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综]天生反派>第 91 章 四条眉毛传奇
  陆小凤传奇7

  乔衡很清楚自己的脉象如何,至于所谓的早夭之相他也知道。

  他这么多次轮回转世以来,又有哪一次是真正的寿终正寝过?况且身体原主也早就在王妃过世时因为悲伤过度去世了。

  这样看来,他要是得不到一个拥有早夭之相的评价,那才是奇怪了。

  那南王知道吗?

  南王当然也知道。正因为他知晓这一点,才会不顾一切的想要拼上一把。

  他已经过了知天命之年,年纪真不算小了,谁能说得准他还能活多久?他就这么一个子嗣,而且又被无数位大夫隐晦的提起似是拥有早夭之相,指不定是黑发人送白发人还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如果一个人预见到了自己以及自自身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的消亡,那么他将再无顾忌。

  最糟糕的结局,也不过是提前一步化为冢中枯骨。

  此时此刻,叶孤城异常清醒。

  庄子曾有言“以有涯追无涯,殆已!”,可是人活于世,本就是一个以有穷追无穷的过程,危险的同时也伴随着机遇。

  他终于明白与自己合作的对象,是怎样一个亲手断绝了自身后路、肆无忌惮的亡命之徒。

  叶孤城在心底默念道:巧了,我也是。

  他看着乔衡,心中的一个念头是前所未有的强烈

  这是他的徒弟。

  本就该是他的徒弟!

  ……

  乔衡在白云城一连住了八九个月后,这才启程离开飞仙岛。

  他不打算就这么直接返回平南王府,他身为南王世子,不得无诏离开封地,这次好不容易借着拜师的名义得到皇帝首肯前往飞仙岛,他何必这么早就回到平南王封地上去?

  他这完全是来了一出先斩后奏,南王从下人那里得知有来来自世子的信时脸上是挂着笑容的,待看完了信件,脸上的轻松之意已是消失不见。

  他虽然不是江湖人,但他对江湖事并非一无所知。

  多少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意气风发投身江湖,想要效仿前人醉酒当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气概,然而现实会给予他们当头一击,说不定连性命都不保。

  世子虽然喜欢练武,但之前从没有对行走江湖这种话本中的事表露过什么向往之情,而且也不怎么喜欢打打杀杀。

  别是有人在他身边多说了些什么……

  ……

  “青衣楼”这个名字婉约秀美,但它却是一个沾染鲜血无数的江湖组织。

  青衣楼不是一座楼,而是整整一百零八座。

  没人知道第一楼在何处,也没人知道这一百零八座楼里都住着些什么人,只知道这每一百零八座楼里各有一百零八个人,说句势力滔天也不为过。

  然而乔衡非但知道青衣楼的总瓢把子是谁,还知道青衣楼已经快走向末路。

  如今江湖上,地产最多的,是江南花家;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但最富有的人,他叫做霍休。

  昔年金鹏王朝遭难,三位肱骨之臣携带着王朝的财富来到中原,以期将来能够复国,而霍休正是这三人之一。

  就因为他坐拥着当年整个金鹏王朝宝库中的一部分财产,所以他才能在几十年前,忽然名声大噪,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成为了天下第一富豪。

  同样正因为他是如此的富有,他才有财力运作的起青衣楼这样一个庞大又严密而组织。

  也所以,青衣楼才能源源不断的给他带来不菲的财富。

  “财富”的定义及其宽泛,它不仅仅指的是金银珠宝,更指的是人脉、资源等等你所能想到的一切有形的或无形的存在。

  乔衡一直计算着时间,霍休快完了,身为反派居然要置主角于死地,这哪有成功的机会,他注定了将落败于陆小凤之手。

  陆小凤对霍休的财富完全不感兴趣,乔衡却感兴趣。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只是他如今的身份太敏感了,南王世子,白云城主之徒……

  而霍休的身份同样敏感,金鹏王朝的旧臣、江湖上最庞大的势力之一的总瓢把子。

  他不能就这么突兀的接手青衣楼的一切。

  他细细的谋划着,提笔在纸上快速的记着什么。

  有些时候,光靠想是不够的。

  人的想象力,太过天马行空,有的时候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全都写在纸上,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审视过去,才能更容易看清楚其中的不足之处。琇書蛧

  他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为了笔下的内容能够跟得上他的思路,才会用他不常写的草书。以往所有的矜持、所有的隐忍,都尽数消融于这一笔草书中,宛如落纸烟云,力透纸背。

  片刻过后,他闭上双眼,沉思着什么。

  然后他拿起纸,悬置在蜡烛的火苗之上,待火苗顺着纸张不断向上攀爬时,他把已经开始燃烧的纸扔进了铜盆里。

  他站起身来,身体轻晃了一下,他捏了捏眉心,让自己清醒了一下。

  他最近总感觉有些疲惫,他隐约知道是自己正在编创的功法出了岔子,可是一时间,却又弄不清楚是哪里的问题。

  他没有像以往那样看点书再睡下,而是早早的熄了烛火躺了下来,希望能够通过睡眠以弥补这几日缺少的精力。

  ……

  妙手空空、可摘星辰的司空摘星是个贼,一个将偷视为艺术的贼,一个江湖人赠“偷王之王”这一名号的贼。

  他不爱偷金银,他只偷对他人而言富有意义的存在,可以是一个物品,更可以是一个人。

  司空摘星感觉自己最近实在是霉运当头。

  前不久他接下了一笔单子,有一个年轻的公子哥让他去偷一双鞋子,那双鞋子虽然做工精美,但也算不得什么稀奇物,按理来说,能穿得起这双鞋子的人,就算丢了鞋子,顶多就是气恼一番,不会为此大动干戈。然而谁能想到,他这一偷居然偷到了六扇门总捕头的头上,结果被那位总捕头跟在身后连追了数日。

  他无比怀疑,雇他去窃鞋的那个年轻人,是不是故意整他。

  不过说真的,司空摘星一开始时真没想到自己要偷的那个人居然会是那位“天下第一名捕”。

  那人的手上拿着一柄千金不换的折扇,身上穿着手工最精致、质料最高贵、样式最新鲜的衣服,他坐在城里最高档的酒楼里,喝着最昂贵的酒,吃着最美味的饭菜。

  司空摘星早就从江湖人口中得知六扇门的现任总捕头好鲜衣怒马,爱珍馐美人,然而这样的六扇门捕头,古往今来只他一个,这个样子的富家公子哥,却数不胜数,换谁看到这样一个男子,大概都不会认为自己撞大运的遇到了那位本该远在京城的天下第一名捕,只会认为这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子弟,司空摘星也是这样想的。

  不过他现在完全不这样想了。

  金九龄这张脸他也算是彻底记住了!

  会意楼是城中最大的客栈。

  金九龄知道司空摘星现在就藏在这家客栈里,就像是猫在逗弄着自己手下的老鼠一样,他摇着扇子不疾不徐的踏入客栈。

  对于掌柜的来说,虽然金九龄是个生面孔,但光看他这一身华贵精良的衣饰,也知道这是位了不得的大客人。

  不等小二过来招待客人,掌柜的就先一步迎了上去。

  掌柜的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问道:“不知这位客官是要住店还是打尖?”

  金九龄说:“掌柜的先忙吧,我是来找个人。”

  不等掌柜继续说什么,他就当先一步登上了楼梯,然后径直来到了天字二号房前。

  他听了一会儿里面的动静,脸上浮现出一抹冷笑,也没有敲门,而是直接推门而入。

  房间里的确有人,但不是司空摘星,不,也有可能是司空摘星,这位偷王之王的易容术早已登峰造极,只要他想,永远没人能知道他的真实身高和体重。

  金九龄看到的一个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穿着一身黑衣的年轻人,对方一手搭在窗沿上,背对着门口站着。

  乔衡正站在窗前,俯视着下方人来人往的行人,眼里映着那些沿街叫卖的小贩,拿着风车张着手臂开心的穿过道路的孩童,就像是自己也置身其中一样。

  他听见门扉被人猛地打开,就侧过身子看向来人。

  没有谁会对不经过允许就贸然闯入自己房间的人心生好感,特别是总是对旁人心存防备的乔衡。

  金九龄眼里的年轻人仪范清泠,风神轩举,他已是许久没见过拥有这般出色气度的年轻人了。而那双漆黑又通幽洞微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温暖,与之对视的瞬间,他不由得感到一阵清寒。

  但是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已经引不起金九龄的半分注意,因为他在对方侧过身来,看清楚年轻人的容貌时,就完完全全的怔住了。

  “皇……”这一个字刚吐出口,他又紧紧闭上了嘴。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赶在24点之前发,还没来得及捉虫qaq

  ps:感谢大家投的各种型号的炸弹,谢谢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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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妖竹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6070114:42:46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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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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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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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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