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有一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意思。
一个金宝玉就让她够了,还找对象,那也不敢轻易找了。
沈曼进屋以后其他人都在包饺子呢,见状她也洗手去帮忙。
“媳妇不用你了,马上包完了。我还想着一会儿饺子下锅再去叫你呢。”顾宸笑着看向他。
他对媳妇这么好,其他人也没说什么,因为顾家就是这样,宠媳妇。
不管是顾宸哥俩也好,还是顾大成,都惯着媳妇。
“没事,我帮忙包的更快。”说着沈曼就开始包饺子了。
李梅擀皮很快,旁边顾大成也跟着擀皮。
今天包的是萝卜肉渣馅的饺子,天天吃酸菜也够了。
因为今天办酒席,所以提前炼油了,油渣一直没用,今天就拿出来包饺子了。
没一会儿大家就包完了,厨房里顾楠烧火,李金花跟王春英做菜。
其实菜也不用做新的,除了今天给帮忙的分了一些,他们自己留了很多,这样晚上就不用做菜了。
饭菜端上桌,沈曼也饿了。
大家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其乐融融的。
“金元,你们是不是明天走?”饭桌上李金花问道。
之前回来的时候也说了,他们都是初五复工,所以明天就得启程,路上还要耽搁时间。
提到这个话题,李金元点头,回道:“姐,我跟你说了,要不然就去城里吧。”
这事儿两天没提了,一提起来所有人都看向李金花。
只有顾大成是没什么意见的,其他人更希望李金花能同意。
去城里,那一家子都翻身了。
顾远现在在公社上班,一个月二十多块钱,但心里想法也挺多的。
比如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媳妇能住的更好,穿的更好。
这样条件让他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村人,也向往起了城里的生活。
李金花一直没说话,片刻后叹了口气,“老弟,不是姐不想去,你看看这个地方,我待了几十年了,说走的话怎么可能舍得?”
以前可能想过去城里生活,那时候觉得自己在做梦一样。
但现在有这个条件去了,却又不想去了。
主要还是放不下这里的一切,人到了四十多岁快五十了,能没有念想吗?
听到这个回答,顾家老大两口子心里有点失落。
其他人也觉得可惜,一大家子在一起不仅是热闹,还有亲情的维护。
“吃饭吃饭。”李金元张罗着,没再提这件事。
晚上沈曼跟顾宸躺在一个被窝里,这人就没老实时候。
“消停的吧,旁边俩妹妹睡觉,你也好意思。”沈曼毫不客气的怼他。
她不想让别人听到动静,多尴尬啊?
顾宸脸皮厚,她可豁不出去。
上次顾楠在家两人一起了,本来就让她觉得苦恼。
“媳妇,我就搂着你。”顾宸知道她的意思,想着明天就往家走了,也没再为难人家。
城里他已经安排了顾楠的住处了,李金元帮他又买了个房子,这两天有人烧火,所以回去就能住了。
这事儿他还没来得及跟顾楠说,说啥啊?
他媳妇有自己守候了,顾楠就不需要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大家就准备赶路了,车票早就买好了,所以不需要再买。
早上六点钟天还没亮,家里就开始生活做饭了。
这次回来也没待几天,尤其是李金元心里非常的复杂,看着李金花脸上的皱纹,觉得这些年她太辛苦了。
本来打算劝她进城,结果人家死活不去。
“姐,进城的事情你好好考虑考虑,咱们家有这个条件了。”临走前李金元又劝了一次。
李金花有些无奈,“行了知道了,到家给大队长那打个电话留个信就行。”
两姐弟之间的感情无需多言,他怎么想的,李金花心里当然是清楚的。
毕竟他们这些年怎么过来的,没有比她再清楚的人了。
李金元从农村走出来读大学,又分配了好的工作,娶了贤惠的媳妇。
这一路少不了李金花的付出,但更多的还是李金元足够努力,不然怎么帮也出息不了。
看着火车开走,李金花突然红了眼眶。
不知为何,这么多年分别相聚,她都没掉过一滴眼泪,现在却眼泪止不住了。
“金花,你这是咋了。”顾大成看到媳妇流眼泪了,一时间慌了神。
在他认识媳妇这么多年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哭。
这么坚强好胜的媳妇,居然哭了。
“没事。”李金花擦了擦眼泪,说道:“你觉得咱们家进城是好事吗?”
问出这些话,她眼中没有迷茫。m.χIùmЬ.CǒM
或许,她心里有答案。
顾大成听到这话犹豫一下,“金花,你不愿意去咱们就在大队待着呗。几十年都过来了,去哪都没有家里好。”
闻言李金花沉默了,随即叹了口气说道:“我不是不想去,大远这人没见过什么世面,我怕他们两口子进城以后心气儿高了。”
“人啊,这辈子吃什么饭都是有数的。咱们俩就是吃农村饭的,去城里吃,或许还吃不惯呢。”
顾大成笑了笑点头:“你说得对。不过他们也是成年人了,咱们不去,选择权就给他们。别到时候再埋怨咱俩,日子让他们自己过。好了坏了,都是自己的选择。”
不得不说他们俩看的很透彻,有些时候你以过来人的眼光看事做决定,年轻人就看不惯。
所以,他们别惹的大家都不高兴,愿意去就去。
混成什么样,那就看他们的选择了。
李金花也同意了他的想法,毕竟身为父母可以为孩子避坑,但有些坑,他们还是要自己去踩。
回到家里,两口子就叫顾远他们过去了,把想法说了一下。
最后李金花嘱咐道:“去不去选择权给你们了,但是以后混得不好别怪任何人。你老舅给你们活动关系找工作不容易,干不好别把事推别人身上。”
她不想给李金元添麻烦,可进城必须要经过人家。
如果惹事,那怨谁?
所以,不论是谁,亲儿子也要说清楚。
毕竟有些话你不说,他就当你没说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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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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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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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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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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