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望着顾青辞的背影,手中的无垢剑突然摇晃了起来,然后出现一抹白光,飞入秦可卿手中,不停地嗡鸣,振动,但,秦可卿却一把握住它,立与雪中没有动。
感受着无垢剑的动静,秦可卿突然笑了,那一瞬间,在茫茫大雪中就像是开出了十里桃花,春风提前来了一般,她抚摸着无垢剑,轻声道:“无垢,其实,我自己也是开心的罢,你要替我记得,他许了我十里桃花……”
……
第二日,天空泛白。
“呜……”
北漠军队再一次进攻,黑压压的军队宛若潮水,一波一波的涌了过来,再一波一波的碎成泡沫,前仆后继,一浪跟着一浪。
战火一瞬间点燃,顾青辞站在城墙上,一剑砍杀掉一个北漠士兵,大吼道:“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边州,今年大漠我杀敌,直到一口气!”
此刻,在城墙下的军营里,有一个锦袍公子哥儿突然抬起了头,他听到了顾青辞的声音。
旗岭驿城墙下,是一片荒野。
当初顾青辞为了方便,就直接将军营安在了这里,几天前,马之白断臂救仆,受了伤之后就被顾青辞安排在了军营里养伤,这几天下来,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因为北漠攻城,一直都没停过,而顾青辞几乎都一直在城墙上。
但是,马之白对顾青辞印象非常深,即便只见过一次,他对顾青辞的声音依旧非常熟悉,在营帐里一听到顾青辞的声音,立马就知道了。
“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边州,今年我杀敌,直到一口气!”马之白轻轻地吟诵着顾青辞刚刚念的词,叹了口气,道:“说得好啊,今年我杀敌,直到一口气,这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这才是真正的读书人!”
马之白突然眼神一动,从床边拾起那柄佩剑,慢慢地站了起来,他的左手还是动不了,但是并不妨碍他右手持剑。
正趴在床上打瞌睡的三才突然惊醒,急忙道:“公子,您要干嘛?您不会是要去跟着顾大人杀敌吧?”
马之白看着三才,道:“难道不可以吗?”
“不行,”
三才没有说话,正好从营帐外进来的董志突然大声道:“公子,刀剑无眼,您要是受伤了怎么办您一点武功都不会,可不能去战场!”
马之白摇了摇头,道:“董叔,这长岭县几千县兵,都是武者吗?他们去的,为何我就去不得?”
“不一样,”董志说道:“他们都是贱命一条,如何能够与公子您相比,更何况……”
“住口,”马之白突然怒道:“董叔,以后这等话你就不要再说出口了,他们凭什么是贱命,我马之白的命凭什么比他们贵重?他们现在在战场浴血厮杀,他们是英雄,而我马之白却在这里眼睁睁看着,他们比我好贵许多!”
董志自知失言,只得讪讪道:“是,公子,是小人说错了,但是,不管如何,您也不能去,要是,你有个什么闪失,我如何更老爷交代,您……”
“好了,”马之白打断道:“顾兄说的对,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如今家国天下在前,我就算是读书人又如何,不也是堂堂七尺男儿吗?”
说到这里,马之白突然抽出长剑剑鞘落在地上,用手一挥,冷冷道:“你们谁若阻我,我便杀谁!”
空荡的营帐廖无一人,所有人都已经去了现场上,只有马之白慢慢从营帐里出来踏在雪地上,一步一个脚印,慢慢地向城墙上走去。
……
无数骏马腿折颅歪倒在地面,无数道鲜血喷涌而出,也有数不清的人从城墙上滚落而下,有的在嘶吼,有的人在哀嚎,有人冲去战场有惨然倒下,竟然密密麻麻的挤压在了一起,鲜血像果酱般渗透出来,涂抹在晨光的雪地上。
北漠人似乎今日要决一死战一般,虽然死伤惨重,但是他们都迅速重整旗鼓,哪怕弃马冲锋,他们也无所畏惧。
顾青辞在城墙上,看到了一个让他诧异的人,一个仗剑书生公子哥儿——马之白!
马之白一条手臂还绑着纱布,另一只手却持着一把剑,血淋淋的剑,走到了顾青辞的身边,冲着顾青辞微微一笑,道:“顾兄,我来了。”
顾青辞惊异道:“马兄,你……”
马之白笑了笑,道:“我听说顾兄你做了一首诗“但使大夏男儿在,不教胡马度此山”,我马之白,也是大夏男儿,如今这时候,还容得我退缩吗?”
顾青辞没有多说废话,点了点头,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吧,马兄,你我能有缘相聚,便是死,也是并肩作战而死,人生能在死前多一朋友,也是一大幸事!”琇書網
“若是不死,度过此战,必定与顾兄把酒当歌!”
……
北漠的进攻越来越激烈,但长岭县的县兵们似乎也激发了骨子里的血性,擂石、滚木、石灰,全都用上了,不少人捡起死去士兵的刀枪加入了肉搏之中,北漠用人命铺出了一条路,誓要拿下旗岭驿。
不远处,有北漠兵卒架着云梯冲了上来,后边仍然有人不断的攀爬上来,同夏兵激战在一起,顾青辞持剑冲了过去,近在咫尺的惨叫声响了起来。
战场上的敌我厮杀少了太多的胡里花俏,最多的还是最简单的劈砍刺杀这些动作,但是,一交手,马之白才发现很多事情都已经出乎他的意料了,他的力道和速度根本无法和真正的士兵相比,更何况他还有一只手差不多残废了。
一名持刀的北漠人冲了过来,顺势一挑,就将马之白手里的剑给劈飞了,一声大喝,大刀向着他的脑袋劈下,那一瞬间,马之白闭上了眼睛,心里却没有什么遗憾,男儿战死沙场,也算是死得其所,又有何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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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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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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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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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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