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琪哭倒在妈妈怀里,抽噎着,断断续续的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妈,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他,我愿意为了他去死,你们帮帮我好不好?我想嫁给他,嫁给白明韩,成为他唯一的妻子。”
宋春娇听到这话吓了一跳,赶紧瞪了曹雪琪一眼:“这话可不能乱说,我们家雪琪这么好,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算什么道理,三条腿的青蛙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得是,白明韩的条件是挺不错,可圈子里面比他好的还有很多,只是家世可能比他要差一些而已,你之所以一直都没有见过他们,是因为我和你爸都觉得你太小了,想要再留你两年而已,你信妈,只要你多见几个男人,白家的那个小子,你自然就不会再看得上眼了。”
当妈的总是护犊子的,听到自家闺女口口声声为了外人能够去死,她就算原本对白明韩的印象再好,现在也很难再喜欢的起来。
她不喜欢白明韩,可白家比她们家要厉害太多了,除了内心的不喜,她也没有任何能奈何得了白明韩的手段,可对于那个从乡下来的小丫头片子叶鱼,她有一百种方式让叶鱼在这座城市里混不下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宋春娇叹了口气。
她的雪琪,还是太过于单纯了。
曹雪琪哭累了,扑倒在宋春娇的怀里睡着了,宋春娇小心翼翼的把她挪到沙发上,走到另一间屋子里面,拿起拨号电话拨打了一串数字:“老曹,咱们的宝贝闺女在学校里被一个乡下来的小丫头片子给欺负了,你找几个人,把那个小丫头给毁了。”
她是从下面的小城市里考上来的天才又怎么样?敢让她的宝贝女儿伤心,就应该是这样的下场。
叶鱼是个没心没肺的小丫头,和曹雪琪之间闹得那么不愉快,一顿肯德基又让她快活起来了,剩下的时间里又跟着白明韩去百货商场里逛了逛,因为叶鱼在信件里面说是和老师同学一起来参加活动的,白明韩也不太敢给她买过于显眼的东西,只是挑着捡着买了些稀罕的进口零食和饮料,逛街最是花费时间,叶鱼感觉也没有怎么逛的,就已经到了下午。
她觉得自己是不是耽误白明韩太长时间了。
毕竟人家还是高中生,还要经历高考的,平时肯定是需要争分夺秒的学习的。
叶鱼就准备告辞。
“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宾馆了,老师若是没有在集合时间见到我,恐怕会发脾气的。”
白明韩表示理解,便准备把叶鱼送到公交车站,途中路过一家珠宝店,无意中往橱窗里面一瞥,他停住了脚步,让叶鱼稍等一下,大跨步走到了商店里,不一会儿带着一个小盒子出来了,不由分说的塞给叶鱼:“银的,不贵,到底也是我们长大之后第一次见面,是值得纪念的,这项链很适合你,藏在脖子里面也看不出来的,不用担心被老师发现。”
他的眼神明亮,身后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尾巴在左右摇摆,脸上明晃晃写着“快打开看看,夸我夸我”。
叶鱼看的好笑,便顺从他的心意打开了盒盖。
她不懂什么珠宝,也没有小麦的艺术天赋,却不妨碍她觉得这条项链好看的:银色的项链上装饰着小颗翠绿色和红色的宝石,显得又活泼又精致,静静的躺在白色天鹅绒的内衬上。
“真好看,我很喜欢,谢谢你了,我会好好珍惜的。”
白明韩笑了:“路过橱窗的时候看到了,就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下来了,你喜欢就好,走,我送你去车站。”
他没有要坚持送叶鱼回旅馆的。
白明韩知道流言蜚语到底有多厉害,大城市的人可能并不认为男女单独逛街都有什么不光彩的,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可能会一下子传出来各种流言蜚语的,他一点儿都不希望叶鱼受到伤害。
两人约好了以后还要继续通信,两年后还要考上同一所大学。
等到两人分开了,叶鱼坐车回到了大学里,敲开了黄燕的宿舍,把打包带回来的肯德基家乡鸡和其他各种零食分给她一起吃,黄燕还以为是叶米给她送来的,没有多问几句,只是一边吃一边感叹叶鱼怎么就有那么好的姐姐和哥哥。
“你姐姐对你真好,总是来看你,还给你带好吃的,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姐姐呢。”
叶鱼不太好意思的纠正她,就把这份功劳算在了叶米头上:“是,我姐姐是挺好的,我们从小就在一个被窝里面长大的,我姐姐上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我,给我讲她今天学了什么,做了什么,我和我姐姐感情可好了。”
黄燕更是羡慕的嘴里面都冒酸水了:“你和你姐姐关系真好,我就和你不一样了,我只有一个弟弟,比我小一岁半,小时候我们也是睡在一张床上的,盖两张不同的被子,自从他六岁了,我就不和他一起睡了,你知道这小子多坏不?他小时候不尿床,到了六岁那阵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突然就尿床了,你说他尿床就尿吧,还故意尿到我那边,然后趁着我睡觉的时候把我们被子换了,说是我尿的!”
叶鱼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那小子想让我挨揍,幸好我奶奶人老心不老,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小阴谋诡计,说‘燕子的裤子没湿,鸽子的裤子湿透了,尿床的是鸽子’,那小子没办法了,才承认是他尿床,还换了我们的被子的。”
她酸溜溜的看了叶鱼一眼:“你这小丫头竟然有个对你这么好的姐姐,啊,我生气了,我要把唯一的一块玉米给啃了!”
叶鱼:……
放开那个玉米,让我来!
距离她和曹雪琪在肯德基的洗手间里不欢而散已经过去了一周的时间,曹雪琪一直本本分分,没有做什么过激的事情,叶鱼弄不清楚她心里面到底是怎么想的,却也乐得安生,该学习学习,该吃饭吃饭,该去听学校组织的讲座就去听讲座,半点儿都没有出格的地方。
她就挺纳闷儿。
叶米过来看望她的时候,她就和叶米说起了曹雪琪的反常,叶米是多聪明一个人,一瞬间想过了好几种可能,她和叶鱼分析道:“不是彻底放弃了,就是心里面憋着坏想要放个大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污蔑你名声,你等着,姐姐给你介绍几个清华的学长学姐,你要是碰到问题了,就先去找他们。”
首都本地大学之间是经常搞一些联谊活动的,比如数学竞赛,辩论竞赛,叶米是师范校队的一员,对这边的学长学姐们也算是熟悉,她为人八面玲珑,叶鱼长得也好看,还是今年大一的新生代表,那些学长学姐们都很给叶米面子,连连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叶鱼。
他们也确实是说到做到。
下课时候专门到叶鱼的教室门口来等人一起走,到食堂里面请叶鱼一起吃饭,老家那边寄过来什么土特产了也还想着她的一份,人家对自己好,叶鱼自然也是投桃报李,叶米每次拿过来的好吃的,老家寄过来的特产也都分给他们一份,出去吃饭,他们请两三次,叶鱼就回请一次更好的。
就在这时候,关于叶鱼的流言蜚语突然就出现了。
说叶鱼是狐狸精,说她小小年纪就勾搭人,说她是乡下来的穷光蛋,想要勾搭城里有钱有势的,说她根本就不是学生代表是故意用了手段的。
叶鱼一脸懵。
叶鱼的同学们也是一脸懵。
和叶鱼一个专业的同学们也是一脸懵。
就连整个清华大学的大一学生们都是一脸懵。
叶鱼?
叶鱼勾搭人?
叶鱼咋勾搭人的?
不是,她天天上学的时候从宿舍里和黄燕一起出来,下课的时候和校队那群学习好的一起讨论着学术问题往回走,宿舍教室食堂三点一线,到底走了多少路,说了什么话,有什么举动都被人看在眼里,还能勾搭人的?
还乡下来的穷光蛋,想要勾搭城里有钱有势的?
人家叶鱼家里面本来就不穷。
她身上穿的衣服能半个月都不带重样的,每周都会过来一趟的姐姐穿的也很是时髦,她哥哥还有录像机呢,叶鱼穷?
人家真认识城里有钱有势的也没啥问题啊,门当户对这个道理,谁家不知道的?
至于最后一个,叶鱼当选学生代表是用了手段的,当天就被几个校队的学长学姐们找系领导反应了,中午12点,放学休息的时间,学校的大喇叭响起来了。
“关于校园里流传的,新生代表叶鱼同学的不属实流言蜚语,这是对叶鱼同学的严重污蔑,是质疑我们整个清华大学校风校纪,叶鱼同学当选学生代表是我校老师领导共同商议讨论的结果,名正言顺!我校已经报警,势必要追查造谣者责任,希望各位同学擦亮双眼,用自己的心去看,去感受,不要被不属实的流言蜚语迷惑了双眼。”
这消息一传出来,很快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了。
大家纷纷骂传瞎话的。
“叶鱼?我知道,大一新生代表,讲话的那个,我可是知道内幕的,人家是临时被老师们抓了壮丁,曹雪琪那天拉肚子了,老师们就从入学成绩和精神仪表这两方面入手,临时把叶鱼抓过去的。”
“不是,叶鱼比咱们小那么多,咱们平时里是挺照顾她的,怎么就成了人家是狐狸精了?大的让着小的,这不是正常吗?”
“赶紧把那些说瞎话的逮起来,真是……”
曹雪琪咬紧了下唇。
怎么会这样呢。
流言蜚语,怎么会流传不起来呢?
作者有话要说:叶鱼:还能说什么呢?
我姐姐,天下第一。
叶米:不,咱爸才是天下第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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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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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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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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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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