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辞退,黎宁又有些心软犹豫,“那也不用到那么严重,毕竟当初是我们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人,而且她也没做什么错事,贸然让人家离开也不大好。”
沈慕止一声轻笑,“好吧,都随你。”
即便睿智如沈慕止,有时候也不是很能理解女人们在一起时的想法。
男人的思维比较偏向理智,不论任何事情习惯单刀直入干脆利落,但女人比较偏向感性,任何事情都考虑的比较多。
所以沈慕止也不去与黎宁追根究底这件事,一切随她喜欢就没错了。
当天晚上,一家人用过晚饭后,沈老夫人让管家拿出了一副表字,让其递给沈慕止和黎宁。
“既然你们想让我给孩子取名字,你们看看怎么样。”沈老夫人道。
沈慕止打开表字,三个笔力苍劲的毛笔字“沈宗昱”。
“沈家这辈人是宗字辈的,至于昱字,象征着光明,也象征着新的开始。”沈老夫人说着,看黎宁二人的意思。
黎宁也知道,这个字上日下立,在古代也有新日登位的意思。
但不论是何种意义,都足见沈老夫人对这个孩子的看重。
“我没有意见,都听奶奶您和慕止的。”黎宁顿了一瞬直接道。
沈慕止思忖片刻,也微一颔首,“听奶奶的。”
沈老夫人满意一笑,“那就定下了,孩子的大名就叫沈宗昱,至于小名,你们夫妻俩自己决定就好了。”
“就叫小昱?”黎宁问沈慕止。
“可以。”
黎宁说完又忍不住一笑,“虽然这决定有些不够深思熟虑,但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说完,黎宁还不忘问沈老夫人的意思,“奶奶,您看好吗?”
“好。就这么定了。”沈老夫人含笑道。
这天晌午,黎宁刚吃完第二顿加餐,正看着沈老夫人在逗小昱玩。
“老夫人,二爷和姚小姐带谨亦小少爷来了。”佣人近前道。
黎宁脸上的笑容不变,心说他们这总算忍不住了。
黎宁与沈慕止已经搬来了大宅好几天,沈荀令一行人一定早就知道了这件事,但却能忍这么久才露面,也真是不容易。
“请进来吧。”沈老夫人随口吩咐道。
片刻,沈荀令沉着脸,身后跟着抱着孩子的姚玉,一家三口来到偏厅。
“二叔来了。”黎宁出于礼貌淡笑着打了个招呼。
沈荀令眉头瞬间皱的更紧了,只觉得黎宁这口气,分明是把这大宅当成了她自己家,拿出一副主人家的架势来打招呼。
可他当下却不记得,即便是在别处,黎宁或者其他人偶尔也会这样的招呼。
人一旦过于执念一件事,芝麻大的问题都会被无限放大。
“我听说慕止的孩子生了,本想要去他家里道贺的,却得知一家人搬来大宅了。”
沈荀令对于黎宁的招呼视而不见,而且话里话外的也故意不提她,多少有些刻意轻视的意思。
而黎宁看出他的那点小心思,只在旁淡淡一笑毫不介意。
“是我让他们搬过来住的。我也可以时常看到孩子,有什么问题吗?”沈老夫人眸光微沉的卡着沈荀令。
“我当然没什么问题。”沈荀令故作不以为意的应了一声。
可他话虽然这么说,但是谁都知道。他的心里必然不是这样的想法,甚至与嘴上说的完全相悖也是有可能的。
沈老夫人听了,不置可否的轻哼一声,好像是在说,谅你也不敢又什么意见。
沈荀令和姚玉落了座,姚玉怀中的谨亦已经醒了,正在她怀中好奇的四处打量。
虽然黎宁不喜欢沈荀令和姚玉,但不的说,谨亦这孩子长得很可爱。而谨亦比黎宁的孩子大了一岁多,正是学说话走路的时候。
姚玉看着黎宁身边的婴儿车,笑了笑说:“想起谨亦剩下来的时候也是这么小小的,一转眼就长这么大了呢。”
“是啊,”沈荀令立刻接了一句,“妈,谨亦现在自己走路走的可好了,那小模样可爱极了。”
“那既然孩子会走路了,就不要总抱在怀里了,让他有机会多练习。”沈老夫人说着,看向抱着孩子的姚玉。
姚玉从进门就一直抱着谨亦,像是担心一松手,孩子会自己跑走似的。
“快把孩子放下来,让谨亦走路给奶奶瞧瞧。”沈荀令给姚玉使了个眼色提醒。
姚玉这才后知后觉的应了一声,将谨亦的衣服整理整理,放在了地毯上。Χiυmъ.cοΜ
可谨亦不但没有走路,还小腿一弯,直接坐在了地上,懵懂的眼睛望着姚玉,口中哼哼唧唧的眼看就要哭了。
“谨亦乖,我们走一个给奶奶看看。”姚玉有些尴尬,立刻蹲在地上扶起谨亦,用两只手架在谨亦的腋下,扶着他一点点向前走。
但谨亦半点不给面子,腿都不肯伸直,整个身子在姚玉手中向下坠,两条小腿打着弯儿,完全就是被姚玉抬着向前飘。
而且口中哼哼唧唧的声音变得更大,眼中都已经溢满了泪水。
看到这个情景,沈荀令脸上带着几分怒气,姚玉更是脸颊发红,沈老夫人沉着脸,有种被戏耍了的感觉。
“算了算了,谨亦不想走就不要勉强他了,孩子都哭了没看到么。”沈老夫人实在看不下去了。
姚玉咬了咬嘴唇,无可奈何的将孩子抱了回去。
沈荀令埋怨的瞪了姚玉一眼,转而讪笑着解释,“谨亦在家里走的好好的,许是在这里有些认生,所以不肯走。”
“我看孩子就是被你们太过溺爱了,换个不常在的地方就吓得不敢走路,这胆子也太小了些。谨珩小的时候也没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这胆小耍赖是像了谁的。”
沈老夫人毫不掩饰的表达着自己的不满,而且那话里话外的意思,任何人都听得明白,她是在责备姚玉没有教育好孩子。
沈荀令干笑了笑,转移话题说:“今后长带谨亦来走走,熟悉了他自然就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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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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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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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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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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