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谁这么无耻,竟然当文抄公,连词都不带改一句的。”宋倾忍不住在心中暗骂搬运李白这首诗的人。m.χIùmЬ.CǒM
在场的官员除了杨振之外,其余的官员都是从其他县郡过来的,所以对聚仙楼的底细肯定不如杨振,于是都将目光都投向杨振。
“杨某知道得也不多,不过既然各位有如此雅兴,我便与你们说一说这聚仙楼之事”。
见众人的目光看过来,杨振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述聚仙楼的来历:
据说聚仙楼背后的创始人是一位奇才,此人不但做生意历害,更是作出了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句,曾一度被天下读书人称为诗魁。
但聚仙楼的创始人向来神秘,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不过有传言称聚仙楼幕后的老板乃是京城的达官显贵。
聚仙楼一般不随意开分店,而且分店只开在经济实力比较富裕的洲县,有人统计过,整个大幽的聚仙楼分店少说也有几十家。
每一家聚仙楼分店内都会有一副由幕后老板亲手画的画以及所做的诗。
“杨长史可还知道其他的诗,能否念给本官听听?”杨振说到这里,宋倾连忙开口打断了他后面的话。
听杨振这么一说,宋倾更加肯定了这聚仙楼身后之人的来历,此人极有可能前世是一位搞餐饮行业的,不然怎么可能将聚仙楼经营得这么好,甚至还在大幽开了几十家分店。
对宋倾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聚仙楼幕后之人竟然在每一家分店内都会挂上一幅写有诗句的画。
一家分店一首诗,三十多家分店岂不是三十多首诗,所以宋倾迫切的想知道其他的诗。
“让我想想,我好像还听过其他的几首诗。”见宋倾如此好奇,杨振闭目思索了片刻,开口说道: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千金散尽还复来。”
......
“让刺史大人见笑了,杨某记性不怎么好,只能想到这几句了。”将这几句诗念完,杨振有些惭愧的看向宋倾。
毕竟出自聚仙楼的诗很多,就连这几句杨振也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
宋倾一听,恨得牙痒痒,心中将这个聚仙楼创始人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个遍。
这些诗或许在场的官员不知道,但宋倾可是熟悉得很,这些诗词都是李白留下的千古名句。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居然一下子搬运了李白的这么多首诗词。”宋倾有些愤慨,要知道他来到这个世界十七年了,也才搬运了一首诗,可这聚仙楼的创始人竟然搬运了整整几十首诗词,真是不要脸!
宋倾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若是遇到这聚仙楼的创始人,一定要狠狠的揍他一顿,不然咽不下这口气。
还诗魁!我呸。
“前世送外卖有人抢单也就算了,到这个世界还有人抢诗词的,你特么都把诗词全抄了,让哥怎么办。”
宋倾默默地吐槽,心想有时间得好好调查一下聚仙楼创始人的身份。
“真是奇人,竟然写出如此有意境的诗句。”在场的官员都是文官,虽然不能完全理解诗中所表达的意思,但也能明白这诗所描述的场景。
“刺史大人为何会对作出这些诗的人感兴趣,莫非大人也喜欢吟诗作对?”有位官员开口问道。
宋倾沉吟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笑着说道:“本官确实喜好诗词,正好今日与各位大人在此相聚,忽然有感而发,不如本官也来吟诗一首助助兴。”
此话一出,在场的官员纷纷将目光看了过来,他们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宋倾真的要开口作诗。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之下,宋倾一只手端着酒杯,另一只手提着酒壶,将杯中满上酒,仰头一口饮尽,朗声道:
“凭君满酌酒,听我醉中吟。
客路如天远,侯门似海深。
新坟侵古道,白发恋黄金。
共有人间事,须怀济物心。”
宋倾声音高亢而有力,似乎真是有感而发。
待这首诗念完,在场的官员脸上满是惊讶之色,有些难以置信的看向提壶饮酒的宋倾,这真是有感而发的吗?
短暂的惊讶过后,众多官员纷纷鼓掌,言语之中尽是对宋倾的夸赞!
“刺史大人年纪轻轻便有如此诗才,真让我等惭愧不已!”杨振脸上露出了敬佩的神色,毕竟,大幽读书人不少,可能随口作诗的并没有几个。
“本官只是有感而发,让各位见笑了。”宋倾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将酒壶放回桌上,谦虚的说道。
他所念的这首诗并不是很出名,但宋倾认为,这首诗非常适合现在的这个场合,相信在场的官员多少也能体会到他诗中所表达的意思。
宋倾之所以突发奇想的吟诗,主要是想借助在场官员的口将这首诗传扬出去,到时候必定会引起聚仙楼幕后之人的注意。
同为穿越而来的人,宋倾很想见识一下这位先自己一步搬运诗词的穿越者究竟是何方神圣。
当然,宋倾也不敢保证那聚仙楼幕后之人有没有听过这首诗,毕竟对方所搬运的诗基本都出自诗仙李白之手。
宋倾本想也念几首李白的诗词,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毕竟聚仙楼在大幽有几十家分店,每一家分店便代表着一首诗。
若是自己念的诗与聚仙楼幕后之人所题在聚仙楼分店内的诗重复的话,那可就是啪啪打脸了,说不定还会背上一个抄袭者的身份,这样的话以后自己还怎么在大幽混。
为了保险起见,宋倾决定不念李白的诗词,而是选择了一首比较冷门的五言律诗。
酒足饭饱之后,在场的官员纷纷掏出了礼物送给宋倾当见面礼。
与其说是见面礼,倒不如说是提前给点好处,以免宋倾新官上任的三把火烧到他们身上。
宋倾毕竟是他们的上级,按照以往的惯例,新官上任,他们这些作为下属的人理应送上一份贺礼。
“各位大人这是何意?”见这群官员毫不避讳的送礼,宋倾表现出一幅严肃的模样。
“刺史大人别误会,这是下官们的一点点小心意,还望刺史大人收下。”其中一位县令笑着说道。
“果然当官就是好,坐着也有人送钱上门。”宋倾心想暗暗想到,但脸上却表现得很正派,似乎对这些礼物一点都不动心。
虽然自古为官之人多少都会收受一些贿赂,但像这些人这样明目张胆的贿赂宋倾还是第一次见。
但宋倾也不在意,这刺史之位几乎算白白捡来的,既然如此,何必在意其他的呢。
“咳咳,你们的心意本官心领了,至于这些......”
“咦,我看这字画还不错,本官手中也有一幅一模一样的,待本官带回去看看这两副画是否出自同一位画家之手。”
“这花瓶做工也挺精细的,这纹路,这色泽,一看就不简单,本官得好好研究一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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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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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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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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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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