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了别离的那天,少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一杯掺了水的酒。
即便是天底下最爱喝酒的人,都宁愿弃之不饮的水酒。
可他现在已经无法再细想下去了,因为天已经一点点亮了起来。
他也早已远离了那一片花田。
言许现在只知道自己应该往东走。
东边是雍州,北城有一个院落,那是现在唯一能够让他感觉到安全的地方。
雍州,北城。
日落西山,天色渐沉。
黄金炎龙备好晚膳,擦干双手走出厨房时。
就看到华蕴在院中的梅花树下将一个刚刚雕好的小玩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就站在那里,看着地上散落的梅花。
虽然已经立春,天地间的寒气依然很重。
华蕴的手已经冻僵,苍白的脸被冷风吹得发红。
就连发梢上也落了些许梅花,可她却浑然不觉,一动不动得站在树下。
黄金炎龙知道那个雕像所刻的是华蕴心中最亲近的人。
而现在,她不得不一步步和这个人告别。
每次人像被主人亲手埋入地下,她的一部分生命都像被那人像带走,迅速流逝。
虽然已经见惯,但黄金炎龙还是于心不忍。
因为华蕴实在太过孤独寂寞。
无论他们走了多远的路,去过多少地方,她都是同样的孤独寂寞。
他本以为陪主人随处散散心,到处见见人,再安安静静得过上一段日子,她的心结就能解开些许。
可事实上主人这些年从没有一天是完全快乐的。
她那份难解的心结,无论何时都在折磨着她,令她身心俱疲。
在黄金炎龙的心中,主人本该是天下最有作为的人,无论是谁都比不上。
可主人自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后就有些自伤自苦,仅仅是为了一个人。
也因为这样的自苦,她永远都只把别人的安危放在心上,对自己的生死却可以全然不顾。
只有在很偶然的情况下,主人才能间歇的从这种寂寞中抽离。
比如结识了新的朋友,就像最近的那个少年。
言许是个奇怪的少年。
黄金炎龙虽然一个字都没问,但根据识人经验,他知道这个冷漠倔强、心思深沉的少年不但经历和背景十分复杂。
甚至与主人和临慕洲的为人性情也大相径庭。
可他依然觉得那少年不错,因为当二人与言许相处的时候,他能够在他们的眼睛中看到一些笑意和活力。
那种活力是二人与其他朋友相处时所少有的。
所以黄金炎龙觉得自己不能再苛求什么,毕竟在这世上,有几个人的身上没有沾满鲜血?
有几个人敢说手中并无冤魂?
因为整个天霁大陆都不会再有第二个像主人这样的人。
自从临慕洲带回这个奇怪的少年,二人似乎找到了一件感兴趣且觉得有意义的事。
这令黄金炎龙十分新奇。
华蕴作为凰血传承,不但自幼锦衣玉食,更是一个钟鸣鼎食之家走出来的大周郡主。
即便黄金炎龙从未在王府呆过,他也知道主人是个没有做过一丁点杂活的人。
但二人把那个少年照顾的很好,不但指点过那少年念书修习,甚至还将暗器的手法也教授给他。
所以他给言许裁制新衣、并找一柄趁手的武器时,也完全是出自自愿。
主人和临慕洲看重的人,他也不会怠慢。
黄金炎龙甚至在关于少年的事上都非常的用心,因为他希望少年可以多留一段日子。
可这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无论是主人,临慕洲,还是言许。
他们似乎都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道别,甚至是不告而别。
就像今天,言许已经消失一天一夜了。
对此,二人并没有向他作出任何解释。
因为即便是华蕴,都不知道言许还会不会回到这个院落。
如果他不回来,他们又会在这雍州再呆多久?
一天,五天,还是十天?
他们三人从未在同一个地方逗留超过半个月。
而如今,已经是第十天了。
如果言许不告而别,他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虽然黄金炎龙知道自己只要默默把事情做好就行,可他的内心深处还是会有许多疑问。
毕竟他也有感情,他做这些事不单单是为报答,更为了让华蕴能够好过一点。
同日,雍州,南城。
自言许回到城内已经过去两个时辰,而他所在的地方却是紧邻琉璃居的那处院落。
言蒙还未回来,空置七日的屋子已经开始落灰。
言许在这间空屋子里将右臂的伤处重新包扎,他的神志也早在迷药的逐渐消退下恢复了清醒。
他想起了言蒙,想起了自己,想起现实是现实,幻觉是幻觉。
所以他不可以变,不能变,绝对不能!
他的事情还没有做完,他完全不允许自己在这些事情上犯出任何一点错误。
因为失败是他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忍受和接受的,而他也可能会为失败而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
言许需要过去的那个他,那个七日前的他,那个冷漠、绝决、狠厉的他。
他需要把自己从那人如水一般的温暖中抽离、割裂,否则他将不再是他自己。
而是一个软弱、无能、只能在别人庇护下苟活的人。
他必须是言许,也只能是言许。
此时,少年那双本就冷淡的眼睛如同傍晚因乌云而灰暗的天空。
他已经将那些纷杂的思绪从脑海里完全剥离,将它们关进一个看不见的盒子,掩埋在思想的最深处。
但是言许知道,那些思绪已经与他的血肉相连,他也因此将自己的一部分剥离,深深的埋藏在了那里。
言许的内心已经不再波动,他正在聚精会神的看那本无名之书。
根据他方才的查阅,他基本可以确定自己所中的乃是名为云上的迷香。
幸而它并非一种永远解不开的迷药。
只要不继续使用,即使没有解药,根据他中的药量,他的灵力也可以在明天完全恢复。
言许猜测这本尚未完成的无名之书应当是药王谷谷主所编撰的一部奇书。
因为这上面不但汇集了其宗门的医术、毒术、秘术,甚至包含了药王谷百年来所遇的许多疑难杂症。
从这一行行的字中他可以感受到谷主在此书投入的精力和时间。
这是一部呕心沥血之作,句句深奥、字字珠玑。
以言许对医术和毒术有限的了解,不但无法领悟,许多部份甚至可以说是浑不可解。
可他还是凭着一股韧劲,要在这有限的时间内将这本书硬记在心。
因为这对于他而言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他能够活到现在,也许就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人。
言许倚仗自己的过目不忘之能,将这本书从天黑记至天亮,又从天亮背至天黑。
终于在十余遍后将整部书一字不差得记了下来。
经此他才知道那莲花山谷中的艳红花朵究竟是何物。
根据书中记载,这花名曰幻芙蓉,经过特殊手法提炼后,可成一种特殊的毒药——
紫郁。
少量的紫郁可以使人昏厥并生出幻觉,若是足量,它也会致人于死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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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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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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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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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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