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雨柔一直不放弃的追问我黑衣人的来历,死缠烂打就是要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她一会儿猜我是富家千金,也是偷着出来游历江湖的,家里人怕我有危险所以派了这么些暗卫保护我;一会儿又猜我是某个江湖门派的传人,来寻找自家门派遗落的武功秘籍的,那些人都是我门下的弟子;更甚至居然说我是当朝的公主,因为皇帝重病,为了不走漏消息造成天下动乱,我不得不乔装打扮后给自己的父皇寻找治病的灵药。
我不得不佩服她的脑洞,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都能从她嘴里说出来,她要是不当编剧都可惜了她一身好脑洞了。她的每一种猜测我都置之不理,每次见我面上毫无波澜甚至还在憋笑时,她就知道自己一定是猜错了,然后又绞尽脑汁的想另一种可能。虽然有时很烦,但在漫长而又无聊的路上,她的脑洞大开确实给我带来了不少的欢乐,唯一的坏处就是太费干粮。我们的干粮本来够吃半个月的,结果被她十天就吃个精光,一路上嚷嚷着肚子饿。
“好了,你消停一会儿吧,留着点力气走到下一个村子,看看能不能讨到一些吃的果腹。”我劝她闭上嘴巴,把说话的力气留着走路,兴许还能快些找到借宿的地方。
黑衣人虽然可以保护我们的安全,但是路上的一切需求都要靠我们自己,饿了只能吃包里又干又硬的馒头,渴了只能找到溪水或是湖泊才能喝上一口干净水,亦或是在下雨的时候用水壶提前接好一壶水,以备接下来的路程。
在我们穿过一片灌木丛后,终于看见了远处的城墙。墙上隐约还能看见有驻守的士兵来回巡视,梁雨柔大喜过望的惊呼道“本小姐终于可以洗个热水澡了,身上都快长蘑菇了。”确实,我们一路上都没有找到可以借宿的人家,这十来天里基本夜夜以地为床,以天为被。能保证自己不饿死,不冻死就已经是万幸了,洗澡这种常规事情对于我们来说简直是奢侈。
好不容易进了城,发现这里比想象中还要繁华,虽然离皇城已经很远了,可一点不比皇城差。街道上全是琳琅满目的商品,有些甚至都没有在皇城见过。这里的人也都是穿着艳丽耀眼,一看就是生活水平很好,衣食不愁的。
我们找了一个看起来不错的客栈,叫小二开了一间上房,再准备好两桶热水后就迫不及待的进了房间。这里的客栈外面看起来很豪华,崭新的大红灯笼高高挂起,黑色的牌匾上面用金色的墨汁写着看不懂字的对联,阳光一照对联上的字闪闪发光。房间里也是一应俱全,连蜡烛都要比其他客栈多上几根,我和梁雨柔一人选了一张床找个舒服的姿势就倒头大睡起来。
洗了个久违的热水澡,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后梁雨柔又在椅子上呈葛优躺状,我看着她一点都没有一个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忍不住吐槽道“你这个样子是和谁学来的?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男人见了都要摇头呢。”
她反倒得意的翘起了二郎腿,一边抖着脚一边说“这有什么好学的?怎么舒服就怎么来呀!反正又没有外人,怕什么?”
“你就不怕我把你现在的样子告诉别人,让你以后找不着婆家,做个老姑娘吗?”我打趣道,她现在这个样子真是不忍直视。
“话说,你有没有心上人啊?”不知是哪句话燃起了她的八卦之心,她结束了自己的葛优躺,一脸瞧热闹的表情凑到我的身边来。
心上人?当然有!我的心上人可是个驰骋疆场,威风凛凛,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大英雄呢!可如今,他好像不再是他,不再是我心目中的大将军了。
“喂,发什么呆呀?到底有没有嘛?”梁雨柔使劲掐了我一下,将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没有,你呢?有没有相好的?”并不是不信任她,而是不想和别人说太多我的心事。
她思考了片刻后,才悠悠的说着自己的故事“我喜欢的人,是个受人敬仰的英雄。小时候总是远远地看着他不敢靠近,因为他的身边总是有一个小女孩和他整日形影不离,他的眼里也只有那个女孩,从不会正眼多看别人一眼。那时候的我很胆小,爹娘很早就过世了,只有外公愿意抚养我。同年的孩子都说我是没有人要的野孩子,经常欺负我,用手里的东西打我。有一次,我被几个小孩逼到了墙角,他们对我拳脚相加,不管我怎么求饶都没有让他停下手里的动作。就在我快要被打死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了,他把那群孩子全都打跑了,还警告他们以后要是在欺负我就打断他们的手。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他,他就像是雪天里的阳光一样,照的我心里暖暖的。”
看她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我似乎猜到了她心中的那抹暖阳是谁。“那·····后来呢?”我忍不住问道,想要知道更多关于他的事。
“后来,他成亲了。可是新娘在新婚之夜就死了,听说是被人刺杀的。之后我以为自己还有机会能够站在他身边,谁曾想,事事不如意,他竟然又娶了另一个女人。那是个我无法超越的女人,我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了,所以才恳求爷爷让我离开皇城,出来游历。”听完她的叙述,我更加肯定她口中的人就是我的心上人,那个万千少女心中的大英雄。
我沉默不语的听着她讲述自己的故事,心思早已经飞出了千里之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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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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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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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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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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