今年刚刚收成的粮草。
公输家族和墨家也交付了机关,还有夏离从督造坊订购了一批唐门的弓弩,然后就差不多了,可以准备出发了。
夏离算了一下时间,按照军队的速度的话,光到那里,也需要大半个月的行程,实在是太慢了。
公元前222年冬。
也没有给夏离搞什么出征仪式,他就带着军队出发了。
夏离在军中找了一个副将,平时帮他搭理军中的实务,另外也要负责训教士兵使用机关。
如果是公输家族的机关术,和墨家的机关术共同的打造出来的一批军队的话,那破坏力恐怕非同小可。
不过夏离似乎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似乎南方的女孩子,应该要更水灵一点点吧?
更何况是有玄机娘娘加持的呢?
不存在的,在玄机娘娘的世界里,不管南北方都是雨露均沾的,北方的并不比南方的差。
夏离还是骑着大粽,这一匹战马他已经骑了很久了,在楚国战场的时候也是靠它。
现在到了百越战场也还是。
南方的气候比较湿润一点,其实夏离是从来没有来过南方的,楚国还不够南。
嗖。
焱妃看夏离还在大军之中骑着马,而她自己则是飞在外边,她跟随着大军,却没有进入军队之中。
焱妃已经甩开了夏离的军队,站在远处的一座山顶上,嘴角微微一笑,好久没有出来活动一下身体了。
她对夏离给她的功法有些惊讶,原本她用阴阳家的阴阳术,轻功确实不错,而今,用夏离给的武功,却能轻而易举的在天上飞行。
“先生,你们真慢。”焱妃微笑道,她听到身后的脚步声。
夏离骑了一会儿马,然后就飞走了,不行,光骑马不舒服,马背上太硬了,咯的慌。
夏离伸了伸懒腰,他准备要做个周密的计划,争取半年之内,能打下一两个小部落。
说不过不合适,应该也是国家吧,他们也是自称王的,而不是酋长。
大军还在赶路,夏离坐在高山之上,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拿出来嬴政给他的百越地图,也不知道准不准。
焱妃坐在他旁边,看他思考对策。
想了半天,有一点头疼啊。
楚国被灭了之后,楚国西部的一部分土地,被一个小国家给偷偷的割据过去了,大秦的光辉还没有来得及照耀到这里。
大军还在赶路,夏离坐在高山之上,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拿出来嬴政给他的百越地图,也不知道准不准。
焱妃坐在他旁边,看他思考对策。
想了半天,有一点头疼啊。
楚国被灭了之后,楚国西部的一部分土地,被一个小国家给偷偷的割据过去了,大秦的光辉还没有来得及照耀到这里。
大军还在赶路,夏离坐在高山之上,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拿出来嬴政给他的百越地图,也不知道准不准。
焱妃坐在他旁边,看他思考对策。
想了半天,有一点头疼啊。
楚国被灭了之后,楚国西部的一部分土地,被一个小国家给偷偷的割据过去了,大秦的光辉还没有来得及照耀到这里。
大军还在赶路,夏离坐在高山之上,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拿出来嬴政给他的百越地图,也不知道准不准。
焱妃坐在他旁边,看他思考对策。
想了半天,有一点头疼啊。
楚国被灭了之后,楚国西部的一部分土地,被一个小国家给偷偷的割据过去了,大秦的光辉还没有来得及照耀到这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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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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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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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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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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