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是哪里来的可想而知,说什么公平对待,私底下还不是各有各的对待。
一听这话沈玉就不高兴了,“凭什么?你都要我的外套了,那可是新的!现在还想要钱,你想什么呢?”
那件衣服她只是试穿过,根本没穿出去呢,想到这件衣服她都心疼。
现在又来要钱,想什么美事呢。
沈曼也不生气,笑着说道:“你信不信我自己去知青办,跟他们说清楚,是你偷偷报名的。我相信他们会愿意纠正的,你说对吗?”
报名的不是她本人,去说也是可以的。就是人家愿不愿意纠正就不知道了,但这样说肯定会有用。
果然,沈玉脸色都变了,她瞪着面前的人说道:“沈曼,我还真是小瞧你了,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厚颜无耻。感情原来你就是装的,现在我才看清你的真面目!”
“现在也不晚啊。”沈曼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到底同不同意吧,给个痛快话!”
反正大家都要分道扬镳了,谁怕谁啊?
这时候再不紧着要点好处,以后可就没机会了。估计这沈家也是想把她甩掉,什么回城,就是有机会,也不可能给她办的?
这都是明摆着的事儿!
沈玉咬着牙看着对面的人,心里恨的不行,但她还真拿沈曼没办法。
要不是为了留在城里,她才不会跟沈曼这么好说话。
想了想,她深吸一口气,说道:“你背过身去,我给你拿钱!”
三十块钱,就当喂狗了!
闻言沈曼冷笑一声,然后背对她。至于钱放在哪里,她心里清楚,之前原主无意间发现过。
不过她沈曼没有偷钱的习惯,就算这一家子都无情无义,她也不会去拿一分钱。
这不是傻,是三观问题。是她的就可以,不是她的也不会惦记。
而这三十块钱是当初沈玉答应的,理所应当该拿的。xǐυmь.℃òm
“给你!讨债鬼!”沈玉没好气的说了一句,把钱拍在桌上就走了。
临走前还不忘讽刺一句,“赶紧收拾包袱滚蛋得了!”
对于这些贫嘴的话,沈曼根本不会搭理,打嘴仗有用的话,谁也不用出去努力了。
躺在家里叭叭几句就行了,还用得着上班生活!
钱到手了,她又去把原主的私房钱拿出来。
从私房钱就能看出来两姐妹的差距了,沈玉大方出手就是三十块,她这小手绢里面包着二十块钱,就是全部家当了。
人比人气死人啊……
钱都放进空间,那里是最保险的地方,环顾四周看到那些高中课本,想了想也收进空间里面了。
等她走了别人发现书都没了,估计也不会在意。
反正是不受重视的那一个,怎样都不会有人惦记的吧。
因为明天就是出发的日子,所以沈曼提前就把东西收拾了。
除了被子以外,就是一个行李箱,还有一个行李袋。
盆跟热水壶装在一个网兜里面,咋不知道暖水壶会不会坏掉。
“小曼,出来吃饭了,今天蒸了二米饭,明天你就要出发了。”张梅神色复杂的看着小女儿,不过并没有多说其他的话。
沈曼起身出去吃饭,今天确实蒸了二米饭,菜是猪油炖的豆角。他们京城都叫芸豆,也是家常菜。
家里出了张梅就是沈曼沈玉,其他人都在上班,吃饭也是去食堂吃。
回家里吃也一样,不过耽误时间,大家都选择在单位食堂,吃完休息一下就继续上班了。
沈玉看着对面的人翻了个白眼,吃着饭也不开心。瞎了三十块钱,又赔了一件衣服,想想都觉得心疼!
但她也没别的办法,谁让下乡是自己不愿意去的。一听到天天要去干活,她才不要去呢。
沈曼自顾自的吃着饭菜,这时候的菜都特别好,没有化肥农药,菜香特别浓郁。
后世那些菜一点味道都没有,吃饭都不爱吃,大家都喜欢重口味的外卖。
吃过饭她直接回屋了,什么收拾桌子刷碗,那都是原主愿意干的事情,她才不干。
见她这个态度,沈玉生气了,“妈你看她,都不帮你洗碗了。”
这话说的,好像她帮忙洗过一样。
闻言张梅回道:“没事,我自己就能洗。”
屋里的沈曼都听到了,不过却没有生气,从原主的记忆里看,张梅就是个搅屎棍。
这话不是埋汰她,总是跟原主说家里不容易之类的,懂点事。
然后对于下乡的事情,任由沈玉去欺负沈曼,让她同意。
幸好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在这个家里待着,她整天都在战斗,很没意思。
等去了乡下,虽然辛苦一些,但好日子也快到了。无忧无虑没人认识她,这多好啊。
沈曼这么想着,然后穿上衣服背着包就准备出门了。
“你干什么去!”沈玉坐在椅子上盯着她,眼里可没有把对方当妹妹看的意思。
闻言沈曼看了她一眼,说道:“你要是不想去下乡,就别找别扭。”
说完也不顾身后的人怎么想,直接就走了。
反正明天就出发下乡,她也不怕被人察觉不对劲。就算是察觉了又怎么样?
被顶替下乡的,心里有委屈所以变了性格是很正常的。泥人还有三分脾气呢,更何况是人了。
果然,被她这么一呛,沈玉是千言万语也说不出口。
看到人出去了,她这才说道:“哼,就这臭脾气,下乡也是被欺负的!甭得意!”
出门后,沈曼辨别一下方向,然后去站点等车,坐上车去了城中心。
这边商店很多,虽说自己没有票,但看看总行吧!
空间里那么多的商品,总要有个理由拿出来才行。不然岂不是白白浪费,或者被人发现了。
漫无目的的闲逛,看看柜台里的东西,一点没有购买的欲望。
没有票只能干瞪眼,想买什么都买不到。
逛了一大圈,沈曼没有发现传说中的夜(黑)市。本想着用自己的大米换点粮票跟钱,看来是不可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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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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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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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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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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