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如此重要,奥斯曼土耳其人也不会由此与威尼斯人撕破脸——是的,威尼斯人与法国人不同,他们可是正大光明地与异教徒做生意的——还打了一百多年的仗。
路易十四的提议也不由得英诺森十一世不升起贪婪之心,成为教皇后,在权势上他没有可攀爬的余地了,他的家族也会如同水蛭那样趴在教会上吃得肚肠饱满,所以无论是谁,之前的克雷芒十世也好,现在的英诺森十一世也好,他们总是会在人生的最后也是最辉煌的阶段追求荣耀与理想——对于一个教士来说,什么样的荣耀是最崇高的荣耀?什么样的理想是最伟大的理想?当然就是为天主征伐四方了。
而且这样的战争,被称之为圣战的战争,所得到的财富也总是有十分之一要奉献给罗马教会的,教会也可以继续在夺回的领地上得到不菲且持续的收入,就算如法兰西的国王那样有意将新领地收为己有,要保证领地的正统性,不会在之后的继承与转让方面出问题,一样需要教会作保,当然,这样的保书价值不菲。琇書蛧
至于太阳王所有的武力,英诺森十一世也已经看到了,亲眼看到,路易十四的军队就在科隆纳镇,教皇在路易十四小朝圣的时候,穿上修士的衣服,带上可信的人,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修道院院长那样走出圣彼得大广场去看了,那些士兵们强壮,年轻,衣着鲜亮,武器装备齐全,言行之间带着一种只要面对面才能感受到的血腥气——他们都是从之前的卡姆尼可会会战的军队中撤出来的人。教皇在一家人家小憩的时候,那家人家说,这些士兵和军官都是在与奥斯曼土耳其的魔鬼作战时表现表现英勇,才得此殊荣,伴随自己的国王前来罗马朝圣的。
按理说,上千名士兵就足以给这样一个城镇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了,但教皇没有看到有人抢劫,偷窃和强暴,镇子上的居民和士兵们往来的时候也像是一个熟悉的朋友,而不是必须满怀戒备的敌人——这很稀罕,不说意大利这种被雇佣兵蹂躏了上千年的地方,单就语言不通就是一个问题——在这个时候,只有贵族和国王,学者与教士学习外语,更别说,意大利的地方语言尤其多。
他们看了一会,才发觉比起能够说得天花乱坠的银舌头,还不如叮当响的银埃居与金路易呢,印着路易十四头像的钱币在这座城镇上俨然已经成为通用货币,法国士兵们的军饷逐月发放,从不拖延,在战场的每一天还有战时津贴,他们出手阔绰,从不斤斤计较,也很愿意与人交朋友,他们拿出了不少具有强烈伊斯坦布尔风格的东西——应该是从战场上得来的战利品,吸引了不少无所事事的小伙子,还有闻讯而来的商人,让这个地方变得更加热闹。
在酒馆的时候,教皇的仆从还听到了一件新鲜事,那就是大家都知道,但凡有军队在的地方,也会有另一种古老的买卖,听说这里有一整支国王的军队,游女与名姝连夜赶来,但让她们大失所望的是,只有很少的士兵愿意与她们交易,而且这种很少的交易也在不久后被喝止了。
英诺森十一世可不知道路易担心的是他的士兵和军官没在之前的三场战役里丧命,却因为meidu倒了大霉,而且这种疾病还会随着父亲和丈夫传播给孩子与母亲,哪怕巫师们有魔药,他也绝对不会容许这种在别处司空见惯的行为在他的军队里泛滥开来。
教皇不得不承认自己当时心中一动,他甚至试探性地想要知道法国人的军队里是否因此产生了不满的情绪——很可惜,没有;他又让仆从去问了小教堂里的神父——一般来说,随军神父每到一处,都会前往教堂或是修道院里做弥撒,英诺森十一世想要知道的是,既然路易十四近似于公开地在军队里安插巫师与异教徒(至少是一些过于离经叛道的学者),有没有有人质疑他们正在忠诚于一个魔鬼的随从?
英诺森十一世不敢如疯癫的克雷芒十世那样派人走到巴黎去宣扬他们的国王是个巫师,但如果有……他是说,做人总要未雨绸缪。
最后么,他应该庆幸自己只是去问了科隆纳家族的神父吗?
英诺森十一世庆幸地叹了口气。
这支军队在罗马的时候固然会让教皇与红衣主教们辗转难安,但他们绝对会希望看到这支军队出现在伊斯坦布尔……不不不,这个可能还有点早,不过幻想一下还是很令人愉快的。英诺森十一世提起茶杯,“成交。”
“成交。”路易也提起茶杯,和他碰了碰。
当然,之后还有数不清的详细条陈要慢慢谈,有马上可以攫取到手的利益,有细水长流的利益,有不知道可不可能看到的利益……反正英诺森十一世已经知道路易十四肯定不会是路易九世(圣路易)了,他也不在乎死后能不能得到一个圣人的名号。
既然这样:“我说,”英诺森十一世堪称和蔼可亲地说,:“既然您已经在罗马了,为什么不索性将科隆纳公爵与安娜大郡主的婚事办了呢?”
这句话让路易也不由得愣了愣,“安娜还没到缔结婚约的年纪呢。”
“哈,”英诺森十一世这下可得意起来了:“陛下,您完全不必担心这件事情。”
路易十四真不用担心这件事情,罗马教会在公元前就学会了如何作弊,等到了中世纪,大批一字不识的领主出现后,他们更是擅长用各种文书来为自己增加产业——像是一个死者的遗嘱上会莫名其妙地丝毫不顾他的父母、妻子与儿女,将田地与庄园赠给修道院的时候时有发生,像是贵族与国王联姻时,新娘与新郎,要么一个,要么一对,年纪不够(哪怕他们是以女孩十二岁,男孩十四岁为成年标准的),他们也能在出生证明与婚书上动手脚。
于是托斯卡纳大公科西莫三世在67年生的长女安娜,突然在1677年就满了十二岁,可以与科隆纳公爵结婚了。这对路易十四来说,无疑是最有利的。首先,科隆纳公爵已经十七岁了,已经完全脱离了孩子的范畴,作为一个有发言权和可信的成人好几年了,路易十四的意大利攻略可以提前两到三年实施;其次,如英诺森十一世所说,能够亲自见证与目睹长子的婚礼,也是一个父亲最大的心愿;最后,他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看看这里的人们,对时隔一个多世纪后,对法国人再一次出现在意大利抱持着怎样的想法——是期待,还是反感,又或是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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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朗切斯科,美第奇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他的痛风症在几分钟内就发作了——美第奇家族的麻烦来了。
如果举行婚礼的时候,法国国王没有到场,托斯卡纳大公和美第奇家族的主人还能装作科隆纳公爵与这位太阳王毫无干系,但很显然,这位国王有意让自己的私生儿子如同曾经的那不勒斯国王费迪南那样,不但能够如同一个正统婚姻所生的孩子那样受他的庇护与赏赐,还要让他从父亲的血脉这里继承一个王国。
一想到神圣罗马帝国会如何,西班牙会如何,意大利的诸侯们会如何,佛朗切斯科的痛风就不像是生在脚指头和膝盖上,而是生在脑袋上,但无论是他,还是托斯卡纳大公都没有拒绝的理由——哪怕科西莫三世最初的愿望是从法国国王这里得到一些帮助,以保证美第奇家族在托斯卡纳地区的统治可以继续下去。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阵喧闹声,他让仆人把自己抬到窗子边,往下看去,正好看到费迪南,也就是科西莫三世的长子,正和科隆纳公爵,还有法国的王太子小路易有说有笑地往外走,他们年龄相近,又都是男孩,所以,虽然王太子小路易与费迪南认识的时间不长,他们还是迅速地成为了好友——佛朗切斯科认真地看着,慢慢地蹙起眉头,因为除了科隆纳公爵与王太子小路易之外,围绕在他们身边的居然只有一两个意大利随从,其他全是法国人,哦,还有一个,但那也是一个叫做安沃的鞑靼人,他的父亲是个鞑靼人部族的首领,他向法国国王宣誓效忠,这个孩子就等同于人质。
他们骑马出去了,带着火枪,回来的时候收获颇丰,他们叫嚷着要烤鹿肉,也有人说应该煮羊汤和鱼汤,这是从巴黎传来的新食谱,最近从巴黎和凡尔赛传来的东西太多了——珠宝、脂粉、服装、诗歌与戏剧,还有雕塑与绘画——它们已经取代了佛罗伦萨,取代了锡耶纳,取代了米兰,成为享乐与文明的中心了。
佛朗切斯科满怀忧虑,加上痛风,他几乎睡不着觉,他竖着耳朵——在用完晚餐后,男孩们又出去了,因为法国国王不但带来的军队,还带来了一个剧团,虽然因为存量有限,他们带来的道具不多,但也足以让这些孩子们兴致勃勃地看完一场又一场了。
圣路易不愧是世界史上少见的亲民国王,他每次做完祢撒之后,会坐在樊尚森林中接受任何国民的申诉,并亲自审理案件。如上所述,他会亲自给穷人洗脚。他自己掏钱或利用公款建立医院、救济院、招待所、盲人院及赎身妓女的住所,每次视察时,每天总要供给120个穷人的饭,其中3人可以和他一同进餐。他还服侍过麻风病人吃饭。
他还鼓励文学、艺术,对巴黎大学的发展起积极作用,在他的时代,外国留学生云集巴黎。
巴黎出现的大量哥特式建筑是他的时代繁荣的见证。路易九世赞助艺术,使哥德式艺术及哥德建筑获得很大的创新与改革。他宫廷的艺术风格通过巴黎美术大师的作品,以及王室联姻传播到欧洲各地。路易九世在巴黎的个人附属礼拜堂Sainte-Chapelle的样式也多次被他的后裔所模仿。路易九世的作品MorganBible,是中世纪的绘画杰作。
圣路易的统治时期,法兰西王国的政治及经济称霸欧洲,被称作“圣路易的黄金世纪(goldencenturyofSaintLouis)”。法国国王在欧洲的国王及统治者当中被视为“同辈中年纪最长者(primusinterpares)”。他统率欧洲最大的军队、治理欧洲最富有的国家,当时法国是欧洲艺术及知识的中心,他被认为是LaSorbonne(按:可能是指巴黎索邦大学)的创始人。在很多方面,路易九世建立了“基督教国家”,也在其依然在生的时候建立了自己的神圣、公正的声望,路易在许多场合都被选为仲裁者。(onmanyoccasionshewaschosenasanarbiterin
圣路易的统治时期,法兰西王国的政治及经济称霸欧洲,被称作“圣路易的黄金世纪(goldencenturyofSaintLouis)”。法国国王在欧洲的国王及统治者当中被视为“同辈中年纪最长者(primusinterpares)”。他统率欧洲最大的军队、治理欧洲最富有的国家,当时法国是欧洲艺术及知识的中心,他被认为是LaSorbonne(按:可能是指巴黎索邦大学)的创始人。在很多方面,路易九世建立了“基督教国家”,也在其依然在生的时候建立了自己的神圣、公正的声望,路易在许多场合都被选为仲裁者。(onmanyoccasionshewaschosenasanarbiterin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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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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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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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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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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