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非遗传承人>第202章 江湖中的故事
  行万里路,胜读万卷书。南宋虽只半壁江山,但商业发达,民风尚奢,食菌之风大行其道。陈仁玉听闻,进贡的菌蕈中,除仙居外,另以庆元居多。庆元香菇多为人工种植,为吴三公所创,相传吴三公常入深山密林狩猎和采集野生菌蕈,在日积月累的观察中发现伐倒的阔叶木表皮被砍伤后,伤处常长出香菇,此法屡试屡验,这便是人工栽培香菇“砍花法”的由来。在生产实践中,吴三公还发现一些树木虽经砍花却多年不出菇,不知何故,无奈之下不禁仰天长叹,以斧猛敲,这一敲不要紧,却惊动了菌丝的萌发,数日后菇出如涌,此便是后世菇民不传之秘“惊蕈术”。于是,起了游兴。

  陈仁玉向王家姐妹发出邀请道:“姐姐、婶婶,我们一起到庆元一探吴三公如何种植合蕈的,可好?”

  这称呼太过古怪,我们是姐妹,你的嘴里却把我们叫成了两辈人,你们俩个必有不为外人知的秘密。王小米用怪怪的眼神看了看陈仁玉与王小珠,然后,心领神会的笑了笑说:“你们俩去吧,婶婶得守着摩天峡谷,不使外邪侵入。”

  史弥远掌权之后,为了得到支持,崇敬理教,把朱熹捧上神坛。理学成为南宋官方的学说,它极其强调尊卑与辈份,如杨过与小龙女并无血缘关系,却被世人所不容,就是这原因。陈仁玉对王小珠是情根深种,从认识开始到现在,一直都叫她姐姐,就是怕把她的辈份叫高了,自个与她的好事就不能成功。这一点,做姐姐的王小米早看出来了。

  “他俩后来走到一起了吗?”苏月红好奇地问道:“陈仁玉可是个名人哦,我看了一下县志与临安志等,有他的但都没有他夫人的任何记载。”

  这事确实有些奇怪,县志里记载,陈仁玉,字德公、德翁、德翰,号碧栖,南宋嘉定五年(1212)出生于城南黄村。母亲郭氏为理宗皇后谢道清的嫡亲姑妈。他自幼习春秋,攻经史,工词翰,博览天文地理诸籍,喜学好问,每有心得即予记述整理。采古人游览之作”凡88篇辑为《游志编》,曾纂修《临安志》。他还留有大量诗文,分别被载入《吴礼部诗话》、《洞霄诗集》、《贰古堂诗话》和《仙都诗选》。毕生勤于著述,是个博学多才的学者。以他渊博的知识、卓越的成就声闻朝廷,获得了皇帝的赏识。淳祐十一年(1251),他以平民身份被诏封为经筵讲官,经常给皇帝侍读并讲授经史。没有功名却为帝王师,为皇帝讲课,这事放在理学大盛的南宋中期,怎么想都怎么个透着些古怪。

  金华斌挥了挥刚从朱金泽那里得到的资料,言道:“两人应当走到一起了,以陈仁珏可以为帝王师的大才,要考个进士应当不是难事,为什么没有这方面的记载,说不定是这段婚姻为礼法所不容,他为了抗争,干脆不参加科举,而带着王小珠放浪形赅于山水之间。

  在横溪镇石人村里,我曾听某位老人讲过这样的一个故事,说是陈仁珏带着夫人在拨茅山游玩,途中忽然大雨,山洪爆发,夫妻俩被阻在距石人村约二里许的一个山腰小庙中。大雨连续几天几夜都不曾停歇,小庙到处漏雨,他们身上的食物也吃光了,又冷又饿。陈仁珏还得病,发起了高烧。就在这时,一大群的麻雀遮天盖日地飞了过来,在小庙上空盘旋,为他们俩挡住了风雨,并且,每只麻雀嘴里都叼着一颗野果。陈仁珏吃后,高烧立退,向空谢礼时,却见领头的麻雀飞到了王小珠的手上,原来,这群麻雀受过王小珠大恩,在某年冬天,姐妹俩放它们进结界,并喂了仙稻,它们今天报恩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苏月红说道:“陈仁玉做的最惊天动地的事不是著书立说,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民族气节。德祐元年(1275),“谢太后下诏天下州郡降元”当时陈仁玉已告老寓居郡城临海,但他出于民族气节,不顾年老体迈,慨然与仙居人权知台州事王珏相议拒诏,“筑城浚濠”,“募民死守”以抗元。第二年二月因寡不敌众,兵败城破,王珏战死,陈仁玉退隐于黄岩石塘山海中,临终告诫“子孙世世无仕元”。,后被移葬城郊南峰山桃花洞侧。惜墓已掘,今不复存。”

  “是啊,他是个文官,却得带兵打仗,他叔叔是个武状元,想带兵却让他做文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颠颠倒倒的。”金华斌说道:“在陈仁玉带兵时,也曾发生了一件奇事。一次,元兵攻城,眼看城破,却见天空中飞来好多的螳螂,用两把如刀的螳臂直刺攻城元兵双眼,元兵不得不后退,从而城防得保。螳螂也在战争中死伤无数。事后,王小珠忆起,还是她做的好事,引来螳螂报恩。”

  兵戈从来战将事,哪个天下靠鬼神?虽说因得螳螂精们的相助,可大势所趋,当蒙古人二次兴兵来袭时,陈仁玉不善用兵,城市终于被攻破。

  两人跟着朱金泽站在溪口乡的土地庙前,听着他给讲王小珠与陈仁玉的故事道:“天下土地庙都是白发花花的土地爷加土地奶奶,只有仙居横溪溪口乡的是土地爷白发苍苍,土地奶奶却是一头的黑发,看着象是爷爷与孙女,为什么?就是因为陈仁玉去世后,被封为土地爷,王小珠放弃了地仙的身份,情愿作为鬼仙,陪在他的身边。陈仁玉去世时已是七十多岁,但王小珠因是地仙,所以,永远保持着二十岁左右的模样。”

  感慨了一番后,苏月红问道:“那么,王小米与王小珠的无骨花灯谱后来传下去了吗?”

  “书没有刊发,但妇女们如鞋样一般把无数的无骨花灯图片代代相传,直至今日,成为我们仙居的文化符号。”金华斌重重地握了握苏月红的手说:“走,我们上皤滩乡好好地找一找这历史遗迹。”

  (第三卷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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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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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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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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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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