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了,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
起身,他并不觉得有多冷。
摸了一下脖子,上面没有伤口。再往身上看去,那些之前拷打出来的伤口,也已经全部复原了。
脑子里一片混沌,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王觉明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一路向前,踉跄着他终于回到了家里。
家人见他又活过来了,又惊又喜欢,怕被人发现,便悄悄将他藏了起来。
后来,革命爆发了,封建王朝被推翻了,王觉明这才重新出现了。琇書蛧
许久不见,两人说了好一会儿话。
王觉明虽然还是不清楚自己的死而复生,到底是不是跟雄鸡有关系,不过到底还是为那只小鸡感叹了一下。
若是那雄鸡真救了自己一命,倒真的有情有义,比人都强。
老族长见王觉明还活着,心想那雄鸡死前的心愿已经了了,便起身说要走。
离开的时候,王觉明突然想起了什么,忙说道:“老族长,你先等一下。”
说着,他就转身进了屋子。
不一会儿,他就出来之后,将一样东西递给老族长。
老族长拿到手里一看,那是一支钢笔,笔头上是一根粗大的鸡毛。
“我离开的时候,那小鸡啄下自己尾巴上最长的那根鸡毛送给我。现在它既然已经不在了,麻烦你替我还给它吧。”
老族长点点头说好,随后便告辞离开了。
回到山村里,老族长把鸡毛钢笔放在了埋雄鸡的那个土坑旁边。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山林周围传来一阵公鸡的打鸣声。
声音很尖利,划破长空。
一阵风吹过来,吹起了满山的落叶。
回家之后,他发现家里的母鸡,又孵出了一窝小鸡崽子。
没过多久,那窝小鸡崽子就长大了,其中一只长得特别大,特别雄壮。它的外形,跟死去的那只头鸡,几乎是一模一样。
走起路来,昂首阔别,鸡冠挺立。
后进来更神奇的是,这只雄鸡,也跟之前那只小鸡一样,整天带着一群小鸡,在山林里到处晃荡,喝山泉水吃小虫小草什么的。
山里的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这只雄鸡,在七八年后,也渐渐衰老离世了。
在它刚死后的几天里,村里又孵出一窝小鸡,其中里面的一只长大变成为雄鸡的模样。再过了七八年,又会用新出生的小鸡,来继承雄鸡的事业。
老族长过世后,他的儿子当上了族长,村里的老人也都陆续不在了,但这样的传承,一直持续了上百年。
听完怪人的讲诉,老余点了点头。
果然,这飞禽走兽什么的,确实比有的人更感情。
族长在说之前那些事儿的时候,他肩膀上的那只雄鸡,听得昂首挺立,听得非常认真。
这事儿,虽然听得老余很是感慨,可他还是不明白,这怪人把他引到这里来,目的到底是什么。
正要问什么,只见那怪人伸手,拍了拍雄鸡身子。那雄鸡又咯咯叫了几声,呼啦一下扇开翅膀飞走了。
一片硕大的羽毛落下来,老余伸手接住了它,一看那是雄鸡尾巴上的最长的那一根毛。
这片羽毛呈黑褐色,毛杆透明粗大。
老余抬头,想问些什么,却突然发现那怪人和雄鸡都已经不见了踪影。
沿着那条小溪一路往前,溪水在奔腾。
周围的竹屋依旧,老余却再没看到一个村民了。
老余手里紧握着那只鸡毛,他下了山来到了路上。
雨还是很大,打在身上是冰冰凉凉的。
老余将那根鸡毛紧紧护在怀里,似乎那是一件稀世珍宝。
回到山下,旅店老板见老余神色有些不对,问他刚才去了哪里。
老余什么都没说,匆匆收拾好了东西,跟老板结算了自己的费用,出门刚好碰到去青山县城的中巴车。
伸手拦了下来,老余直接就跳了上去。
一路颠簸,老余总算是回到了家里。
因为淋了大雨,后面的几天,老余生病了,一直高烧不退。
这天,老余吃了点儿药躺在床上看电视,就在这时,一条新闻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条新闻,是跟东山县煤矿事故有关系的。
大概的意思是,分管煤矿资源的县长,在审批煤矿建设的时候,收受了贿赂,在不符合生产规定的审批报告上签了字。
因此,县长负有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时,专项调查组,还查出了他的一些复杂的男女关系,权色交易什么的。
其中一个女人,居然是煤矿出事儿那天,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报道的三十来岁的女记者。
她,是这位县长长期包养的情(和谐)妇之一。
而这女记者,当时也在煤矿的审批过程中,起了非常决定性的作用,获利不少。
看到这里,老余想到那天女记者不顾个人安危,报道煤矿救险情况的过程。再看这则新闻,她的那副嘴里确实是太过虚伪了。
这世道确实是人心不古啊。
关上电视,老余就睡了。
梦里,他一会儿看到满身是血的王觉明、一会儿又看到怪人举着菜刀看向那女记者的脖子。
总之,梦里乱糟糟的,感觉比醒着的时候还要累。
又在床上躺了一两天,老余烧退了,便重新开始做起了他的老本行。
那根褐黑色的鸡毛,他一直放在口袋里。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根鸡毛的庇佑,他老余的杀鸡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后来,老余又借着东风,开起了养鸡场。
他在市郊里找了一大块地,规模弄得很大。
老余养鸡场里出来的公鸡,肉质弹牙,用来红烧板栗青笋什么的,味道非常美。母鸡炖汤,面上的那层黄油,一眼就能看出,是正宗的走地母鸡。
因此,青神县城里,各个农贸市场的杀鸡小贩,都从老余那儿进生鸡。
不仅如此,那些饭店酒店什么的,也开始大量从老余这里订购。
时间长了,老余养鸡场的名声,甚至还传到了周围几个县城,这老余的赚的钱,止不住的往上升。
那根从东山带回来的黑褐色鸡毛,被老余细心的保留起来了。
他笃信,自己运道里所有一切的变化,都是这跟鸡毛带来的。
生意好了,老余把家里人都从乡下接了过来,还在那鸡场旁边建了个气派的小楼,花了不少钱。
原以为一切都会风平浪静,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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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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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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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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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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