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九死荒原>第二百六十二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3)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简称“阿尔巴尼亚”,是一个位于欧洲东南部,巴尔干半岛西南部的国家。

  阿尔巴尼亚有一片在巫师界很有名的“黑暗森林”。

  菲丽丝在一本笔记上看到过,黑暗森林里生活着一群吸血鬼和原始巫师。

  所谓的原始巫师,指的是狂热的信奉远古时期魔法的巫师,他们认为,现代巫师界对魔法的改良是对这种神秘力量的亵渎,是要被净化的邪祟。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那些原始巫师是一群脑子不正常的家伙。

  菲丽丝研究的符文魔法就属于古代魔法的一种,她很清楚古时候的魔法有多么的暴虐和强大,与此同时,她也了解到,古时候的巫师对魔法力量的理解有多么的不靠谱。

  古代巫师普遍认为,经冬的癞蛤蟆、经过一个冬天晒制的苦艾,已经拥有致幻作用的麻草等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拥有神奇的魔力,至于吸收这些魔力的办法——很多时候他们会选择这些东西混在一起煮烂,然后喝下去。

  这可不是什么好喜感,没有营养就算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大都对身体有毒害作用,所以古代的巫师,包括这些原始巫师,因为乱吃东西把自己毒死的不在少数,就算没死,也往往把自己弄成一副半鬼半人的样子,看起来就十分邪恶和可怕。

  至于吸血鬼,在不同的书籍笔记中有着完全不一样的记载。

  有的书上说吸血鬼拥有永远不会苍老的完美容颜,变老之际就是死亡之时,要想维持生命力,他们必须吸食生物,最好是巫师的血。

  同样是在那本书上,就在这段描写的边上,有一段很辛辣的批注:“他(指的是那本书的作者)显然深受奇幻小说的影响,希望能创作出一个吸引人的故事。这一点并不值得鄙视,只是有一点,既然是创作故事,就请注明是小说,而不是游记。”

  这段辛辣批注的下面,有批注者自己对吸血鬼的认知:“所谓的吸血鬼,指的是一种大型、有着类似蝙蝠外状的魔法生物,它们体型庞大,和一个人差不多一样高,以至于以讹传讹,被描述成什么贵族生物,其实不过是一群靠吸血为生的野兽罢了。”

  原始巫师什么的菲丽丝不感兴趣,但对于吸血鬼,她还是很好奇的,如果能抓过来一只,然后解剖一下,说不定就能弄清楚这些家伙的身体到底是什么构造。要知道,血液中的营养物质其实并不多,这些家伙怎么能够靠吸血活下去,菲丽丝一直没想明白。

  等到菲丽丝来到黑暗森林边上的一个小镇上,打算稍作休整就进去探险的时候,又听到了一个传闻。据说森林深处有一个神秘的酒吧,酒吧的老板可以满足客人一切愿望,只要能付出足够大的代价。

  这确实是个很有吸引力的传闻。这让菲丽丝多了一个去黑暗森林探险的理由,说不定真的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呢!只不过,菲丽丝的愿望是想抓住那个酒吧的老板,好好研究一番,也不知道酒吧老板愿不愿意成为她的试验品

  黑暗森林确实名副其实,走过林子边缘的稀疏灌木、乔木交杂的地带,真正进入这片林地,光线陡然黯淡了下来。

  这并不是自然现象,而是受到了魔法力量的影响。好在森林里弥散的魔法力量只是遮掩了部分的光线,并不会对生物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要不然菲丽丝还真不敢贸然进来。

  在林子里赶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荆棘遍地,杂草丛生,很多时候根本没有路,需要趟过去,至于下一步会踩到什么,没人知道。

  宽大的魔法长袍虽然很衬巫师的气质,不过在林子里走路就太不方便了。为此,菲丽丝换上了长袖衬衫,紧身牛仔裤,还专门穿了一双过膝的高筒女靴,为的就是避免小虫子什么的从脚踝处钻进衣服里。

  在林子里赶路,对体力是个很大的消耗。走了有两个小时,菲丽丝就累的气喘吁吁了。

  自己的身体素质真不怎么样,菲丽丝找了个倒在地上的枯树干坐下,一边用手扇着风一边在心里感叹道。没办法,谁让她在屋子里宅了十三年,身体素质要是能好就奇了怪了。

  黑暗森林除了“黑暗”外,还有一个特点:寂静。现在是八月份,正值夏天,这种原始林地里必然是虫鸣不断,鸟叫不止,但在这片林地里,不说万物无声,但也极其少见,虫鸣鸟叫往往好长时间才能听到一两声。

  就是在这种几乎完全安静的环境下,菲丽丝听到了有人在交谈。但因为距离太远,她只听到了几个很模糊的词,“食死徒”,“名单”,“抓捕”什么的。

  这一堆散碎的词之中,“食死徒”这三个字引起了菲丽丝的注意。她当然知道食死徒是什么组织,所以愈发好奇到底是谁在这种地方密谈。

  在林子里,因为树木的遮挡,声音会经过多次反射,想要凭借声音来追溯声源的方向很困难。菲丽丝只能猜测一个大概的方向,然后顺着方向找。结果……她是找到了在这里密谈的人,但因为距离太近,对方也发现了她这个偷听者。

  这就有点儿尴尬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凯特小姐,拉文克劳学院还真是有好奇心,盛产窃贼和盗密者。”

  说话的是一个有着淡金色的头发、冰冷的灰蓝色双眼、苍白的尖脸的男巫,他是卢修斯·马尔福,是一个古老、富裕且有影响力的纯血巫师家族的当代族长,一个典型的斯莱特林。

  卢修斯·马尔福刚才说的那句话,用到了一个典故。海莲娜·拉文克劳,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拉文克劳学院创办者,罗伊纳·拉文克劳的女儿,曾经渴望比母亲更聪明、更有名望,偷走了拉文克劳象征智慧的冠冕。他借用这个典故,来讽刺菲丽丝偷听他们的谈话。

  菲丽丝是以魔法史教授的身份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严格来说,她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学院,但因为对知识的渴望,让她很认同拉文克劳的思想。所有人,包括其他教授和学生都认为,如果菲丽丝不是被血脉保护魔咒关在凯特庄园,她以学生身份进入霍格沃茨的时候,一定会被分配到拉文克劳学院。拉文克劳学院的学生同样这么认为,并且以此自豪,毕竟菲丽丝·凯特教授确实是一名学识渊博,拥有非凡智慧的教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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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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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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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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