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一世并不怎么在意这群狼人,他看着克雷兰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小丑,在繁重的国事压力下,能够将一只凶猛的狼人如同猎狗般的使唤确实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时候,别说是承认克雷兰的身份,他大概根本没把克雷兰当作一个人。
虽然克雷兰的确不是人,但他还是有着一个人所有的自尊与骄傲的,为了族群,他不得不忍下国王的羞辱,而查理一世,或许是为了“年金”——这是宗教裁判所向国王与领主们(哪怕他们并不愿意遵从教会的旨意)征收的另外一种特殊赋税,简单点来说,就是他们领地上的狼人、巫师或是魔鬼,死的活的都可以,如果实在交不上来,那么国王要给上很大一笔罚款。
当然,国王,或是任何一个大胆的领主可以不给,没关系,但裁判所会立刻撤离他们的领地,这样,就算国王与领主有城堡与军队,他们的佃农与商人却要成为狼人或是巫师的祭品了。
而对于狼人们来说,每年一次驱逐老弱的狼人,或是强迫他们自愿就死也不失为解决两件棘手事儿的办法——又能减轻族群里的消耗,又能满足领主对狼人皮毛的需求。
塞尔维亚狼人事实上已经分崩离析了,克雷兰曾经是一个强壮而聪慧的首领,但坏就坏在他过于优柔寡断,当然,好听一些的说法就是他太过看重感情,他总是竭尽全力想要保下每个族人,但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那些年轻力壮的狼人,他们还未到需要别人怜悯的时候,对克雷兰的做法格外不满,不是想要争夺首领的位置,就是单独或三五成群地离开。
但离开了族群,失去了保护的狼人又能有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张被法国国王路易踏在脚下的狼皮给出了最好的回答。
克雷兰也去看过了那张狼皮,事实上,他不用看,也能嗅得出那是不久之前才离开的侄子的气味,说起来,这位年轻的狼人并不如其他离开的狼人那样憎恶克雷兰与那些老弱的狼人,他只是……不愿意与这个正在走向灭亡之途的族群一同等死——但没想到,最先死去的人竟然是他。
所以,查理一世的死却成为了塞尔维亚狼人唯一的转机,相比起老奸巨猾的查理一世,他的儿子小查理还只是一个年轻人,不够冷酷,还有些天真,他甚至没有质疑克雷兰为什么没有去救他的父亲——克雷兰必须承认自己是满怀着愉悦看着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的,但他也不想去投靠克伦威尔,这位护国公是清教徒,也就是说,对于狼人、巫师或是与魔鬼有关的人事物都深恶痛绝,他是绝对不会与一个狼人合作的。
所以克雷兰选择了小查理,在小查理差点丧命的时候,他,还有他的族人,及时地援救了国王的儿子,英格兰的王位继承人。
小查理对他所说的话坚信不疑,这也是为什么他会称他为克雷兰叔叔的缘故。他还特意让克雷兰的女儿做了他的侍女,然后是他妹妹的女伴,这位宽仁的王子说,这是一个郡主应有的待遇,唉,郡主,克雷兰可以向他的先祖发誓,他并没有这样的念头,他只想要一片小小的,但安静的森林,可以容许他与他的一百多名族人平静地度过之后的日子。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克雷兰一边在心里数着一份愿意拥护康沃尔公爵登基的人员名单,一边估算着他能够得到多少实际的支持,走出了黎塞留邸,因为他穿着侍卫的衣服,并没有太多人注意到他,只在街道转弯的地方,一头鲜血淋漓的死狗从天而降。
他若只是一个普通侍卫,可就要挨上一下,还会弄脏衣服,但克雷兰是狼人,他在闻到浓重的血腥气味的时候,就提高了警惕,死狗落在距离他还有三四尺的地方,肚肠从被有意割开的腹部迸出,一片狼藉,臭气熏天。克雷兰听到有人在哈哈大笑,还有人在嘲讽某人准头太差——他在英格兰的时候就听说法国巴黎的平民很喜欢用死猫死狗,或是任何死了又不能吃的东西投掷贵族或是王室的侍卫,看来这是真的。
他一边走,一边按住嗅觉敏锐的鼻子,巴黎的街道实在是太脏了,他踩着的地面不是石头,也不是泥土,是什么呢?
粪便。
马、牛、猫狗还有人的粪便,动物随地便溺,而人将粪便留在桶里,主妇或是学徒们每天早上就会提着那只桶,一边高喊着注意啦,一边将桶里面的所有东西倾倒在街道上,这也是为什么行人会尽量远离住宅,或是在男士女士一同出行的时候,男士会谦和地将女士让在紧靠墙面的位置,一来是为了避免马车冲撞,二来就是勇敢地将可能的“黄金淋漓”的机会留给自己。
这些粪便不会有人去清扫,也没法清扫,于是经过常年累月的人、马与车轮反复踩踏碾压,日光曝晒,雨水冲刷后,留下的渣滓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的路面。
布雷兰不是走在路上,而是走在粪便上,这让他愈发激烈地想念起塞尔维亚的森林来。
在转过最后一个弯,即将将黎塞留邸抛在身后时,布雷兰几乎可以说是下意识地向这座典雅的建筑投去最后一瞥,而就在此时,狼人的锐利视线让他看到了正站在一个两侧垂着满绣百合花帷幔的窗前,神色凝重地望着街道的男孩——一时间他没想到此人的身份,但他很快就猜到了,因为与这个男孩年龄相仿的安茹公爵迄今为止还穿着裙子。
布雷兰犹豫了一下,但他最终还是脱下了帽子,把它按在胸前,深深地向这位年少的国王行了一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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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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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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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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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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