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暴卷起砂石,将这些动辄数斤重的碎石块扬到天上,然后再重重砸向地面。
一块两块碎石撞击,发出来硿硿的声响,可若是像此时,成百上千块碎石不断扬起落下,声音连成一片,就仿佛一阵阵雷霆轰鸣,或是浪涛拍击。
轰隆隆,轰隆隆
一行三架马车,艰难地在这片灵暴间隙挪动。
车厢沉重,应该是满载着货物。拉车的是渊默之野上独有的铜鳞马,马身上覆盖着坚实紧密的鳞甲,泛着金属的光泽。
铜鳞马打着低沉的响鼻,顶着不时砸下来的碎石,一步一步艰难拉车前行。
“爹爹,灵暴再这样刮下去,铜鳞马就要撑不住了”
一个胖乎乎,看样子年纪大约十四五岁的少年努力拉住缰绳,心疼地看看不住喘着粗气的铜鳞马,终于忍不住,大声喊道。
被喊做爹爹的,是一个粗壮汉子。他面膛方正,脸上满是风沙之色。
听到自家儿子喊话,他也提高了嗓门“就快走出去了,别急天绝岭最难走的,就是这一段,翻了过去,咱们就能到下一个聚落了。东西卖了,就能补充干粮和水源”
喊话时,这个粗壮汉子眼睛瞟了一眼落在最后面的一架车厢。
这个汉子,名字唤做常大福,他的儿子,那个胖乎乎的少年,叫做常顺。
父子二人,漂流在荒野之上,倒卖各种货物,艰难寻得一条活路。
两天前,在即将进入天绝岭之前,遇到了在路边,盯着远处灵暴,满面愁容的一个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出手极是阔绰,直接掏出来整整两块巴掌大,成色颇为不错的灵石,请常大福捎他一程,只消翻过这座天绝岭便好。
荒野之上,本该不能相信任何人,但是一来,这年轻人实在让人生不出来什么恶感,二来,两块灵石的诱惑,实在太大。
毕竟,自己这满满三车的货物,都不见得能值得了两块灵石。这买卖,不做白不做。
那年轻人上车之后,除了三餐和休息,别的时间里,便全部躲在那截车厢之内。
不过他人倒不孤僻乖戾。
常顺好奇时,找他说说话,他也极有热情地问东问西。常顺正是少年人最喜欢显摆的年纪,好容易荒野上遇到一个除了爹爹以外,能和他说话,肯听他喋喋不休的人,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荒野上走商,有的是故事,有的是阅历。
一路上,常顺不停地说,那年轻人安安静静地听。偶而问上一句两句,常顺便顺着话头子,滔滔不绝展开来,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
有时候这一说,便是个把时辰停不下来。
常大福历练丰富得多,听得出来,那年轻人就这么一句两句地,便总能让自己的傻儿子,将周边各种见闻轶事,统统给倒出来。
见闻轶事虽然繁杂无序,但是其中,也多多少少有着他们去过的,或是听说过的某些势力的一些粗略情报。
这些情报,恐怕才是这个年轻人真正在意的。
常大福却也不约束常顺。
毕竟,这种敢孤身在荒野上行走的独狼,从过往走商里面套套情报什么的,都是司空见惯了的事情。
更何况这种人,通常都有着不俗的实力。
不惹恼他们,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也算是常大福这种走商们,约定俗成的常识。
这个年轻人,自然便是走上了荒野的方然。
此地距离荒辰,已经走出了三百多里,正逐渐进入了荒辰撒出去的探子们所标记的,天雷门外围势力范围。
天绝岭,地势险要,灵暴肆虐,只有积年累月行走在荒野上,老牌的走商们才有可能知道,其中一条仅容一行车马通过的小道。
这条小道,堪堪夹在两股对着吹的灵暴中间,悬而又悬地,成为了连通天绝岭两侧的的一条最短捷径。
方然最开始,便是想也不想,取直道,一头扎进了天绝岭当中。
然后灰头土脸地,被漫天的石头给砸了回来。
他是可以完全把灵暴不当回事,但是,这漫天的石头,砸在身上,是真特娘的疼啊
这也是为何,好不容易拦下了一队走商,方然便钻进了车厢里,说什么也不肯轻易出来的缘故。
“常大叔,还有多久能走出去啊”方然从车厢探出来半个脑袋,大声问道。
碎石轰击的声音巨大,哪怕两人相隔不过十尺,却还是非得扯着喉咙嚷嚷,才能让对方听见。
“快了,快了四十里天绝岭,我们这已经走了三十多里了你看到前面那个豁口没有过了那个豁口,灵暴就慢慢平息了,再走过一截小路,咱们就到天绝岭的另一头了”常大福声若洪钟,倒是显得比方然,还要中气十足的样子。
“得嘞”方然应和一句,便立刻又将脑袋缩了回去。
“方哥,你怕啥呀砸着砸着,不就习惯了”常顺乐呵呵地转过头来,石头砸在他头上的竹编斗笠上,发出砰砰的声音,砸在他一身肥肉上,看他表情,竟是丝毫不觉得疼痛。
“那是你肉厚我,一身皮包骨头哪顶得住这个”方然笑骂了一句。
“嘿嘿,我那叫丰满,不叫肉厚方哥,我可跟你说,就我这一身肉,没有断离符,也能扎在灵暴里面足足十个呼吸我爹说了,这是后啥啥土体,可稀罕呢”常顺一脸得意,笑得浑身肥肉打颤。
“后天厚土体是能成大人物的底子”那常大福也是个心直口快之人,这种事情,也就这么大大咧咧讲了出来。
方然眼睛一亮,说“呵,这倒的确稀罕。后天五行体,修行对应道法,还都各有各的方便。你这厚土体,最是适合修行土行道法。你修行一天,顶别人修行两天,哈哈,也算是个天才了。”
“唉有求用一辈子走个商,打熬打熬筋骨,有个一步修为,勉强自保也就了不起了。道法哈,不敢想不敢想”常顺扶了扶被吹歪了的斗笠,连连摆手。
这是确实。
荒野之上,环境恶劣,但是相对应的,人的体魄也更强健,出现比较适合修行的体质的可能,也高过太平年景里的其他地方。
后天厚土体,就是后天五行体中,对应土行的体质,契合土行灵力。算不得非常极品,但放在一些世家,甚至规模不大的宗派之内,也值得重点培养。
不过遗憾的是,绝大多数这种修行的苗子,全部埋没在了荒野之中,就算有人侥幸能踏上修炼的路,顶天也就是到三步为止。
出门一趟,遇到这样的苗子,自然是值得庆贺的事情。方然也琢磨着,等走出去天绝岭,就试着招徕招徕,若是愿意来荒辰,自然再好不过。
“对了方哥,昨天你问的那啥,天绝岭那边,有没有别乱去的地方你看,这边能看得到远处的那座山,传说就是天雷门的神仙们住的地方,凡人莫近。啧啧,神仙诶,方哥”常顺咂咂舌头。
“天雷门的神仙你见过”方然饶有兴致地问。
常顺连连摇头“没见过没见过。传说见过神仙的,都被带上山去,给神仙当仙仆去了。我没那福分”
“仙仆”方然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是啊,仙仆,神仙的仆人不用再挖矿,也不用再躲着灵暴,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可比爹爹和我的日子,舒服得多”
“你也想去做仙仆”方然问常顺。
常顺先是点点头,又猛地摇头“不敢想,不敢想。要是神仙来接引,那我肯定去。但是我这样的,方哥,你说,神仙看得上不”
方然叹了一口气。
若不是知道天雷门的底细,怕是方然还会相信所谓仙仆这种传言。
可是这些日子探查,加上荒辰商会的遭遇,让方然十分确定,那些所谓被带上山去,充作仙仆的人,恐怕已经全部遭遇不测,变成了一具具血傀儡
可怜荒野上的这些人,还拿他们,当作憧憬的对象
常顺见方然并不答话,也不失落,咧嘴笑笑“我就知道,我这种样子,哪里是做神仙仆人的料嘿嘿,就这么和爹爹一起跑商,也不错。能去更多地方,见更多人。还能遇见方哥你,哈,也不错”
方然看着常顺,说“人生有志,何必执着于给人家做仆人我给你指个地方,那里没有主人仆人,有的只有朋友兄弟。”
常顺脸上露出向往之色,问方然“真的啊方哥那我我能继续跑商不还是去了就不能回来了”
方然哑然失笑“当然可以。那地方就是个商会,你当然还能跑商,还能赶更多的车,认识更多的人”
“嘿爹爹,你听见方哥说的没咱们能加入大商会了”wWW.ΧìǔΜЬ.CǒΜ
“商会什么的先放着,咱们就要冲破最后一道山口了,坐稳咯”常大福吆喝一声,手中响鞭“啪”一抽,三匹铜鳞马似是也看到了终点,一身腱子肉绷紧,蹄子撒开了冲刺,几个呼吸间,便冲过了那道豁口。
灵暴骤然缓和,漫天卷起的碎石头,也没有穿过这个豁口。
常大福从领口摸出来一块被摩挲得光滑无比的断离符残片,脸上充满激动。他掌心包着这块断离符残片,双手合十,抵在额头上,默默感谢了诸天神灵,然后才重新驱赶起来马车。
“嘿嘿,也就是爹爹又换到了两块断离符残片,咱们才敢走天绝岭。放在平日,就算能省半个月时间,咱们也还得老老实实绕道。”常顺冲着方然笑笑,胖胖的脸上喜气洋洋,还看不出常大福那种沧桑之色。
方然点点头。
类似的绝望,荒辰曾经有过,但那,已经是过去了。
马车平稳地前行,方然环视着周围,将地形细节,一一记下来,通过天机轮盘,绘制成一副精确无比的地形图。
便在他丈量身侧那座险峰的高度时,一声低沉的呼啸声传来,随即轰的一声,最前面一架常大福驱赶的车,车辕应声而断。
方然回头时,便正看到一块巨石掠过,砸在地上,犁出来极深一道沟壑。
车身倒覆,幸好常大福反应的快,只是滚在了地上,没被车子砸到。
“劫道”方然眉头挑了挑。
果不其然,一行足有七人,俱是骑着铜鳞马,一字排开,拦在了道路中央。
方然看着这七人,却是皱了皱眉头。
这七人身着甲胄,形制统一,并且看起来,甲胄品质极是不凡。
他们座下铜鳞马,也是全部覆盖着护甲,遮住了要害。
七人立在路中央,如同七座铁浮图,气势更是相辅相成,一看便是训练有素的骑兵。
“七位大爷,小人和儿子还有侄儿辛辛苦苦跑跑生意,都是小本买卖。您要是看上什么,尽管拿便是,只求您千万高抬贵手,放过我们一家人性命吧”常大福从地上翻身起来时,几乎立刻便哈着腰,毕恭毕敬地说道。他只说和儿子和侄儿一道,便是也顺道想庇护方然一二。
毕竟,眼前这七骑人马,实在给他一种面对高山一般的压迫感。
这种压迫感,是用不知多少人的性命,才能喂得出来的。
七骑当中,缓缓有一骑走出,冷声道“天雷门封禁,众生莫入。”
方然眼睛一眯,心道“天雷门封锁此地,要做什么”
常大福依然是谨小慎微的模样,壮着胆子说“小人着实不知。既然是天雷门的大人们封锁,小人这便回头,实在是得罪,得罪”
说着,常大福缩着肩膀,小心退后。
常顺在后面小意看着这七骑人马,脸上露出半是好奇半是神往的神色,但是当看到他们腰间按着的马刀时,又咽了口吐沫,缩了缩脖子。
“杀了还是抓回去,送给旗使大人,充作这批血傀儡的材料”七骑中有一人低声问。
居中的,是他们中为首之人。他的目光冷冷扫过常大福和常顺,说“前几日大人吩咐下来,事态紧急。”他扒出马刀,平淡地说,“全杀了,一个不留。”
话音未落,那人手中马刀出鞘,刀光一闪,斩向了常大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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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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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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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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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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