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早在听到有人推开院门时,它就立起耳朵站起来,摇着尾巴跑到余晚身边左蹭蹭右蹭蹭,那着急讨好卖乖的样子,让余晚心中一暖,爱怜地抚摸着大黄的脑袋。
她来到瓦房的房檐下卸下肩上的背篓,这间瓦舍,墙是用黄色泥土夯实盖起,青瓦盖顶,久经岁月的风雨洗礼,泥墙上的裂痕似被人刻画而出清晰可见。
房内有三间卧房,一间厅堂,厨房建在外墙下。
院子里用竹子相交编织的围栏围成了一圈,叽叽喳喳跑着一群小鸡仔,跟在一只花母鸡后边,母鸡带着自家崽子在院里的菜田觅食。
院子不大,却是典型的农家小院,鸡飞狗跳,瓜藤满架应有尽有。
余晚站在屋门口,这要喊娘,她还是要舒缓一下这股别扭劲,用八岁女童清丽声喊到:
“娘!我回来了。”
主屋里伴着咳嗽声走出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妇,这个女人就是余晚的娘亲,凌娘。
凌娘看到回来的女儿,不由责怪道:“咳咳……晚儿回来了,你又上山去了?你一个女娃娃,不知道上山很危险么?以后不要再去了,这让娘跟着你担心。”
余晚知她是担心自己,又不想过多纠结,便转移话题道:“娘亲,放心吧,我以后不会一个人去了,你看你又咳嗽了吧,早上有没有喝药?”
说着,不等凌娘回话,余晚就跑到厨房看土砂锅里药少了没?
凌娘看到余晚这孩子心性,无奈一笑:
“说得娘好似不懂事的娃娃似的,李郎中开的药我都有按时服用,不必操心。”
余晚从厨房走出来,确实看到药罐里的汤药少了很多,放心下来:“我怕娘觉得药苦,不肯喝。”
其实是怕凌娘舍不得花钱喝药,每次都省着喝,余晚都是煮好药,盯着凌娘喝下去。
凌娘听着余晚说着孩子气的话,不由笑道:
“你呀,惯会寻娘开心。”
余晚扶着凌娘进屋,没看到弟弟余晨,便问:
“阿晨呢?怎么没见着他,这家伙最是调皮搞怪了,今天怎么这么安静?”
“他呀,跟着村里的小伙伴到村里玩去了,还没回来呢”凌娘道。
“对了,娘我在山上摘了不少野菜,还有李郎中说得能治您的草药,回头给你熬上。”
说着余晚跑到屋檐下,把背篓里摘的东西一一分类清理出来。
当拿出一只野鸡的时候道:
“这只鸡是下山的时候,江叔送的,我说不要他硬是搁了进来,没办法我便背回家了。”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凌娘。
凌娘一听咳嗽了一声,叹息道:
“咳咳……哎……”
“这是你江叔心善,要记得这份人情,以后有机会要还人这份恩情的。”
余晚很是利落的回了一声:
“嗯!知道了。”
其实不用说也知道江叔是真的一直再照顾着她们这一家的孤儿寡母,为了避嫌都是偷偷做着,
就如那天清晨起床,看到院外门口放着一堆柴火;xǐυmь.℃òm
或是院门口时不时,挂着一包标贴镇上“和盛堂”药店包装的药草……
诸如此类,这些细节原身“余晚”发现了是余江做的,但那个年幼的“余晚”不知余江这么做的真正想法,芯里是个成年人的她却是能想到,这是余江对凌娘起心思了,只是一直不敢直面表达,用他自己的笨办法默默地付出。
余晚无声的叹息,如果可以的话,她倒是希望余江和凌娘在一起,这样凌娘也不会这么劳累。作为女儿的余晚也只是个八岁的女娃,很多事也帮不了多大的忙,有个男人关心照顾她,对她的病情也能有好转。
余晚拎着那只鸡来到厨房,烧上热水,等了一会,水烧热烫鸡拔毛,掏内脏洗净,做得干净利落,大黄便围着余晚周围转来转去,时不时的还发出委屈的呜噎声,看得余晚咯咯咯直乐,这货是想吃肉了。
凌娘看着女儿处理鸡,处理得那叫一个顺溜,不由得心酸,好好的一个女儿让她做这等血腥事。
她是内疚又心疼,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借着咳嗽声背过身,擦了擦眼角的泪,走到余晚身边道:
“你人小,力气也小,拿刀剁鸡危险,让娘来。”
说完,便接过余晚手中处理好的鸡,放到案板上开始剁成小块,余晚也忙前忙后的递盘添火烧水。
虽然凌娘是个弱女子,但这么多年来都是自己扛起这个家,如今杀鸡割肉也能信手拈来。
凌娘不是余家村的人,是余父从外面带回来的,凌娘来时细皮嫩肉的手一看就像是个千金小姐,不像是生活在村里干农活的姑娘,可如今岁月劳作蹉跎,双手早已布满厚茧,也只有这清瘦的面容能依稀看出曾经文静清秀姑娘的样子。
而凌娘似也忘记了自己的前尘往事,唯一记得就是自己叫凌娘,余父便当是凌娘的名字叫了起来。
跟着余父来到了余家村,做了余父的娘子,一年之后有了余晚,孩子的到来,让憨傻的余父笑的像个孩子,这是他和凌娘的孩子!他有了和凌娘的第一个孩子!
余父是个憨厚淳朴的老爷们,却也是个知道疼人的汉子,他喜欢凌娘,从来不舍得让她干农活,生怕她累着饿着,有个把子力气都使劲的干活挣钱,就想着能多挣点钱,然后给凌娘花。
余晚出生后的第三年,弟弟余晨出生了,余父更是开心,老余家有后了!欢喜的同时更是卖力的做活养家。
余晨出生的同年,余父因着太过操劳,又淋了一场夜雨,身体透支厉害的他,最后劳疾身亡。
这一噩耗,对这个孤儿寡母的余家是一个大打击,凌娘外柔内刚,原本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凌娘,迫不得已也要出门养家糊口。她白天干起农活,夜里绣花做针线活,又要同时照顾着两个娃娃。
在这封建的时代,余晚可以想得到凌娘的不易,凌娘的身体也在这短短的几年拖垮,劳疾咳嗽的病根也就此落下。
看着剁鸡的凌娘,余晚不免有些疼惜这个母亲,在灶炉旁往火里添了把柴,帮着凌娘打起下手来。
她突然想起,自己从山上带回来的五色花还在背篓旁放着,起身走到屋檐下,把上山摘来的草药和野菜木耳分筐装好,草药和木耳放到太阳下暴晒。又把五色花捧起,看了看自家的菜园子,最后决定在靠墙根的竹篱笆种下。
余晚一边挖起了土种花,一边对着五色花自言自语道:
“你既喜欢在阴凉地方生长,那我便把你放到这角落里种下吧。”
花种好之后,还不忘浇上一些水滋润根部,又怕家里的花母鸡带着一群小鸡仔子祸害了它,特意拿了个旧破竹筐子把它扣上。
做完这些拍拍手起身净手,回到厨房继续帮凌娘打下手。
没多久凌娘把炒鸡出锅装盘,看着锅里的稀粥也熬好了,便对着余晚道:
“这午饭要做好了,你看看你弟弟怎么还不回来?出去这么久了,也该回家吃饭了。
余晚想想,也是,这调皮捣蛋的弟弟也该回家了,便带着大黄出门去村里找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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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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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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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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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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