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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2章

  云姑见沈琼这些日子在家中着实无趣得很,便应允了她的要求,将京城将要新开铺子交到了她手中。

  虽说沈琼在经商一道上极有天赋,但亲自开铺子和在家看账本还是大不相同的,云姑仍旧是放心不下,千叮咛万嘱咐的。

  “您快饶了我吧,”沈琼吃饱了饭,放下筷子,急急忙忙地给桃酥使眼色,“时辰不早了,咱们这就过去吧。”

  今日是择定的黄道吉日,铺子要准备开张。

  沈琼难得早早地起来一次,如今吃完饭,天也才刚亮了不久,实在算不得是“时辰不早”。

  桃酥忍笑劝道:“姑娘,您听听云姑说的也好啊,不必急着走。”

  “我知道,”沈琼掰着指头算道,“开店做生意,无非就是笑脸迎人,嘴甜些,耐着性子些……”

  云姑含笑看着她:“道理你自然是懂的,可真到与人打交道的时候,却未必能做得到了。头几日我陪着你去,若是能安安稳稳的再说。”

  当初挑选铺面的时候,云姑着意选了西市的一家,离梨花巷算不得远,来去也不必乘马车,走上一会儿便能到。因着今日要开张,全安等人早就侯在了那里,诸事都是依着南边的开店旧俗来的,不算很热闹,但也颇为正式。

  这铺子主卖胭脂、香料,用的配方都是沈家这些年积攒、改进来的,而铺子的名字也同南边的一样,叫做“花想容”,算是分店。

  先前云姑来同沈琼商议定名之事时,曾隐晦地表示过自己的担忧——若是这香料铺子顶着沈家的名头长久地开下去,说不准什么时候便会传到裴明彻耳中。

  但沈家的“花想容”胭脂香料在江南一带也算是小有名气,这招牌平白放着,不用岂非是浪费?

  先前裴明彻隐姓埋名,以秦淮的身份在沈家养伤之时,沈琼并不曾避讳过生意上的事情,甚至还将一部分生意交由他来料理。因而,他对沈家的生意很是了解,若真是真听闻有这么个铺子,怕是不难猜到是沈家的手笔。

  云姑的担忧不无道理,她虽没敢明着提裴明彻,但沈琼还是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为着这件事,沈琼也犹豫过半日,但最终还是定下延用旧名。

  从始至终,她没办过什么错事,问心无愧,何必要躲躲藏藏的?至于裴明彻会不会知道这件事情,知道之后会如何想,与她又有什么干系?

  云姑原本还担心沈琼心存芥蒂,及至确准她的心思之后,方才令全安去请人题了字,制了匾额。

  这铺子内外的装潢样式,也都是依着南边来的,清幽雅致。

  沈家从不缺银钱,全安与云姑办事也一向牢靠,细微之处都留意到了,就连墙上悬着的山水图,都是名家手笔。

  在锦城之时,沈琼偶尔到铺子中去,也就是闲逛或是查账。这还是头一次自己坐在柜台后,来当这个掌柜,一时间倒是觉着新奇得很。琇書蛧

  因着是刚开业的缘故,并没什么人上门来,沈琼倒也清闲,刚好四下翻看着,熟悉店铺中诸多香料与胭脂。

  对于那些个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们而言,整日里聚在一处闲聊时,除却家长里短,便是衣裳首饰、胭脂水粉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再加上还有暗暗攀比的,故而京中一年到头,总是会有些时兴的物件。

  沈琼做生意这么些年,早就将姑娘家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所以哪怕头几日门可罗雀,也并不发愁。

  又过了几日,等到沈琼将一应的物件都熟记于心的时候,也开始有客人陆续上门来了。

  “你们这铺子里卖的胭脂,当真是同江南那家一样的吗?”一身穿粉裙的姑娘趴在柜台上看着,先是问了沈琼一句,而后又同身边的好友解释道,“去年,我家二哥从南边调回京城来任职,回来的时候带了好些个江南那边独有的特产,吃的、玩的、绫罗绸缎、胭脂水粉都有。我当时分的礼物里有两盒沈记花想容的胭脂,很是喜欢,后来用完之后便再没有了,还惦记了许久……”

  这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但却是个话痨,说得绘声绘色的,余音里还带了浓浓的惋惜。

  沈琼忍不住笑道:“我们这铺子便是沈家名下的,用的是相同的制作方子,胭脂自然也是一样的。姑娘先前用过的是哪款胭脂?我给你找出来,一试便知。”

  “是拿个竹制的盒子盛的,上面还雕了丛兰花。”庄茹比划了下大小,“那盒子好看得很,我至今还留着,没舍得让丫鬟扔呢。”

  沈琼这几日早就将铺子里的东西记得清清楚楚,没用云姑提醒,回过身去,精准地寻出了庄茹所说的那款胭脂来。

  庄茹一见着那眼熟的竹盒,眼便亮了,连试都没试就直接买了下来,转而又拉着好友看起了店中旁的东西。

  庄茹是个好说话的,沈琼又嘴甜得很,将小姑娘哄得心花怒放,生意做得很是顺遂。

  最后两位姑娘分别都买了胭脂和香料回去,庄茹走时,依依不舍地同沈琼道了别,还承诺说过几日再带旁人来。

  及至将人送走后,沈琼掂了掂手中的银钱,回过头去同云姑笑道:“这下子,您总不用再担心了吧。”

  “几两银子而已,看把你给得意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云姑嗔了她一句,但眼中却尽是纵容的笑意,“行了,今后我就不再日日过来,你自己玩得高兴就成。”

  横竖沈家不缺银钱,也赔得起,云姑并不在乎赚不赚钱,只要沈琼能高高兴兴的,不惹是生非就够了。

  沈琼这生意做得随心所欲,什么时候开门迎客,什么时候关门回家去歇息,皆是随着自己的性子,过得可谓是是逍遥自在。

  而庄茹也说话算话,没几日便真又带着家中的姊妹上门来了。

  沈琼至今不知道庄茹那位二哥究竟是什么来头,当初回京任职时又带了多少胭脂回来,以至于庄家姊妹人人都念得很,很是照拂她的生意。

  生意日渐好起来,沈琼短短半月内便见识了许多世家闺秀,认人认得晕头转向的同时,倒也赚了不少银钱。

  这一日,沈琼正在柜台后坐着摆弄瓶中的鲜花,听见门口风铃动,知道是有客上门,便同往常一样含笑问候了声。

  然而及至看清上门来的人时,不由得一愣。

  这姑娘的模样看起来有些眼熟,但却又不像是近些日子来过的,不然她不至于想不起名姓。

  而那姑娘显然也是认得她的,脸色一僵。

  沈琼就这么不尴不尬地同她对视了会儿,总算是艰难地寻出点记忆,想起来了——这是当初她同方清渠一道逛庙会的时候,遇着的那位徐姑娘。

  “徐姑娘请进,”沈琼站起身来,熟练地问道,“是想要看看胭脂,还是香料?”

  徐月华自然是记得沈琼这个人的,那日庙会见着后,她还使人去查过沈琼的身份。

  她近日总是听人提起,说是京中新开了个南边来的胭脂铺子,价钱虽比旁人家贵了些,可却是十分好用,便想着亲自过来看看,怎么都没料到这铺子竟然是沈琼开的。

  在初时短暂地愣了会儿后,沈琼便没再表露出什么异样,只将她当做是个上门来的寻常客人一样对待。

  可徐月华却是一见着她,就想起着人打探来的事情,在挑选胭脂的途中,目光总是忍不住往沈琼脸上瞟。

  “徐姑娘,”沈琼轻轻地敲了敲桌案,委婉地提醒道,“你莫不是看中了我脸上的胭脂?若是如此,那我寻出来给你试一试可好?”

  徐月华沉默片刻:“让夫人见笑了……我其实是有几句话想同你讲一讲。”

  旁人称呼沈琼时,大都是说“沈姑娘”,像庄茹这样熟悉起来的,甚至已经叫起了“沈姐姐”。可徐月华却偏偏是以“夫人”相称,显然是已经知晓了她的那些个旧事。

  沈琼抬眼看向她,微微一笑:“你说。”

  “我听方公子提起,说是当初进京赶考途中遭贼,是得夫人赠了银钱,才没误了考期,故而心中甚是感激。”徐月华轻声细语道,“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夫人倒真是好运气。”

  沈琼听着她这弯弯绕的话,却并不肯接腔,只笑了声:“我运气的确不错。”

  徐月华被噎了下,顿了顿后方才又道:“他如今拜在我父亲门下,又得以入翰林院,得皇上青眼,可谓是前途不可限量……”

  沈琼托着腮,漫不经心地听徐月华讲着闲话。

  这话听起来冠冕堂皇的,可意思却也简单,无非就是说方清渠前途无可限量,可她沈琼不过是个寡妇,实在配不上。如今方清渠也不过是想着报恩罢了,迟早有一日,会厌倦了她。

  此外,徐月华话里话外也有自矜家世的意思,毕竟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可沈琼却不过是个商户女。

  沈琼倒也没恼,她自顾自地倒了杯茶喝了,微微一笑:“多谢徐姑娘提醒,我会去同方清渠聊一聊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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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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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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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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