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动尽嫣然。”
郑王举着扇子吟诵了一句,众人听了郑王的首句就赞不绝口。
“此句甚妙,虽然诗中并未提及开题之物,却把此物写得楚楚动人,且此句意境绝佳,让人有春风拂面,暗香扑鼻之感,郑王殿下不愧是我中州最有才华之人,就连老夫也自愧不如。”
岑夫子如此赤裸裸的拍马屁,让郑王都有些脸红。
郑王吟完,岑夫子又捋了捋胡须接着吟到。
“一开七色香满园。”
岑夫子吟完,众人又连连点头赞许。
苏软妹本想接下第三句,不想童蒙却举扇起身抢占了先机。
“时逢年节剪窗上。”
童蒙吟完,众人虽然也是点头,但是却觉得第三句写得太突兀,使得最后一句完全就成为了绝句。
众人在苦思良久之后,也不得要领,郑王就转头看了看苏软妹,苏软妹在思索片刻之后,就站起身来吟道。
“寒冬腊月飘人间。”
苏软妹吟完,众人虽然觉得一般,但是出于对郑王的礼敬,所以也纷纷拍手。
童蒙听了苏软妹的诗,就对她恭敬的作了一个稽首,苏软妹也向童蒙回了一个万福,书记官把整首诗写下来之后就交给了郑王,郑王念了一遍就笑着点了点头。
“此诗合我等四人之力拼凑至此,已是不错,刚刚这个就算是热身,现在正式开始行酒令。我们按着顺序接诗,接上了才能喝酒。”
郑王说完,众人就开始摩拳擦掌。
苏软妹见众人如此欣喜反倒是有些奇怪,在她所在的年代,都是输了的人才喝酒,为什么到这里就完全相反。苏软妹在转念细想之后就恍然大悟,想来酒在古代是奢侈品,寻常人家根本就喝不起,尤其是那种好酒,所以逮到了这种喝白酒不给钱的事情,那还不绞尽脑汁,跃跃欲试。
“这次我们就把开题的机会交给苏姑娘,想她是我们在座唯一的才女,大家不会有什么异议吧。”
郑王说完,众人就连连点头称是。
苏软妹在细思片刻之后,就站起身来对众人说道。
“软妹是女儿身,既然以我来行酒令,那我就以美人来开题。”
苏软妹咳嗽了两声之后就吟了起来。
“自古英雄难过关。”
苏软妹吟完就端起酒杯喝了口酒,就发现这酒不仅度数不高,而且还有一股子水果的味道,很像是鸡尾酒,但是又比鸡尾酒的味道要清冽爽口。
众人听了苏软妹的诗就有些目瞪口呆,因为这开题的确是太草率了些。
郑王瞧出了众人的窘态,于是就笑着接了下一句。
“楚王寻梦入仙山。”
郑王吟完也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岑夫子捋了捋胡须又接着吟道。
“君子钟情思不昧。”
岑夫子吟完,也举杯喝了一口美酒,童蒙正要收官,不想从亭子外又传来了一个声音。
“不在天边在眼前。”
苏软妹仔细一看,此人正是高士奇,而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位翩翩公子,那公子的身高与颜值都不输童蒙,只是在左边面颊上长着一颗黑痣。
“高兄,慕容,你们可算是来了。”
郑王见了高士奇和慕容迪,就起身相迎,众人也是站起了身来。
其中就有人小声的议论到,这二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竟让郑王如此的刮目相看。
岑夫子的弟子则小声回到,这高士奇乃是郑王手下第一谋士,而慕容迪则是通州望族,想通州乃是大昭国最富庶之地,这慕容世家在通州可是要钱有钱,要人有人,郑王对他高看几分也属正常。
郑王将高士奇和慕容迪迎回亭中就坐在了苏软妹的旁边,如此整个诗友会就达到了一个高潮。
郑王与高士奇与慕容迪攀谈了一阵,而后高士奇就向苏软妹引荐了慕容迪。
“苏姑娘,慕容公子很仰慕你的才情,他原本是不想来参加这次的诗会,若不是我讲了你的事情给他听,他又岂会轻易就回心转意。”
高士奇说完,慕容迪就抱着扇子对苏软妹做了一个拱手,苏软妹也起身向慕容迪做了一个万福。
“慕容刚才在外面听了苏姑娘所做的诗,其实也并无出奇之处,且不知苏姑娘还有何等才艺,竟然一向眼高于顶的高公子如此的仰慕于你。”
慕容迪说这话的时候完全的面无表情,想来他定是觉得此行是让高士奇给忽悠了。
对于慕容迪的质疑,苏软妹原想不做解释,顺其自然,但在转念细想之后,就觉得这慕容世家在通州乃是豪门大户,即便郑王也想攀上他这层关系,若是自己能笼络这慕容迪,指不定以后还能为小皇帝增添些许的实力。
“苏软妹不过是一介女流,胸中也并无远大的志向,且不知慕容公子是喜欢苏软妹有何等经天纬地的才华,苏软妹唯一擅长的不过就是些女儿家事,且不敢在慕容公子面前献丑。”
苏软妹说完,慕容迪就站起身来,准备离去。
“慕容公子,苏姑娘跟你说笑呢,你别往心里去。”
高士奇拉住了慕容迪的衣袖,想要挽留他,郑王却喝了口茶,并不言语。
正当高士奇与慕容迪僵持不下之时,童蒙也倒了一杯茶,很是随意的说道。
“今日此处就是寻常的诗友会,郑王殿下纡尊降贵就是为了与民同乐雅俗共赏,慕容公子自认清高,不愿与我等俗人共处,高兄你又何必强人所难。”
童蒙说完,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高士奇本想让童蒙少说两句,不想慕容迪却冷冷的笑了一下。
“我当是什么人,原来是童蒙,别以为你有些才气就能如此的狂妄,想你童家在通州不过就是个小门小户。”
慕容迪话未说完就发现自己的身上已经被茶水给弄湿。wWW.ΧìǔΜЬ.CǒΜ
“不好意思,慕容公子,我本来是想给你倒茶的,不想”
苏软妹假意要给慕容迪擦拭衣服,慕容迪则一手挥开了苏软妹。
“别碰我,你这粗俗的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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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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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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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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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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