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早雪,一直下着,整个村庄都陷入了诡异的沉寂之中,偶尔会有一两个人出门,都是紧紧裹着棉袄匆匆而来,匆匆而去。
只有时而会看到炊烟袅袅上升时,才能够在这一望无际的白茫茫中看到一丝人间烟火。
那个午后,天上再一次下起了大雪,我背上一个行囊,向着村子外离去,当我走出了这个十六年都没有踏出过的村子时,我回头看了一眼。
那一瞬间,我突然感觉这个生活了十六年的村子变得十分模糊虚幻,也不知道是不是风雪太大的缘故,那一眼还没有看尽,眼前就只剩茫茫大雪了。
我紧了紧行囊,转身走了。
其实,我并不是这个村子里的人,我是被一个叫徐长生的老头子捡回来养大的,十年前,那个徐长生离世了,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在每天太阳落山那一会儿坐在门槛上,静静地望着远方。琇書網
我不知道我到底想看到什么,但我总觉得远方有牵引着我的东西,那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事务,仿佛,我应该是属于那里的。
后来,我听村里老人,就是我每天都凝望的那个方向,往前百里,有一座很大很大的山,叫做天山!
传说,二十年前,那座山上住着一群很特殊的人,上面的人都宛若仙人一般,时而能够看到有仙剑飞舞,或是有仙人从山上降临人间,后来有村里的秀才告诉我,那是武林圣地——道阁。
我从来没去过天山,也没见过天山,可不知道为什么,听人讲述之后,我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座雪山,山上有草堂,有冰峰,冰峰下有千千万万把剑,还有来来往往的人。
那个早雪的冬天,我向着天山而去。
我不知道我走了多久,终于看到了那座盘旋在脑海里的山。
我上了山,
可山上的情景却和我脑海里的不一样,这上面没有草堂,没人来来往往的人,也没有剑,只有一片苍茫,只有冰天雪地。
山很大,大到一眼望不尽。
我在山上流连了好些日子,我顺着那冥冥中的指引,走过很多很多地方,却都没有一处是与脑海的景象重合的,直到那一天,我来到了山顶。
这里有一块冰雪湖泊,
我突然感觉,我应该跳下去,从里面捞起一把属于我的剑。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跳下去,就在我准备离去的时候,余光瞥见一个雪堆在,露出了一块石碑。
我将石碑上的雪清理掉,露出了几个字——
爱妻秦可卿之墓
夫,顾青辞立!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墓碑上那两个名字,有一种很熟悉很熟悉的感觉,至于原因我也不知道。
那一刻,我突然落下了一滴眼泪,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我只觉得心疼。
因为干粮快要吃完了,我不得不下山。
下山之后,我就一路向南而去。
在荒原上,我遇到了劫匪,
我以为我的人生可能就此结束了,但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我看着那些淫笑的劫匪,心里莫名觉得这些人该死,
到底该怎么死,
我觉得该一剑过后,所有人头落地!
于是,我轻轻往前踏了一步,
那一步,仿佛跨越了一个世界,
待我回头时,那些劫匪全都如我所想,全部人头落地。
于是,我跟着那些被我救下的人一起继续往南,来到一座小城——长岭!
当我看到城门上那两个字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想了很久才发现,这两个字的笔锋与我在天山看到的那墓碑上的字迹居然一模一样。
我向旁人询问顾青辞这个人,
然后就听他们讲了很多关于这个男人的故事。
当我听到顾青辞的故事时,那种冥冥之中的感应又出现了,我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幕幕我从没见过的画面,那是一个一袭白衣的身影,可我却看不太清楚他的容貌。
只是,这却是那么的熟悉。
我想见一见顾青辞。
但最后,我听到的所有关于顾青辞的消息都是只有一个结果,就是顾青辞已经死了。
我决定去走一遍顾青辞曾走的路,或许能够有一些收获。
我顺着我听到的故事,走过十万大山,在这里,我认识一个统领十万大山所有马贼土匪的人,那是一个温和的中年书生,他叫马之白,他说他曾经和顾青辞是好友。
我也见到了一个一袭红衣,绝代风华的女人,她叫穆离仙。
后来,我来到了金陵,
正逢三月,桃花漫天。
我在这里游荡了好久,直到一个下雨的夜里,一朵桃花飘落到我面前,
那一刻,我耳边突然听到一句——“先给一支行不行?”
那是一个充满温柔,却又不着调的声音。
仿佛一个错觉。
离开了金陵之后,我来到的京城,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女进士,她叫蓝忘辞。
我遇到她的时候,她正在酒楼里跟人大打出手,只是,她有些狼狈,听闻对手是当朝镇国公顾青石的儿子顾念歌,得其父之真传,武功卓绝。
我远远的看着那两个人,
从酒楼打到大街,从街口打到街尾,我一路都跟着,因为,我感觉这两人很熟悉。
最后,在蓝忘辞落败之时,顾念歌一剑劈了下来,却根本收不了手,两人都吓得脸色苍白。
那一幕,在我眼里变得非常慢,
仿佛时间停顿一般,我走过去,轻轻一拍就将顾念歌与他手里的重剑一起拍飞了出去,在地上砸了很大一个坑。
我很迷茫的看着自己的手,充满了疑惑,
顾念歌很气愤,因为他丢脸丢大了,却又不敢动手,叽叽咕咕的不知道说着什么,
看着他那个模样,
我心里突然涌出一股怪异的情绪,走过去,掂量了一下身高,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轻轻的摸了摸他的头。
顾念歌气得当场就动手,
然后被我狠揍了一顿,哭着就回家了。
也是如此,我与蓝忘辞成了朋友。
只是,蓝忘辞的活泼开朗让我很不习惯,我在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觉得她不应该是这样的性格,我觉得她应该是个文文静静的大家闺秀的模样。
于是,我给她买了一把琴。
但她并不喜欢,她似乎没什么爱好,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谈论他的师父,她总说她有一个很厉害的师父,说她师父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人。
时间久了,我对她的师父顾先生有了一些好奇,恰好,蓝忘辞准备要回家去看望她的师父,邀请我一起去她家,
或许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本来我计划去青州走一走,却在蓝忘辞邀请时,鬼使神差的答应了。
…………
这天寒地冻,晨色里,位于崇山里的梧桐寨,青竹丛生,一眼全是青色翠竹,风声呼呼而过,羊肠小道里远远望去,几排深浅不一的脚印正慢慢被覆盖。
我牵着马,跟着蓝忘辞进了竹林。
隔着远远的,蓝忘辞就大声互呼唤她的师父,跑得非常快。
我慢慢的在后面跟着。
“小南月,你不是一直想见我师父吗?你快来过来呀!”
听到蓝忘辞的呼唤,我牵着马,背对着茫茫大雪,缓缓走进了篱笆小院,当我抬头看向先生,那一瞬间,仿佛时空倒退,
我听到顾先生呢喃出声:“可卿!”
那一瞬间,脑海里的那些画面连接在了一起,
那个许诺了我十里红妆的人,
我等了一世,这一生……
“顾青辞,我回来了!”
天地一片寂静,千丝万缕的雪花,从低沉的天空中纷纷扬地飘落下来。霎时间,山川、田野、村庄,全都笼罩在白蒙蒙的大雪之中。
顾先生脸上露出一缕微笑。
我也笑了,
看,下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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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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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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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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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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