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一个人的工作量,要比战国七雄七个王还要多。
公输家族为帝国攻坚拔寨立下不小的功劳,但是他们家更侧重进攻,如果能够再引进墨家的话,两者相辅相成,又形成竞争关系,那帝国机关术的进展速度,也能成倍的提升。
夏离很无奈,怎么就突然接了这么一个大活呢。
如果立了功的话,应该能赚不少的钱,可是我不缺钱啊,从楚王宫偷出来的那些还没用完呢。
干吧!
古人一贯都有拖延症,所谓的“择日”,就是拖延症的体现,要选择一个好日子再去。
嗯,最近两天心情不佳,不宜动身,再缓缓,缓缓。
给嬴政打工,不用担心会被砍头这件事,秦始皇人不坏,他不杀功臣的,还有钱赚,还有官当。
不杀功臣是优点吗?当然是了。
他不怕功高盖主,他自己就是功最高的人,还有谁能“盖”的住他呢。
扫六合,铸金人,书同文,车同轨,平百越,击匈奴,建驰道,修长城,单单拿出一个来,便是政绩斐然,全算在一起,就是千古一帝!
嬴政办事效率很高,夏离的鸡还没熟呢,咸阳宫里就送来了王令,给夏离封官了,另外负责招安诸子百家一事。
另外还给了夏离一个挂职的武官,咸阳北部尉,这官不小,年一百五十槲,一槲是60千克,后来的曹操,就干过这个活,不过他干的是洛阳尉,地方不一样,官是同一个官。
负责地区的治安工作,大概和琪琳的职业差不多,他相当于是个大队长。
夏离不用去上班,挂职的,就和杜工部一样,就是杜甫啊,他从来没去工部上过一天班。
既然给朝廷办事,那就要有个像样的官,出去和人家说的时候也方便,咸阳尉,帝都无小官,听起来还挺有面子的。
哈哈,我当官了,等她们两个回来,就和她们说。
食君之禄与君分忧,诸子百家的事情,也要好好谋划一下才行。
儒墨道法名,这五家,循序渐进,先挑一个软柿子练练手,最软的,应该就是名家了。
名家,也出过名人,曾经与孟子于濠梁之上辩论的惠施,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那个人就是名家的。
到了公孙玲珑这一代,就剩下了一批能言善辩之辈。
不过他们虽然能言善辩,但是多数为“思而不学”之辈,不学无术,没什么政治主张,到处胡说八道混饭吃,真是说相声的祖师爷啊。
《战国策》记录的人物,多数为游说于各国之间的“策士”,纵横捭阖,而即便是这样,一向靠着嘴皮子吃饭的名家,书里一个也没有。
战国策都不把他们当做正经的人啊。
确定了第一个小目标,就是名家了,这种墙头草啊,最适合拿来立功了,基本上就是这个功就在这里摆着,谁去都能拿到手。
到了中午,大司命和小衣回来了,鸡米花已经炸好了,她们两人落座,看到喜上眉梢的夏离,有些意外。
“小离,你怎么了?”大司命笑着问道。
夏离拿出来王令,笑嘻嘻的交给她,“你看,我也当官了,咸阳尉!朝廷命官,哈哈!”
大司命看完之后,微微皱眉,咸阳尉是不错,但是这个招安诸子百家,很难,帝国人心不齐,六国旧贵族就有不少隐藏在百家之中,这些人是帝国的毒瘤,他们一日不除,这天下难安吧。
更别说招安啊,单单墨家这一关,就过不去。
大司命苦笑一声:“小离啊,我们还算是墨家的仇人吧,你打算怎么办?你可曾从请兵协助?”
紫发女孩小衣坐在她的旁边,看了一下,哼,小哥哥很厉害的,他一定没问题,我先吃,不管这些。
夏离摇了摇头:“我没有啊,自己去就行。”
大司命白了他一眼,“我陪你去吧,你太优柔寡断了,如果有需要杀人的话,我出手就行了。”
“没事的,我自己能做好。”夏离笑嘻嘻的说道。
夏离把上午的事情和她俩说了一遍,大司命微微皱眉,王上是怎么知道小离的呢,他一向低调,应该是没有暴露过实力啊。
她收起来王令,做在了夏离旁边,拉着他的手,“小离,你要出去多久?”琇書網
夏离挠了挠头,他没有工作经验,这都秋天了,“应该明年之前就搞定。”
明年啊,大司命回想起从前,她认识夏离的时候,他才十岁,是个在金部搬柴火的小孩,不过一见就爱的不行,长得太可爱了,从那之后,就默默决定,要把他养成一个小丈夫。
后来,自己当上大司命之后,把他调到了后厨工作,那时候她想把夏离养成会做饭的小丈夫,让他天天做好吃的。
四年半过去了,他马上就十五岁了,终于到了要采摘的时候了。
“好吧,小离,你要快一些,我等着你。”大司命十分欣慰的说道,心中充满了期许。
一大碗的鸡米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下去了一半了,小衣都没有停下嘴,趁他们两人在聊天,她默默地把鸡米花拉向她那一边,哼,赶紧吃饱,过几天小哥哥出去了就吃不到了,还是我机智!
午饭过后,夏离去给大粽喂了一些草料,老哥,我们又要出发了,这回还得指望你啊。
翌日。
夏离一大清早就起床,然后去了一趟皇宫,又见了嬴政,说了一下他的看法,然后就走人了。
诸子百家第一站,名家!
嬴政望他东去,心中颇为期待,对他寄予了厚望,前人从未做过的事情,华夏大一统的时代,指日可待了。
从这一朝开始,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无数次的政权更迭,而这一国之人,始终有一个无比坚韧的向心力,翻来覆去,闹得再厉害,最终还是回归一统。
嬴政只比汉高祖大了三岁,他俩还算是同龄人,高祖能做的事,嬴政当然也能做。
借君三十年,繁华万里好江山!
夏离策马扬鞭,去了名家,正好可以在好好看看沿途的风景,此时战争刚刚结束,百姓正值休养生息之际,与之前的四处奔走,形成显明的对比。
风餐露宿,大粽很给力,不愧是战马啊,过了两三天之后,夏离走的烦了,直接拿着地图穿越了。
名家,地处旧宋国,宋国也曾闻名天下,史记春秋五霸就有他的一席之地,后来被齐楚魏三国瓜分了。
到了此地之后,这里倒是有些周朝遗风,夏离在城里简单的吃了一点早饭,然后找了一些当地人问了一下之后,他就奔着名家的大本营去了。
公孙先生正在讲相声,啊呸,是在传道受业,前来听课的人不少,门人让夏离暂时等候,然后就通报去了。
名家开坛授业,只见那坐在上面的,是一位“壮实”的女性,带着面具,看不出她本来的相貌,引经据典,胡诌八扯,把台下听课的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她便是如今名家的掌门人,名声在外,她本身很聪明,灵魂很有趣,学问嘛,其实也不差,至少在这个年代,这种形而上学的胡搅蛮缠,勉强算是一种“学问”吧。
白马非马,就是很典型的形而上学的错误。
“先生所言甚是,小生恍然大悟啊。”
“是啊,是啊,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公孙先生啊,这歪理讲的一套一套的。”
“你说什么,这是学问,你不懂的!”
“村野之人,岂能听懂这等学问!”
“没错,先生所言,字字珠玑,何来歪理这一说!”
“这白马,还到底是不是马啊?”
“先生说是便是,先生说不是,那就不是!”
“对,依先生所言!”
公孙玲珑又上完课一堂课,然后走下了讲坛,心中非常畅快,嘿嘿,这白马非马,真是屡试不爽,一忽悠一个准。
“先生,咸阳夏离前来拜访,说是嬴政派来的。”她家下人禀报道。
咸阳来的人?公孙玲珑一惊,太好了,终于来人了,“快快有请。”
夏离进来之后,终于见到了公孙玲珑,果然名不虚传了,体态肥硕,不过她还是带着面具,未能一睹尊容,实乃人生一大幸事啊。
“夏离先生,真不愧是咸阳来的,这生的果然是俊俏啊,哈哈。”公孙先生笑吟吟的说道。
夏离拱手说道:“公孙先生,在下是受王上之命而来,如今天下已定,诸子百家也该为帝国贡献力量,先生可愿意,为帝国效力呢?”
他直接就说明了来意,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简明概要的把话给说完了。
“愿意愿意,人家可是已经恭候多时了,夏离先生,可愿意和人家一起吃个便饭吗?”公孙先生爽快的答应道。
夏离一愣,这就答应了?我本来以为名家是个软柿子的,没想到这也太轻松吧,说是让他们归顺,他们立马就归顺了?
亏我还在心里好好的组织了一下怎么说呢,没想到还用不上了,可惜了可惜了。
公孙玲珑心中窃喜,秦王扫六合,这天下只剩下了一个王,就是秦王,她这样的见风使舵的人,还巴不得贴上去呢,现在秦王的人亲自来了,还摆什么架子了,赶紧从了吧。
名家现在靠着讲课来钱,在周围名声不小,名家的弟子也算是走遍天下,天下虽然易主了,但是这钱还得赚啊,说书人不能跟当官的较真啊,直接顺从他们就得了,何必要自讨苦吃。
“先生有所不知吧,人家一直向往着咸阳,只可惜,这一直无人引荐啊,如今先生以来,人家心里就有底了,来,先生请坐,刚才我在讲课,也有也饿了,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
快上午饭,别让先生等急了!””公孙玲珑笑呵呵的说道。
这也太热情啊,夏离有点受不了,要是后面的那几家也能这样就好了,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不过这回开头真是太容易了。
盛情难却,夏离被拉着跟她吃了一顿饭,席间公孙玲珑畅所欲言,口无遮拦,肆无忌惮的说,夏离只能懵逼的听着。
公孙玲珑答应夏离,说是过几天就会到咸阳去拜见嬴政。
“夏离先生,我看你尚且年少,可曾婚配啊?我家有一妹妹,看起来和你年纪相仿啊。”公孙玲珑笑道。
这期间,她一直未曾摘过面具。
夏离赶紧拒绝,你妹妹还不得跟你长差不多啊,我虽然不是外貌协会的,但是为了子孙后代颜值能高一点,还是另寻良配吧。
还是琪琳的神河基因好,神河基因能影响相貌,大司命和少司命的基因也好。
“不不,在下已经定亲了。”夏离急切道。
公孙玲珑叹息一声,“哎,那可太遗憾了,我那妹妹啊,貌美如花,真是比那西子还要美上三分,只是啊,一直恃才傲物,非文武双全的郎君不嫁!”
夏离思量了一下,你妹妹有才华没问题,但是能长得比西施还好看?她是捡来的吧,除非不是你亲妹妹。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恐怕是无缘了。”夏离陪笑了一声道。
“哎呦,先生这话还真是文绉绉的呢,恐怕我那妹妹,就喜欢先生这样子的,要不你们见见面?万一就看对眼了呢,缘分嘛,谁说得准呢。”公孙玲珑继续说道。
“不行,我已订婚良久,不便再见!”
夏离铁了心的拒绝,让公孙先生很失望啊,席间还一直用话语挑逗夏离,让他吃个午饭都吃不好,索然无味,就不能好好吃饭吗。
真是那个啥多作怪。
见夏离一直不理她,她就摘下面具乖乖的吃饭了。
不过这里伙食还不错,夏离很喜欢吃。
当天下午,要不是夏离死活要走,那公孙玲珑还要准备留他过夜呢。
从名家出来之后,夏离在附近问了一下,这公孙玲珑哪有什么妹妹啊。
幸好没见,要是那会儿夏离说是要见,她估计就会假称叫她妹妹,然后自己摘下面具再出来。
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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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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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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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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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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