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迪南不用说,他原先就是美第奇家族的人,美第奇家族从来不缺美人,而他的母亲加斯东公爵的次女也相貌姣好,只有腓特烈略微逊色一点,但作为一个已经进入军队的年轻人,他那张看上去十分严肃的面孔更为他增添了几分武人的风姿。
他们看到的街道可比原先朴素多了,缎带已经拆下,花瓣也已经被扫掉,只有湿漉漉的白垩还在散发着古怪的气味,这种气味有些人很喜欢,有些人很讨厌,但大郡主和她身边的人都是前者,因为国王的医院里经常用到石灰水消毒,他们一嗅到这种气味,就会觉得这个地方干净,令人安心。
“我们该怎么走?”大郡主问道,她转动着脑袋,左右张望,“这条街是……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的那条路?”
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的那条路——别惊讶,这就是这条两侧房屋从腰部以下都刷了白垩的街道的名字,自从路易十四从巴黎和凡尔赛镇开始规定每条街道都必须有名字,一些街道原先就有,但就像尽可能端正地固定在一个煤气灯柱上的街道名牌,从中世纪末期传承下来的名字多半都这样又长又累赘,但指向性很明显,就像是本活地图似的。
沿着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街往前走,毫无疑问,他们很快就抵达了小肉店广场,这里名至实归地真有一家小肉店,肉店里挂满了香肠,散发着甜蜜的气味,这要归功于国王对蔗糖产业的大力开发——现在法国的南亚美里加殖民地,橡胶和甘蔗是主要产出,随着蔗糖的价格一再下跌,取而代之的就是它的广泛应用——为了招徕客人,小肉店的老板举着一根叉子在炉膛里烤香肠,油脂和糖分被火焰灼烧后产生了强烈的美拉德反应,空气中弥漫着可以让圣人复活的浓烈香气。
当然,现在还没人知道什么叫做美拉德反应,但人对于糖和油从来就有着无法遏制的渴求,伙计每过一小会儿就要去割下一大根或是一小根,一些人索性学着老板的样子在那只敞开的小炉子上烤香肠,然后吃得满嘴流油。
这种小炉子也是国王的新产业滋生出来的衍生物,因为里面烧得不是木炭,而是煤块,煤块比木炭便宜得多,燃烧时间也更长。
腓特烈忍不住跑过去买了几根香肠,和大郡主分了,虽然举着叉子吃香肠是一种别说在宫廷里,哪怕是在普通家庭里看来也是有点愚蠢的事情,但烤香肠真是太好吃了——薄薄的一层肠衣被烤得又香又脆,里面滚烫的红白色肉粒混杂着黑色的胡椒,散发出浓郁的肉香气,亮晶晶的糖分从里面一滴滴地流出来,一直挂到叉子上和手上。
也许这里不久之后就要改成叫唤广场了,因为不断地有等不及的孩子猛地咬上一大口,结果被烫得嘴唇舌头起泡,惨叫不已,但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紧紧地抓着这种美味的点心不肯放——他们的母亲一边大声地骂着,一边捞起裙子给钱。
就这么短短一会儿,大郡主就看到有三个孩子如愿以偿,她默默地计算了一下香肠的价钱,这座城市即便不如巴黎或是凡尔赛繁华,也称得上十分富足。她转过头去,想问问身边的伊娃,她在敦刻尔克的时候,普通市民是否承受得起这样的额外支出,却看到费迪南正在帮伊娃分开一块面包,将滚烫的香肠夹在面包里面,这样就不会让香肠的油脂弄脏她的手指和裙子了——也许是她的目光过于意味深长,费迪南从容不迫地笑了笑:“腓特烈就在我后面。”
果然腓特烈也举着面包走了过来,
“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大郡主接过面包,感受着香肠从里面散发出来的温度,“后面就是磨坊路,磨坊路的第二个路口就是葡萄酒街,”不但买了面包,还打听了一下周围景况的腓特烈说道:“但我们不去葡萄酒街,那里多数都是酒馆,葡萄酒街旁边就是水渠街,那是一条新街道,开了好几家咖啡馆。”
如果这里全都是男士,那么酒馆肯定是最合适的聚会场所,但既然有女士在,酒馆就不是什么合适的场所了,毕竟酒馆里的女人几乎全都是名姝与游女,也许会有一些很不堪的景象。
但咖啡馆就不同了。咖啡还是从巴黎,从路易十四这里流行起来的,相比十五世纪的阿拉伯咖啡馆,十六世纪40年的威尼斯咖啡馆,50年代的英国咖啡馆,60年代的荷兰咖啡馆,法国的咖啡馆要晚了一百年,但就算是晚了一百年,它依然与大部分国王喜好的东西一样迅速地风行起来,也因为咖啡有着提神,清醒头脑的作用而不是恰恰相反,兼具价格不那么亲民,咖啡里出没的客人总要比酒馆的客人温和礼貌一些。
水渠街顾名思义,就是新修建的水渠通过的街道,水渠里的水与凡尔赛,巴黎一样引自于塞纳河,清澈的水流在灰色的渠道里奔涌前行,里面有人在游泳,侍从们不得不先将他们赶走——这时候的人们可没泳衣,那些大学生们一开始还有些不满,吵吵嚷嚷,但在看到大郡主一行人的时候他们就立刻狼狈地逃走了。
生生的咖啡馆就开设在宽阔的水渠两侧,因为水渠两侧都架设了木栈道,花木葱茏,景色优美,往来的人也如同风景一般,哪怕是冬天,这里的风也要柔和一些,咖啡馆的老板甚至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在咖啡馆外支起大伞或是蓬盖,让人们沐浴着阳光,尽情地享受咖啡与美景。
如果不看人们的装束打扮,这种景象简直和几百年后没什么区别。
大郡主一行人就来到了这条街道上最大的咖啡馆,这座咖啡馆奢侈地使用了大块和多块明亮的透明玻璃,几乎让室内室外毫无区别。一些客人见到有仪态优雅,衣着华美的女士在侍从的引导下进入咖啡馆,就站起身来,微微一躬后,举着烟斗让出了最好的位置,大郡主微笑着感谢了他们,等到众人再次落座,她也不由得好奇地打量起这座可以容纳上百人的大厅。
在巴黎和凡尔赛当然也有咖啡馆,但始终居住在凡尔赛宫,后来虽然曾经被路易十四带去南特等地,但也没有脱离队伍自由行动的大郡主还真是第一次踏入这样的地方:“这里真美。”她由衷地说,她这样说,可不是因为这座咖啡馆的装饰装潢有多么富丽堂皇,说真的,有什么地方能够比过凡尔赛吗,她喜欢的是这里的氛围——胡桃木色的墙板中镶嵌着厚重的书架,书架上摆着镜子、油画和数之不尽的书籍,还有报纸,公报和各种各样的画册,有印刷的,也有手抄的,这里除了咖啡,还提供水烟,烟斗等,烟草的气味并不浓重,只让空气中多了一些馥郁厚重的烟雾。
这里的人要么三五成群,又或是两两相对地坐在一起,要么就单个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人阅读,也有人讨论,或是交流情报,当然,生生的人们现在最关切的就是国王,一群人绘声绘色地和别人描述他们是如何迎接与接待国王,又是如何因为工作得力,姿态从容而获得国王赞许的,他们尽可能详详细细地深入到每个细节,从国王的翻边靴子,衣摆的绣花,帽子上的羽毛,再到他说话的腔调……总之,任何地方都是那样的尊贵和不可侵犯。
大郡主与腓特烈对望了一眼,没有打破这些夸夸其谈之徒的虚言——真正有能力,或是有资格的人怎么会在这时候出现在咖啡馆,他们都等在生生宫外,候着觐见国王呢,就算要等很长时间,他们也和巴黎或是凡尔赛的那些外省人那样,会尽力留在距离国王最近的地方,而不是跑到这样远的咖啡厅来吹嘘个不停。
费迪南侧过身体,对伊娃低声说:“他们一个劲儿地说国王的靴子,衣角,帽子上的羽毛,还有仪剑,声音什么的,不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法看到和听到别的什么吧。”伊娃一听就笑了,费迪南的评价挺尖刻的,但十分真实和中肯,因为国王的随员都是身份高贵之人,普通的仆役可不会允许在他们走开之前直身抬头——就连一些身份较低的小贵族和官员也是如此,既然如此,他们当然也只能看到国王膝盖以下的部分,还有国王提着的帽子——路易十四对女士一向很尊重,在见到女士的时候,他总是会把帽子拿在手里,就算对一个女仆也是如此。
不过大郡主听到的是两声轻笑,她循声望去,看到的是一位头发银白的老人。
他也看见了大郡主,就点了点头。
“那是谁?”腓特烈问。
“我不认识,”大郡主说:“但我觉得他应该认识我。”
腓特烈不禁担忧起来,但他再次转过去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位置已经空空荡荡,那个老人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咖啡馆。
——————
老人行走在木栈道上,深褐色的木板让他想起了荡漾在白色瓷杯里的饮料,咖啡和其他被太阳王路易十四推向法国人的东西那样已经深入到了最荒僻的城市与村庄,不,更正确地说,国王的思想与政策也应该被囊括在内,简直令人迷惑,这位孩童时就已即位的国王是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天赋和野心的呢?无论是商人,还是官员,又或是学者,都不是在短短几年里就一蹴而就的事情,他亲政也不过二十年,就有了这样一个庞大且统一的国家,还有十五万甚至更多的常备军,以及数千万民众的拥护。xiumb.com
别人看到国王巡游,只看到了如日中天的太阳王所拥有的权力、威势、富足或许还有风流,但这位老人却已经看到了更深的地方,是的,国王巡游在失地王约翰时期就不再有了,但无论何时,这种行为都有着深远的意义,他也不认为路易十四只是一时冲动,或者说,他更希望这是国王的一时冲动。
“老伙计。”他身后的一个声音说,老人站住了,他转过身,看到了另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旺多姆公爵。”他说,一边举了举帽子。
“圣西蒙公爵。”旺多姆公爵说:“怎么突然改换见面的地点,”他用手指戳了戳帽子算回礼:“我看到那里有很多年轻的女士,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我们又不是英国人。”圣西蒙公爵慢慢地说,他伸出手臂,于是旺多姆公爵就伸手挽住,两个年龄相近的公爵先生就这样慢悠悠地沿着水渠走着:“我们的咖啡馆可不会粗鲁地拒绝可敬的女士们。”
“女士们也有权利享用咖啡。”旺多姆公爵说:“毕竟一开始咖啡就是国王与科隆纳公爵夫人一同分享的嘛。”
“别提那个意大利女人了。”圣西蒙公爵说:“我们应该庆幸国王最终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
“看来你也是蒙特斯潘夫人一方的。”
“我谁也不是。”圣西蒙公爵说:“她也不过是个可怜虫。”
“唉,这可怎么说呢?”旺多姆公爵假惺惺地叹道:“她深得国王宠爱。”
————明日上午本章加更一章,别忘记哈。
答应大家的加更还是要继续地,就是会慢点,别急别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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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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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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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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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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