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籁俱寂时,却有一条街,是热闹的,这条街是长岭县的温柔乡,因为这里有红袖招,也有鸣翠楼,还有很多的青楼赌坊。
程家二少爷程寄这两天是春风得意,他一向自认天赋异禀,不论武功还是才华,都远远超过他的大哥程毅唔,可是偏偏程毅唔比他大一岁,他父亲对待他们的态度就截然不同。
程寄一直以来都不甘心,想法设法都在讨他父亲的欢心,可偏偏一直不得势,他一直觉得是老天爷不公平,其实,谁都知道,程家两个少爷,全都是眼高手低不学无术之徒,偏偏还自以为是。
昨天夜里,程寄得知程毅唔白白捡到一个功劳,一时间就在那里恨天不公,可是,没过多久就传来,他大哥居然死了,顿时,他就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一时间,之前那些瞧不起他的人,全都风向变了,一个个变着法来讨好他,然后,他就膨胀了,飘飘然了。
就在一个时辰前,有人告诉他,鸣翠楼里来了一个花魁,漂亮得不得了,简直犹如天女下凡,然后他就带着一群狗腿子来到了鸣翠楼。
鸣翠楼的老妈子自然认识程寄这个长岭县最大的二世祖,隔着老远流出来迎接了。
“少特么废话了,把你们这那个叫凤儿的花魁给本少爷叫来,今晚本少爷就要她了!”程寄推开老妈子,说道。
老妈子脸色一垮,非常为难道:“哎哟,程少爷,这不行啊,凤儿那丫头已经被人给包下来了,不接客!”
“你特么说什么,”程寄狠狠地瞪着那老妈子,说道:“你特么要是再敢多废话一句,老子今天弄死你,再一把火烧了你这鸣翠楼!”
“可是……”
那老妈子还准备多说两句,却被程寄瞪了一眼,立马改口道:“是是是,凤儿能服侍程少爷,是她的福气,程少爷,您请!”
“哼,”程寄不满的冷哼了一声,就往楼上去了。
那老妈子看着程寄的背影,嘴角闪过一丝冷笑,招呼旁边一个小厮,轻声道:“快,去把凌风少爷请来,就说凤儿出事了。”
那小厮立马转身跑出了鸣翠楼,而那老妈子则到了二楼一个包间里,将门关上,行礼道:“小姐,事情已经办妥了!”
包间里一个人慢慢显现出来,正是红袖招是青衣,看了老妈子一眼,道:“吴妈,你待会儿出手利落点,千万不要留下痕迹!”
“是,小姐。”吴妈说道。
没过多久,飞鹰帮少帮主凌风提着剑,寒着脸就来到了鸣翠楼,吴妈立马跑过去,哭丧着脸,道:“凌少爷,您可来了!”
凌风咬着牙,一脸杀气,道:“到底怎么回事儿,你给我说清楚!”
说起来,凌风对凤儿是真的喜欢,半年前,凌风母亲因病去世,一度让凌风伤心,沉沦在青楼,偶然一次机会,遇到了凤儿,这凤儿善解人意,对凌风关怀备至,正值失去母爱的凌风,就对凤儿产生了感情。
他也曾经想过,把凤儿娶回去,但他还是有理智,知道他父亲不可能让凤儿一个风尘女子过门,为了让他父亲同意,他重新振作起来,不但练功更加刻苦,还积极参与帮内事务,就是为了凤儿。
他基本上三天就会来鸣翠楼一次,谁都知道这凤儿是他的禁脔,刚刚听到有热闹动他的女人,想都没想,就急匆匆的跑来了。琇書蛧
“是程家二少爷程寄,他说如果不让凤儿陪他,就要一把火烧了鸣翠楼!”吴妈说道。
“你难道没告诉他,凤儿是我的人吗?”凌风说道。
“哎呀,凌少爷,程寄是什么人,您还不知道吗,你现在还不去阻止他,怕是凤儿都要寻短见了,凤儿早就说过,此生唯你之外,再也不让人碰她,这程寄逼迫她,怕是……”
吴妈点的这一把火彻底把凌风的理智烧没了,他脑海里立刻想起了和凤儿的山盟海誓,哪里顾得上什么程寄,提着剑就冲了上去。
凌风一脚踢开门,入眼就看到凤儿衣衫不整,已经被撕得差不多的酮体正在床上呜咽,使劲挣扎,但是程寄赤裸着全身,正往凤儿身上扑。
凌风顿时怒火中烧,大吼道:“程寄,你特娘找死!”
大门被踢开,程寄被惊了,立马从床上翻起来,骂道:“你特娘的又是谁?”
吴妈这时候,立马拿着一件衣服冲进去盖在凤儿身上,不停地安慰凤儿。
凌风很愤怒,但他还是有一些理智,他知道飞鹰帮最近和程家的关系知道他若是杀了程寄,那么程闯必定和飞鹰帮不死不休,所以,他一剑刺过去,并没有往致命处,只是打算重伤程寄,教训他一下。
然而,凌风没想到的是这程寄居然像是发疯了一样,在最后关头,居然膝盖一弯,眉心正好撞在他的剑上。
“你”
程寄指着凌风,额头上鲜血冒了出来,混着他不甘心的眼神,缓缓的倒在了地上。
这一切发生在电石火光之间,凌风也呆住了,所有人都懵了,没有任何一个人注意到程寄背后的吴妈悄悄收回了手,顺便捡起了地上的一颗石子儿。
……
长岭县下着雪,天气冷,只要在家的人,基本上都在烤火,而庞世龙今日也是烤火烤了一整天。
偌大的宅院,除了仆人之外,就只有他一个人,他的一家人,全都被顾青辞带去当人质了,一个人枯坐一整天,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天色已晚,他站起来,出门,准备去方便一下,就睡觉了。
打开门,寒风袭来,有些昏沉的脑袋瞬间就清醒了,抬眼望去,所有的屋顶都是白茫茫一片,即便是夜晚,依旧清晰。
突然,庞世龙眼睛一凝,他好像看到了一个人影,转瞬即逝,他搜了揉眼睛,发现那个人影以非常快的速度往他这里移动。
“好高明的轻功!”
庞世龙暗赞一声,对方在一座座屋顶间跳来跃去,仿佛一道道残影。
然而,渐渐地,庞世龙发现不对劲,对方好像是冲着他来的,然后他急忙抽刀,准备战斗,却发现,对方已经落到了他的院子里。
“县尊大人,怎么是你!”庞世龙惊讶道。
庞世龙满脸骇然的看着顾青辞,他实在没想到来人居然是顾青辞,急忙走了过去。
顾青辞也是专门试一试武当梯云纵,他也没想到只是五层的梯云纵居然就这么快,冷风呼呼,吹得他现在流了好多鼻涕。
擦了擦鼻子,顾青辞看着走过来的庞世龙,也惊讶了一下,没想到这么巧,居然一进来就碰到了正主,微微一笑,道:“怎么,庞县尉不欢迎本县!”
“没有没有,县尊大人光临寒舍,蓬荜生辉!”
庞世龙可不敢得罪顾青辞,全家人的小命都握在顾青辞手里呢,而且,刚刚无意间见识了顾青辞的轻功,庞世龙彻底坐实了之前的猜测,顾青辞背后一定有高人。
庞世龙年轻的时候,也在外面闯过江湖,眼力劲绝对不差一眼就能看出刚刚顾青辞所用轻功等级非常高,远远不是他这种小人物所能拥有的。
之前顾青辞能够拿出三尸脑神丹,庞世龙就猜测,顾青辞背后有高人,甚至可能是大门派弟子,只是不敢确定,现在他确定了,也彻底打消了最后一点念头。
“走走走,特娘的,冷死我了,先进屋吧,本县有事儿跟你商量!”
顾青辞不知道庞世龙想的那么多,当然,要是知道,他也不以为意,神秘点好,才能让人投鼠忌器,拍了拍庞世龙的肩膀,就往院子里面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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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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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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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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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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