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座高耸巍峨、睥睨全城的城堡,通体由赭红色花岗岩构成。
它包括了十余座挺立的尖塔,密闭的桥梁和谷仓,外面还包裹了厚厚的城墙。远远望去,就好似一个半躺在山坡上的泰坦巨人,正在威严地俯瞰着自己的领土。
艾伦正坐在一辆装潢精致的四轮马车里,由四匹白色的高大的骏马拉着,沿着斜向上的山路,一路向着王宫驶去。
此时仍然下着大雨。
天上闪烁着青紫色的电芒,宛若刀光剑影,一次又一次劈开灰黑色的乌云。
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重重砸在马车上,发出铿锵有力的金石之声。
但这并不妨碍艾伦隔着雨水连成的层层珠帘,细细打量着这座拥有数百年历史的古老城堡。
当年,在布雷登王国的开国君主“建国者”诺曼一世在这片土地登陆之后,曾经策马扬鞭,围着这座山峦绕了一圈。
他说:“凡是我马蹄踏过的地方,将是这个国家未来的心脏。”
随后,诺曼一世发布诏令,从全国各地征召成百上千的工匠聚集于此,夜以继日开山采石,堆砖叠瓦。
历经多年,终于建成了这座壮丽雄浑的城堡。
而就在王宫建成的那一天,诺曼一世下令处死了所有参与筑城的工匠。
他认为,只有具备王者血脉的人,才可以掌握王宫里隐藏的一切秘密。
这些年来,这座城堡便一直矗立在此地,历经日复一日的烈日暴晒、暴雨侵蚀,以及一次次伤痕累累,一次次修缮翻新。
它见证了太平盛世、大国崛起,也见证了权力倾轧、铁血硝烟。
甚至,就连执掌王国的主人的姓氏都反复变更了好几次,它也巍然不动。
似乎在它的眼里,人类那些自以为是的尔虞我诈,看上去都无比可笑。
“约克先生,我们很快就要到达目的地了。”
当马车驶过一扇宽阔的石拱门后,车夫回过头来,对艾伦说道。
艾伦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
今天,为了参加授爵仪式,他换下了黑色的魔法师长袍,穿上了布雷登王国贵族的传统服饰。
那是一件长绛红天鹅绒外套和一个貂皮披肩。在披肩上,装饰有海豹皮制成的圆点,圆点的行数与贵族等级相对应。
公爵有四行圆点装饰,侯爵有三行半,伯爵有三行……以此类推,像艾伦这样的终身制爵士,便只有一行圆点。
除此之外,还有深色紧身上衣,中间蓬松而两端收紧的“南瓜裤”,白色的紧身裤袜,并装饰有突起的布卷和衣翼,以及繁复的刺绣花纹。
总而言之,如果要让艾伦用一个词来概括这身衣服的特点,那除了“浮夸”二字之外,他再也想不到更好的形容了。
毕竟这服饰是两百多年前流行的款式。
现在的绅士们早就不这样穿着了。
就连霍华德这样一向含蓄的人,在看到这一情形后,都忍不住感叹说:“艾伦,我还以为你是要去首都大剧院演戏呢!”
而玛格丽特女王的贴身女仆莉拉则评价道:“约克先生,你的相貌配上这身衣服,就和骑士与公主那幕剧的男主角一样英俊潇洒;换做是其他人,恐怕就成马戏团里滑稽的小丑了。”
艾伦对此付之一笑。
同时暗暗发誓,以后若非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再穿这种见鬼的服饰。
不知不觉间,马车绕过了雕刻着王冠与天使的喷泉,停靠在了宽大的中庭。
王宫的侍卫队长已经等候在了这里。
“约克先生,欢迎您的到来!”只见这位身材高大的侍卫队长微微躬身,如是说道。
艾伦微笑还礼。
随后,他便跟着侍卫队长,一级级踏上高高的阶梯,步入富丽堂皇的城堡大厅。
此时此刻,已经有很多人聚集在了这里。
他们中有守卫王宫的卫兵,有服侍贵人们的侍者,有衣着华丽的宫廷仕女,有受到女王陛下邀请前来观礼的贵族,有专门为王室演奏音乐的乐队……
在艾伦来到大厅之际,他们自发地向大厅两侧退避,把中间的通道留给了今日授爵仪式的主角。
随即,大厅里响起了舒缓的交响乐声。
那浑厚而庄严的韵律,仿佛江河的浪潮,虽不汹涌,但壮阔无垠,裹挟着众人的情绪,渐渐归于肃穆与沉静。
不知不觉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落在了艾伦的身上。
从他们那或是好奇,或是惊叹,或是崇拜,或是艳羡的目光里,艾伦感受到了一种玄异的力量,一种自意识中酝酿而生、在情绪里扩散传递的力量。
“诸神以信仰为源。”
在他的脑海之中,属于黑暗之神的记忆碎片再一次悄然浮现。
艾伦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几分钟前,他借助神秘的黑色晶石,向黑暗神殿的信徒们传递了“进攻”的信号。琇書蛧
他之所以选择“授爵仪式”这个特殊的时机,绝不是一时兴起,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布雷登王国的王宫自建成以来,便一直以一种高高在上、尊贵威严的形象存在于国民们的意识之中,汇集了千百年来国民们对于王权的崇拜敬仰的情绪。
或许大部分人察觉不到。
但对于拥有黑色晶石的艾伦来说,这股由崇拜情绪凝结成的力量就仿佛黑夜里的灯塔,强大,炽烈,显而易见。
他今天要做的事情,就是趁着趁授爵仪式进行之际,窃取这股本不属于自己的信仰之力。
然后,再把它赐给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信徒们。
于是,望着高高坐在王座上玛格丽特女王,艾伦微笑不改,从容不迫向前走去。
这一刻,他是整座王宫万众瞩目的焦点。
…………
ps:感谢书友叶子波涛、我不知道取什么名字好的100打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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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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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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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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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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