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年了,我还没有名字,我在等我的主人,我想让她为我取。可我和主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没给我取名字,分别之后我便再也找不到她了。
不能再没有名字了,上回沉沉说唤我前辈过于生疏,问我的名字,我故作高深说时机未到,不肯告诉她,其实是我无颜让别人知晓我还没有名字。寻常而言,稍有道行的百年小妖都会有族长赐予或自己取的名字。而我没有族长,只有主人,但主人为她的众多玩具都起好了名字,独独没有要为我取名字的意思,她只知道唤我:狐儿。我好歹是拥有千年道行的大妖,叫狐儿未免太没有面子,好比一个人,他的名字就叫人,大家会如何看待他?
这么多年闭关深山,也不知当今天下谁人做主,百姓如何,不如下山走走,看看大好山河,观观人世风俗,或许有什么好词可以给我作名字。
唐都长安。
我率先来到了教坊,这里汇集名曲,是妖的取名首选之地。
“有苏女,承蒙恩露,玉帛金丝华服。娇若九重天仙子,实为殷商祸水。炮烙刑,虿盆坑,熔骨噬魂化流毒。凤鸣岐山,周兵直入,鹿台塌倒,摘星尽归土。”
这韵律熟悉得很,像极了主人最后唱的曲子。“这是什么曲子?”
“摸鱼儿。”歌妓答。
就是它了!两千年之后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摸鱼儿。我本姓玉,不过我不打算入玉籍,我想入狐籍。
本欲趁难得下山的机会多转转,长白山传来消息,沉沉要渡劫了,我得赶回去为她护法。
长白山。
“沉沉。”我回到长白山的时候,沉沉已经在我的洞府门口等我了。我的洞府隐于梯河瀑布之后,府内成椭圆形,容积不大,唯一厅、一寝足矣,由于我秉承了主人起名懒的属性,我的洞府与我从前一样没有名字。
“前辈。”她朝我一揖。
我看着她更加鲜嫩的面容,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手感不亚于初次相见时她毛茸茸的一个肉团。她是熬过了腐皮之苦,去掉不属于自己的人皮,才长出了如今的新皮。“好看,更胜从前。”
“谢前辈夸奖。此次前来是道谢的,儿无父无母,百年来多亏了前辈照拂。”
“何须客气,我一个人在这冠冕峰的山洞也是孤单。对了,听说梯云冠冕黄族之争中梯云大获全胜,冠冕峰黄族女妖几乎死绝,你救的那只小黄鼬呢?”我转身往府内走去,走到正厅案前坐下。
“死了。”沉沉在我身后跟着,语气淡淡。
“真不明白你当年为何执意保她。”
“她模样好看。”她理所当然地说道。
“呵!”
“前辈不觉得吗?”
“再好看也比不过我的主人。”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主人眉宇清秀的模样。
“从前听前辈说起要找狐族落户以便日后入仙籍一事,儿为您打听了,狐族修炼之地最好不过青丘。据说女娲娘娘曾光顾,若天资上佳,被女娲娘娘选中可归为她的属下。”
“女娲娘娘?不去。”
“为何?”她满脸疑惑。
是啊,在世人眼中,能亲近女娲娘娘是何等的荣耀。
“因为我的主人。”
“时常听前辈提起,可至今不知前辈的主人是何方神圣。”沉沉一脸期待地注视着我。
“她不是神圣,只是一位凡人,今日时辰尚早,我可以为你讲讲我主人的故事。”
“洗耳恭听。”她与我隔案相对处落座,为我倒上一杯清泉。
“她是殷纣王的第二任王后,不过世人大都不用尊称来称呼她,他们习惯称她为:妲己。”
一千七百年前,这国号是商,这天下姓子,当时的君主就是大名鼎鼎的暴君殷纣王。在我看来,他资辨捷疾、闻见甚敏、能手格猛兽。可又有周武王言: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自绝于天,毁坏其三正,离逷其王父母弟,乃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说妇人。这里的“妇人”说的便是我的主人妲己。
我原本是独山中的一块璞玉,几经辗转藏于有苏氏的王手中,后被玉雕师雕刻成有苏氏图腾九尾狐的形状,在王次女妲己周岁时族长将我作为周岁礼赐给了她。那时候,我只是初开神智的灵,在襁褓中,感受她温软的身躯,和她稚嫩娇柔的声音,还有一股莫名的戾气。
在主人五岁的时候,有苏氏朝政发生了动荡。王长子与王次子不吝撕破脸面,大臣们各自为营,只知争名夺利,弃百姓于不顾。
主人将我穿上了链子待在颈间。“狐儿,你是我的护身符,是要保护我一生的。”
王忙着管教儿子,王后忙着保护幺子幺女,主人没人陪,便整日带着我在院中晒太阳。
“狐儿,二哥说,他想当王。”
我不懂,为什么二王子想当王,王位不应该是大王子的吗?
“二哥说,他只比大哥晚了半刻降生,一母同胞,他不服。”
虽然我还不会说话,她却似乎能够听到我的疑问。
“二哥还说,有大哥在,他就当不了王。”
是呀,所以就不要当了。
主人天天带我晒太阳、晒月亮的举动为我的修炼打下了基础,我昼夜吸收日月精华,神智渐开,慢慢地,我学会了感知主人的情绪。
“狐儿,我看到了一只受伤的小雀儿,如果我给母亲送去,她会注意到我吗?”
不知道,为什么要送伤雀,为什么要母亲注意?
主人将小雀儿送去了王后寝殿,却不想我们去的不是时候。王后正在生气。
“什么时候了,给我送这个做什么?还嫌我不够烦忧吗?没有你兄姐聪慧,又没有弟妹乖巧,我怎么生了你!”
然后雀被摔死了,主人被赶了出来。
“狐儿,我想告诉母亲我会帮小雀儿包扎伤口了其实我只是想看看母亲,我许久不见她了。”
明白了,主人想见王后,但王后不想见主人,可是为什么王后又不想见主人呢?
“狐儿,我们去找父亲,他会把我举高高。”Χiυmъ.cοΜ
我们又来到王的政殿。
“父亲”
“妍儿啊,等为父处理完你大哥的事情。”王埋在一堆书简中,没有抬头。
“好”主人说到,然后乖乖坐到了王身边。
当王终于放下了最后一卷,方抬头,有一名宫人小步疾走进来。
“王,二王子”说到这里,他望了望主人。
王了然,一手摸着主人的头,安抚到:“啊,妍儿你,为父有急事,你先去找母亲好吗?”
“父亲,我给母亲送去了一只受伤的雀儿,想救它,母亲把我赶了出来。”
这时,王已经重新拿起了书简,也不知他听清了没有便含糊应道:“妍儿,要听你母亲的话,她说的是对的。”
“好。”主人乖乖应道,行一礼走出了政殿。
她用她温热的小手抚上我的身体。
“狐儿,我知道,父亲很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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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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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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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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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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