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不喜欢缠足的女子?
还是迎和陛下对马皇后的感情,也想选一位天足的女子?
来不及不想,就听朱允熥道:“庆公公,这份名册你带回去吧,寻常百姓家都是父母长辈做主,婚姻大事岂能照着自己的意愿,太孙妃的人选,理当也要有皇爷爷做主才是。”
李福机灵的拿起名册,递给了庆童。
这一下,就等于把皮球踢给了朱元璋。
既然按照名册上来选,也想不出来称心如意的,还不如交给朱元璋,也能体现自己的顺从和孝道。
同时,照自己都这么懂事孝敬了,那作为长辈如果再按照自己的意思一意孤行,丝毫不顾及晚辈的感受,那就有点儿不近人情了……
所以当朱元璋在谨身殿,看到庆童把名册拿回来的时候,就知道应该是有些棘手了!
让自己做主,还怎么心安理得的按照自己的意思来?
所以他狠狠的瞪了庆童一眼,“他让你拿回来你就拿回来呀?咱作为长辈,还能不顾孙儿的感情?
他让你拿回来就是把这个难题交给咱了,你怎么就不明白,你这不是让咱为难吗!”
庆童露出一脸委屈的模样,默默的也不敢说话。
皇太孙让拿回来,我敢不拿吗!
真当您的孙儿好惹啊!
“他就让你拿回来了?说什么了没有?”
庆童乖乖的把朱允熥让朱元璋做主的意思说了一遍,又把缠足的事说了。
对此朱元璋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马皇后就是没有缠足,而且经过多年打仗,百姓生活困苦,缠足之风到这个时候其实是有些“没落”的。
此时,大明大多数的女子都没有缠足。
对于朱元璋本人来说,他从一个草根逆袭成为皇帝,对于一些喜好还是很朴素的,他也不喜欢缠足的女子。
裹脚,相传开始于南唐后主李煜,也有人说开始于北宋,不过在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游戏”。
南宋晚期权相贾似道有诗歌《论腿》“大腿圆长健,小脚粗铁线。班白黄色真,此名金不换。”已经出现“小脚粗铁线”的审美畸变。
元代杂剧中已经有了大量的“小脚”的现实描述,王实甫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
也就是著名的西厢记中说道“休说那模样儿,则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缢之金。”
所以在两宋、元朝时期,禅族多盛行于舞女歌妓,以及上层贵妇之间,形成一种阶级和身份的象征。
但到了明朝,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争相效法,这其中有上行下效的意思,毕竟贵族玩的把戏,会影响底层的百姓。
另外还有传统的礼教对于女性的束缚,以及男性的审美趋势,还有婚姻的门槛等等原因,才使得裹足蔚然成风!
毕竟,哪个男子不想娶个贵女?哪个女子不想嫁入豪门?因此在这样心理的驱使之下,裹足泛滥就不是问题了。
所以在明朝的时候,“三寸金莲”顿成蔓延全国之风,成熟也成为“全民运动”!
朱元璋说道,“既然他不喜欢缠足的女子,那就按他说的办吧。”
“是,奴婢遵命。”
朱允熥在这件事上并没有想太多,他只是在出宫的时候见过小脚的女子,在联想到后世看到的那些畸形脚掌,就不由得觉得难看。
如果自己的枕边人有这样一双脚,那……可太吓人了!
所以朱允熥只是单纯的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考量而已,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却在大明引起了波折……
……
冠礼,表示男子成年了,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可以参加家族活动,代表家族承担责任。
按照周礼,男子要到了二十岁才能口型行冠礼,
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传说周文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
后世因时因地而有变化,民间自十五岁至二十岁举行,各地不一。
按照仪礼·士冠礼记载:“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
朱熹《朱子语类》卷八九:“[冠礼]是自家屋里的私事,有甚难行?关了门,将巾冠与子弟戴,有甚难?”
所以百姓对于行冠礼,并没有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制,朱允熥虽然没有二十岁,可也能够行冠礼了。
冠礼在宗庙内举行,朱允熥要先卜筮吉日,
然后在行冠礼之日身穿礼服,先加缁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后授以爵弁。
每次加冠毕,皆由大宾对朱允熥读祝辞。
如果是平常百姓行冠礼,会简单许多,可朱允熥是储君,这样的成年礼就显得格外隆重。
步骤繁琐,礼仪繁多,不一而足。
行过冠礼之后,朱元璋看着身穿礼服,头戴礼帽的皇太孙,眼圈不由得红了。
拍着他的肩膀说道:“长大了,真是长大成人了!你长大了,皇爷爷也就放心了……”
朱允熥道:“皇爷爷放心,孙儿一定秉承皇爷爷志向,不敢懈怠!”
“好好好!有志气!”
朱元璋也不知道是在夸自己,还是在夸太孙。
拉着朱允熥的手,道,“走,我们去见见文武百官!”
今日是皇太孙行冠礼的重要日子,百官早就在奉天殿恭恭敬敬的等候了。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平身!”
朱元璋显得很高兴,坐在龙椅上说道:“今日是皇太孙行冠礼之日,咱心里高兴!庆童,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东宫太孙,诚孝储君,贤德仁慈,上承天命,下应人心……”
在说了一大堆歌功颂德的空话套话之后,才宣读到重点:“今皇太孙已成人,当受朝廷重托,为君父分忧,署理朝政,受命监国,特立为监国太孙!”
监国太孙!
从今以后就要有太孙监国了?m.χIùmЬ.CǒM
文武百官都觉得有些诧异。
监国,通常是指皇帝外出时,由一重要人物,通常是由皇太子留守宫廷代为处理国事,因此称为监国太子。
如果君主未能亲政,由他人代理朝政,则成为摄政。
故而《国语·晋语一》:“君行,太子居,以监国也;君行,太子从,以抚军也。”
可现在皇帝并未离开皇宫,怎么就立皇太孙为监国太孙了?
不过想想,众人也能明白朱元璋的一番良苦用心!
监国通常都是指一段时间,等到皇帝回归的时候,监国的职责也自动解除,全力回归皇帝。
可现在朱元璋明明在京城,却立了监国太孙,这就说明朱元璋在的时候他也能够行使军国大权!
这可比一般的监国重要多了!
“臣等恭贺皇太孙殿下,受命监国!”
“众卿平身,以后还请众卿相助,以护大明。”
说实话,朱允熥也没有想到朱元璋会来这么一招!这确实出乎他的意料。
不过惊愕之后,却也坦然接受了。
朱元璋指了指自己龙椅旁边之处的一个椅子,说道,“允熥,来这里坐。”
“是,多谢皇祖父陛下!”
朱允熥一步步走了上去,落座在椅子上,心情也隐隐有些激动,自己和龙椅离的这么近。
朱元璋看着沉稳的皇孙,也不由得心情欢畅。
从今以后,江山社稷有人,皇位传承有序,
而且自己所选的这位皇太孙,继承人,无论文治还是武功都颇为出色,能够任人唯贤,
各方各面处理的妥妥当当,既有恩情,又有头脑,还会权衡利弊,性格坚韧。
在他的身上朱元璋似乎能够看到自己的风采,让他很是满意。
晚上的时候,朱元璋在武英殿大摆宴席,赐宴群臣,与百官同庆。
在宴席上众人推杯换盏,纷纷祝贺。
他们当然不能去灌皇太孙酒水,再说了,一同进过几杯酒之后,朱允熥也就回去和朱元璋一同用饭了,他们也逮不到人。
所以只好抓住和太孙关系亲近的人下手,于是大将军蓝玉,太孙的舅舅常升、常森,还有徐辉祖、齐泰、铁铉等人就遭了殃……
等到徐辉祖乘坐马车回家的时候,还还是觉得有些头晕,脑袋也有些发紧。
宴会上不仅仅是喝酒那么简单,文武百官也是借着喝酒与皇太孙亲近,那他们作为心腹,就必然要担负起替皇太孙招待的责任了。
也就是徐辉祖平常为人严谨,不拘言笑,否则还真不容易脱身呢!
他并没有直接回房休息,而是来到书房坐一坐,想着醒醒酒。
徐妙锦此时推门而入,端了一碗醒酒汤过来说道:“兄长,这是醒酒汤你快喝了吧。”
“妹妹有心了,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徐辉祖里面说的话,一边将醒酒汤喝下。
徐妙锦没有回答,而是问道:“兄长平时不怎么饮酒的,今天怎么喝这么多?莫不是有什么开心事吗?”
徐辉祖露出一抹舒心的笑容,说道:“今日是被人灌酒了……”
“还有人灌兄长酒?”
徐辉祖笑道:“今日皇太孙殿下行冠礼,受命监国,陛下设宴,酒多喝了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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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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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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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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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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