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体会得太深刻了,以至于此时才能对钟聿感同身受。
她深吸一口气,问:"你生母过得好不好?"
钟聿摇头:"不大好。"
梁桢:"怎么会?我听说你父亲当年给了她一笔钱,并送她去m国读书"
钟聿依旧低着头,"是啊,她当年是从我爸那里拿了一笔钱,数目还挺可观,到m国也很快进了学校,但是没能毕业。提前离开学校之后出来学人投资做生意,那笔钱被她挥霍了一部分,亏了一部分,剩下的全被她后来交往的一个男人骗光了。"
""
"之后她就找了个男人结婚,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他丈夫是m国人?"
"对,m国佬,比她应该还要小两岁。酗酒,抽.大.麻,滥赌成性。"
梁桢听完一时没能缓过来。
她很早之前就听说过钟聿生母的故事,版本里她生母应该被赋予了很多色彩,比如二十岁在最好的年华里跟了可以当她父亲的钟寿成,为他生了个儿子,转眼却被钟寿成抛弃。只给了一笔钱就把她送到国外,从此连儿子的面都不给她见,整个就是一个代孕工具。
当然,坊间也有人羡慕这个女孩,因为认识了钟寿成,生了个孩子便能拿到一笔巨款,并有机会到国外读书。
二十多年前能够去m国留学还真是一件很令人羡慕的事,而这个女孩只需怀胎十月,便能一朝鲤鱼跃龙门,整个命运都为之改变了,可是谁曾想,最后她竟落了这么一个境地。
梁桢继续问钟聿:"你怎么知道她这些情况的?"
钟聿苦笑:"我找人查过,自己也去看过她两次,当然,肯定是偷偷地去看。"说到这他停了下来,目光毫无焦距地落在卧室某个地方,说:"虽然那个美国佬对她不行,打骂是常有的事,但她还是为他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大女儿应该快成年了吧,小儿子"钟聿回忆之前在m国去唐人街看她的情景,那跟金发碧眼的混血小男孩长得很漂亮,"小儿子应该跟豆豆差不多年龄吧。"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没什么表情,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事。
梁桢又问:"当时有没有想过要相认?"
钟聿笑了笑:"有想过,不然我也不会花时间在m国找她,可是当我第一次拿到地址去见她的时候"他又停了下来。
他平时嘴很灵,说话都是一气呵成,今天却接二连三需要停下来组织语言。
"她那小杂货铺平时也没什么客人,一般就她一个人,那天我去的时候她就坐在店门口的台阶上拿了本书在给她小儿子读故事。"
"很温柔,母爱泛滥的那种?"
钟聿摇摇头,苦笑,"当然不是,她应该并不是很有耐心的人,甚至讲故事的时候还拍了孩子几下,但你知道我当时是什么感觉吗?"
梁桢:"像是被孤立,被抛弃,被人扔到一边,就感觉自己这些年还一直站在原地守望,可是那个当初丢下你的人却已经走到了很远的前面,重新开始了新生活,彻彻底底把你遗忘了。"
钟聿愣了下,眼中呈现不可思议的情绪,"你怎么知道我当时怎么想?"
梁桢苦涩发笑:"因为我也有跟你相同的经历。"
钟聿:"你?为什么?"
梁桢低头捏了下自己的手指,"我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我妈是被拐卖到山里的,在我六岁那年她抛下我和我哥自己跑了。"
钟聿应了声,她之前跟他说过。他当然记得,为此每每想起她小时候的遭遇和经历就会心疼。
梁桢揪着手指,抬头:"其实这些年,我一直知道她在哪里。"
钟聿愣了下,像是有点反应不过来,"她?"
"嗯,我妈妈。"
""
这次换到钟聿惊讶了:"你知道你妈在哪儿?"
梁桢又点了下头,"她一直在泞州,这几年就住在以前一中旧址附近,离我之前租的那套公寓大概只有七八站路。而且其实你也见过她。"
钟聿眉头揪着,"我也见过?"
梁桢:"对,不只见过,你还吃过她做的菜芝兰小馆!"
钟聿在脑海中搜索这个名字,眼睛几乎瞪大了一圈,"你是说,芝兰小馆那个老板娘?"
梁桢:"嗯。"
钟聿:""
这个坑埋得有点大啊,可是转念一想,难怪之前她会大老远带他去那个小馆子吃饭,要说也没什么特色,菜也做得很一般,可是那天看两人的相处交流就知道已经认识了很久。梁桢应该没少到她那里去吃饭。
钟聿:"她认不出你了吗?"
梁桢摇头,"认不出了,六岁之后她就没再见过我。"
钟聿:"不至于吧,你后面变化很大?"
梁桢想了下,她有想过可能陈芝兰对她还有点印象,只是不愿或者不敢认,但是自己很快就否认了这个种可能性。
她情愿相信陈芝兰已经认不出她了。
"变化应该挺大的吧,我小时候特别瘦,当然,现在也不胖,可是小时候是那种营养不良的瘦,而且皮肤也比现在黑很多。"
她小时候家境很差,可能一日三餐都吃不饱,骨瘦如柴也很正常。再加上山里风吹日晒,钟聿完全能想象出一个脏兮兮干巴巴的山娃子模样,忍不住去捏梁桢的脸:"那你后来是怎么变得这么皮光肉滑然后来祸害我的?"
原本讲着挺悲的事,梁桢却被他逗得笑了下,推开他的手:"别闹!"可这笑容也只持续了很短的两秒钟,又低头,说:"可能皮肤像她吧。"
她不说"妈妈",只用"她"这个字来代替。
钟聿回忆芝兰小馆的那个老板娘,市侩,小气,斤斤计较又有些聒噪,搁菜市场应该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市井妇女,但印象中她皮肤确实还可以,至少在那个年龄里面,且需要日日操劳的中年妇女里面,她应该算底子很不错的了。
"我记得当时去店里吃饭的时候还有一个男孩,那是她儿子?"
"嗯,她从芦家坪跑出来之后就回了泞州,重新找人结婚生了儿子,就是你在店里看到的那个男孩。"
钟聿听完忍不住发笑,"那我们还真是巧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妈,还有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兄弟姐妹。"
梁桢真是被他说得又气又想笑,"怎么什么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就特别特别"
钟聿:"特别什么啊?"
梁桢眉头皱了下:"我一时也说不上来,但就感觉什么事到你这就都不算事了。"
钟聿又笑了笑,"是么?那你这算是夸我还是贬我?"
梁桢不假思索,也笑着朝他摆了个星星眼,"夸你!"
钟聿很开心,把人揽到自己腿上,揉着她的发顶在她耳朵上亲了口,隔了一会儿开口问:"你之前每次去那里吃饭,看到她都会很难过吧?"
怀里的人沉默了一会儿。
"一开始确实是这样,特别是每次看到她跟她儿子唠叨的时候,尽管也没什么耐心,脾气很暴躁,可是我还是会妒忌。"
钟聿完全可以理解这种感受,就如自己当年在杂货铺门口看到那个女人给她小儿子讲故事一样。
生命中无比渴望却残缺的一部分,在别人那里却是稀松平常的事,这种落差感带来的嫉妒尤为致命。
"后来呢?"wWW.ΧìǔΜЬ.CǒΜ
"后来?"梁桢在他胸口蹭了蹭,"后来我就自己想开了,觉得人海茫茫,我还能再见到她,听到她的声音,吃到她做的菜,就已经是一种恩赐和幸运。"
她窝在他胸口说这些话的声音又柔又低,在这样的夜晚尤为戳人心脏。
钟聿低头在她发顶亲了一口,问:"你恨过她吗?"
梁桢摇头:"没有。"
钟聿:"从来没有?"
梁桢:"从来没有!"静了一会儿,她反问,"我为什么要恨她?她当年也是受害者,站在她的立场想,是我和我哥的出生葬送了她的人生,而她只是在合适的时候做了合适的选择而已。"
这个选择就是在梁桢六岁的时候弃她而去,试想,同样的事发生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对方或许会痛苦,会怨愤,甚至是憎恨,可是她却完全没有。
就如之前钟聿所说,她真是从来不跟命运较劲,妥协的姿态令人心疼。
"那后来你是怎么找到她的?"钟聿又问。
梁桢:"不是我找到的,是梁国财或者确切来说应该是梁国财的老乡,这里面的事说来就长了。"她抬头看了眼钟聿,"你想听啊?"
钟聿:"当然,你的事我都必须了如指掌。"
梁桢笑了笑,重新又躺回他怀里,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你应该知道之前一直是我舅妈在帮我带豆豆吗?"
"嗯,对了。"她这么一说倒提醒了梁桢,"既然你妈都认不出你,你哪来的舅舅?"
"所以这里面有个很长的故事啊,你别打岔行么?"
""
"从哪儿讲呢。就从就从陈芝兰从芦家坪逃出来之后开始吧。"她喊不出那个显得过于亲昵的称谓,最终还是直呼全名,"她从芦家坪逃出来之后应该直接回了泞州,也跟我舅舅联系上了,之后很快就又找了个男人,直到梁国财出狱,你知道芦家坪那边有很多人都在泞州打工。应该是那边有人见到了陈兰芝,跟梁国财通风报信,他就找上了门,那时候陈兰芝已经另嫁,当然不想让人知道她之前在芦家坪跟过人还生过两个孩子,梁国财就以此威胁,讹了她一笔钱。那笔钱我后来听我舅妈说过,是我舅舅垫付的,之后梁国财就走了,但陈兰芝大概也知道梁国财的无赖本性,讹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所以就从原来住的地方搬走了,也跟舅舅那边断绝了联系。"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她搬去哪里的呢?"
"你听我说完。"梁桢枕着钟聿的肩,"陈兰芝第二次算是第二次跑吧,其实在此之前我跟我哥早就来了泞州,我哥也无意间知道了陈兰芝的地址,那时候陈兰芝应该还跟舅舅一家有联系,我哥自己去找过一次。"
"没跟你说?"
"当时没说,是瞒着我去的。"
"你哥跟她相认了?"
"没有,她说我哥认错人了,她根本没在芦家坪呆过,也没生过什么儿子女儿。"这些话是后来梁波跟她转述的,但是她完全可以想象出当时陈兰芝矢口否认的样子,她肯定是唯恐避之不及的,就好像这对儿女是这世上最肮脏的东西,再沾上一点就会死。
梁桢调整了一下呼吸,"但是我知道她在撒谎。姑且我能相信她认不出我了,但是她肯定能够认得出我哥,因为她离开芦家坪的时候我哥已经十几岁了,容貌上变化并不多,除非她失忆。"
那么唯一的理由是什么她压根不想认这个儿子!
"我哥那次肯定是败落而归的,他大概也知道陈兰芝不会认我们了,所以就没跟我说。直到后来他生病,他可能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所以把陈兰芝的地址告诉了我,可是我去找的时候她已经带着全家都搬走了,我只找到了我舅舅。"
"你就去认了你舅舅?"
"是啊,我就去认了我舅舅,但不是因为找陈兰芝,而是为了我哥。"
"为了你哥?"
"我哥病重,我第一次登陈家的门,是为了给我哥借手术费。"
钟聿只知道梁桢的哥哥是因病去世的,却不知道具体什么病。
"你哥当时什么问题?"
梁桢深深吸了一口气。
大概隔了有小半分钟吧,她闭眼开口:"听说过风钻工吗?"
钟聿:"当然听说过,孔桩爆破井下风钻作业工人,大楼造柱需要往地下岩层钻炮眼,形成桩孔之后灌注钢筋水泥。"
梁桢:"我哥当年就是做的这个工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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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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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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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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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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