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没有解释,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他的另一个身份,如果他没有以一个国王之子的身份降生,而只是一个普通的贵族,他是会心甘情愿地与玛利.曼奇尼成为一对巫师夫妻,或许他也会在之后夺取曼奇尼家族甚至里世界的发言权,就像在梦境中那样——那个巫术折射出来的可不单单是玛利的想法啊。
“然后呢,”提奥德里克问道:“您计划如何回报辛摩尔与末卡维?”
“我从来不是一个崇尚暴力的人,”路易温和地回答说:“我只是喜欢秩序,提奥德里克,我的朋友,我统治白昼时分的法兰西,黑夜我不参与也不介入,”他看着血族亲王不相信的眼睛微微一笑:“但如果可以,我当然会希望与我分享权柄的存在都是我的朋友或是盟友。”他没有等待提奥德里克给出回应:“据我所知,血族曾有一段时间非常混乱。”
“现在不了。”
“多好啊,我相信占据了大多数的血族和我一样厌恶混乱,所以你们创建了秘宴、魔宴与中立党派,你们按照氏族分割黑夜中的领地,每个城市都有生着獠牙的领主,你们就和我的大臣一样,谨慎地管理着你们的子民,或者说是羊群,所有经过你们领地的血族都要请求觐见您们,获取您们赐予的狩猎许可。”
“您想说什么呢?”
“现在法兰西有多少茨密希的领主,又有多少梵卓的领主?”路易说:“承蒙您与阿蒙先生的帮助,我很愿意将这部分权力交给梵卓与茨密希,或许还有您们的盟友……”
“这就是您的打算,”提奥德里克气恼地说:“您打算用血族去对付血族!?你以为我们会因为一个凡人丢出的一个筹码厮斗?”
“三个种族,”路易就像是没听到他在叫嚷些什么似的:“辛摩尔,末卡维,诺菲勒,这三个种族是绝对不被允许留在法兰西的,法兰西的本土,新占领区,殖民地,所有悬挂了金百合王旗的地方都不允许有这三个氏族的血族出没,至于其他氏族,我希望能够与他们达成盟约……”
“这不可能!”提奥德里克忍不住打断了国王的话:“您对他们来说只是食物……”
“秘宴与魔宴,还有中立氏族的战争还未结束吧,”路易轻声说,视线投向不知名的黑暗:“辛摩尔与末卡维如何会甘愿成为人类的仆从,还不是因为秘宴现在并不是魔宴的对手,哪怕魔宴只有两个氏族。”他回转视线,平静地看向提奥德里克:“他们需要更多,更安全的食物来源与栖身之处,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后裔——不是食尸鬼那样的劣等品种,而是强大的,聪慧的,漂亮的后裔,好让秘宴在与魔宴的战争中取得优势。所以,你觉得我用什么说服了阿蒙?”
“你不会的……你多么爱惜自己的子民……”
“我珍惜每一个法兰西人,”路易说:“从男到女,从年幼到年长的,因为他们为我带来税收、士兵与粮食,源源不绝,我不愿意看到无谓的牺牲,但在战场上,死去的人从来就是一个数字,那是以千,以万来计算的,提奥德里克,只要我发动一场战争,就像是之前对布列塔尼,不断流逝的生命之中,我只要提取十分之一,或是百分之一,也足够对你们现有的局势造成影响了吧。”
“你不会这样疯狂的,”提奥德里克说:“不然我就要第一个来结束你的生命。”
“相对的,阿蒙和他的盟友就会疯了一样地保护我,以及愿意继承我意愿的任何人,”路易:“魔宴和秘宴最大的分歧也就是在对人类的态度了吧,说真的,我能够理解秘宴成员的想法,因为人类的发展着实太快了,如今还有魔法能做到,凡人做不到的事情,但也许几百年后,凡人也可以做到你们能做到的事情——我向阿蒙揭开了这块幕布,现在也要让您看看,提奥德里克,殿下,秘宴的做法现在行得通,但一旦人类胜过了血族,你们就和将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没有什么区别。”
提奥德里克神情变幻,与阿蒙相比,这位亲王殿下偏于稳重,敏锐不足,但只要有人向他指出,他也不会继续遮住眼睛。
“就算您们认为几百年是段足够漫长的时间,没关系,您可以拿着另一个理由去说服他们,我愿意接受梵卓,茨密希,”路易继续说道,“不是说,我只会有这两位盟友,如果您们想要在法兰西保持秘宴对魔宴的优势……”他轻轻叹了口气:“也许一个凡人的国王做不到什么,但如果一个氏族,或是两个氏族,加上宗教裁判所,加上巫师……加上十五万人的军队……我相信他们会改变主意的,毕竟我的要求并不过分。”
提奥德里克默然不语,路易说得对,如果是三十年前,这种威胁只会引人嗤笑,但现在,这位凡人的国王确实已经将里世界三分之二的力量掌握在了手里,至少在法兰西……按照他制定的法律,在每个城市,每座村庄,每家旅店都要有详细的人口登记制度,这样如同篦子穿过发丝般精密的管理方式下——血族们没有国王的默许,很难在一个地方长久地定居,更别说固定的狩猎与发展后裔了。
相对的,只要这位国王倾向于某个氏族,某个氏族必然可以得到长远稳定的发展。辛摩尔与末卡维只是得到了一两座城市,而路易十四的盟友却能得到整个法兰西,甚至它所能辐射到的地方。
“看来我是无可奈何了。”提奥德里克说,他的语气第一次如此疲惫沮丧。“我只能说我惊讶于您的冷酷,不管怎么说,陛下,您是个人类。”
“不,”路易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笑出来:“殿下,您应该知道的,所有的君王都是怪物。”
——————
若是有深谙内情的人或许会指责路易十四的无情,因为他的行为无疑给了血族们一张杀戮通行证。但作为一个国王,一个统治者,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出牺牲,做出怎样的牺牲,如何做出牺牲,那可真是该去死了——就像他对提奥德里克说的,他珍爱子民,但发动战争的时候也没犹豫过。
但如果没有战争,没有与血族的盟约,难道法兰西的民众就能安宁无忧地过着富足的日子吗?别说笑了,这个答案凡尔赛曾经的流民就能回答你,或是洛林,阿尔萨斯,荷兰,瑞典,瑞士……甚至英国,西班牙,奥地利这样强大的国家所有的子民也能给你一样的答案,没有血中淬炼出来的利剑,一个国家再平静,再安宁,再富有,也不过是一只等待被敲骨吸髓的羊羔罢了。
而且,任何时候,混乱都只会带来更多的痛苦与死亡。
另外,路易十四没有告诉提奥德里克与阿蒙的是,他虽然是个凡人,却确实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一个凡人都要狂妄。
他可没打算永远地让出手中的权柄,无论是白昼还是黑夜。
自从路易十四亲政后,每年都有大笔的款项流向仅有寥寥几人执掌与通悉的研究项目——银器、阳光、符咒、法术、血……与里世界有关联的一切。
当然,那些医生和学者们并不能完全知晓自己究竟在研究什么东西,就像是国王初抵布卢瓦时,医学院的院长,也就是小洛姆,国王前任首席御医的儿子,恭敬地前来迎接,觐见的时候,奉献给国王的成果中就有抗凝血药剂这种会让大部分人无法理解的成果。
当然,这种药剂并不曾冠上“抗凝血药剂”这种直白的名字,就和许多中世纪药剂一样,它被称之为“十二草药剂”,也就是用材料的种类命名,也可以称为“西顿汉姆药剂”,因为当时的药物命名方式要么从它的材料上说,要么从制作者的名字上说——或是效用,但很少——它的效用虽然最主要在抗凝血上,但无论是主导了药剂发明的西顿汉姆与他的巫师助手,都以为这种药剂是用来分离血液中的四种特质的。
路易当然不会告诉他们,他有意研究这种药剂,是为了操控里世界的一大力量——血族。
血族为何会分裂为秘宴与魔宴,就是因为随着时间流逝,原本松散稀疏的凡人社会逐渐形成了繁荣昌盛的大城市,大村镇格局,在人类的数量足以压制血族的天赋时,血族也只有退让到凡人无法触及的黑暗之中,如同野兽一般隐藏自己,而不是如千年前那样,要么肆意屠戮,要么伪装神灵,要求人类献祭——那时候真是他们的好时光。
事实上就算路易不挑明,如阿蒙,提奥德里克这样的血族亲王也知道血族正在走向覆灭,秘宴姑且不去说它,单论魔宴,在狩猎与发展后裔这两方面过于放纵的态度,与前者相比,与其说是强硬,倒不如说是濒临绝境前的疯狂。
血族为了保持自己的强大,以及发展后裔,有一样东西是永远不可缺少的,那就是——血。
血族不能摄取死物的血,这点路易在加约拉的时候就知道了,血族在极端饥饿的时候可以用动物的血暂时充饥,但会变得虚弱,但就算是用动物的血,他们也不会去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只要一小口就能对他们造成伤害。
血族只饮用生者的血。
但这不是血族的狩猎对象多数死亡的原因,主要是血族也畏惧教士与士兵的围剿,为了避免受害者叫嚷和揭发,他们在饱足后——就像是路易所说,他们只需要一杯最多三杯血液,最多十二盎司,也就是零点三五升,距离危害生命的一点九升还很远——不得不扭断目标的脖子来保证自己的安全。
虽然路易对医学发展十分关心和支持,但在巴黎之外的地方,放血依然十分流行,时常有人一次放血八盎司甚至更多,足够喂饱一个吸血鬼了……开玩笑的。总之,此刻的人们对于血液还没有后期那样珍视与看重,如果国王用钱来买血,就算是现在的法兰西,也会有人高高兴兴地来卖,换取一些零用钱的,毕竟现在还有人认为应该定期放掉“坏血”呢。
如果单靠十七世纪的医生和器械,药物,想要研究出抗凝血药剂是不可能的,但有了巫师——里世界很早就有了可以令人血流不止的法术与毒药,他们要做的也不过是将这种完全无法被凡人理解的东西一点点地打开让国王的医生和学者们研究和分析——主要的毒药,说一样大家比较好理解的材料吧,科莫多巨蜥的唾液。
被科莫多巨蜥咬过的动物都会出血不止,它们的唾液就是一种很好的抗凝血药剂,巫师们很早就发现了并且用在了毒药了,涂抹在匕首或是与钻石粉末混合用,可以导致受害者创口流血不止。
当然,这种药剂的产量不高,路易十四还要等在吸血鬼身上试验过之后,才能确定是不是应该设法增大出产量。
所有的战争中,军队的供给,尤其是食物是最重要的,如果血族能够接受加了抗凝剂的血,那么路易就真的能够掌控血族间的平衡了——十三个氏族,只要有一个氏族接受了他的血,其他的氏族就必须跟进,不然就只能看着一个氏族独大。甚至连诺菲勒,辛摩尔与末卡维都不例外。
同时,路易也能够在与血族达成盟约的时候,避免牺牲太多自己的子民,有时候牺牲是必要的,但不是说,它就要永远地继续下去。琇書蛧
没有什么不能改变,路易所要做的就是将所有的变化先一步掌握在手里。
他如今已经有了巫师,狼人与血族的盟友,这意味着他可以做很多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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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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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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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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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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