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之大唐中兴>第111章 有使自南来(二)(三更)
  对于自己二弟的疑惑,孙烨也不是很清楚,他看到李晔从青城山带回十个道士的时候,也有些惊讶,就跟现在的孙辰一样。不过他主动问了李晔,不过李晔只是说好奇道士的炼丹而已,并不是想服食弹药。琇書蛧

  虽然孙烨对于这个说法并不满意,但见李晔也不像说假,只能信了对方。现在孙辰问起,他也不知道怎么解释。

  “二弟,这个为兄也曾问过殿下,但殿下明言不是想服食弹药,只是好奇其炼丹之法。那是殿下,为兄也不好一直追问。”孙烨摇了摇头,解释道,“为兄观寿王也不像是沉迷于长生的那种人,可能殿下真的只是好奇,毕竟殿下年幼,对于这新奇之事,有些好奇也不为过。”

  “可我怎么感觉殿下之前去青城山就是奔着这些道士而去今天青城县令呈上来一封书信,信中便说殿下一到青城山就询问其是否知道懂得炼丹的道观。”孙辰并不相信那套说辞,骗骗其他人还行,但想骗到他们,还是差点事。

  “有可能殿下想自污。”孙烨的随口一猜,倒是猜到李晔找道士的初衷之一。

  当然孙烨不知道李晔找炼丹的道士,其实就是想研制出黑火药而已。可孙烨并不知道这个,就算是他听说过炼丹爆炸相关的事情,但也不会想到会把这种爆炸用到作战上。

  要知道历史上,黑火药虽然在唐末被发明出,但实际上得到大规模运用还是在宋朝,这中间可是隔了上百年,现在的孙烨自然想不到这些。

  “自污”孙辰一愣,有些疑惑地看着自己大哥。

  孙烨肯定得点了点头,认为很有可能是这样,“殿下并不像我们想象中因为年幼而什么都不懂的人。在到西川之前,殿下只是一个普通的亲王,虽然得到陛下的照顾,但没有掌握军队,也不参与朝政,在朝臣中毫无存在感。

  但现在你看看,殿下有了天策军,而且可以参与朝廷大事上的决策。而且在朝中,影响力不如吉王,但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郑相对殿下就颇有好感,其他朝臣也在关注殿下。

  这次平叛,殿下歼灭两万叛军,斩杀叛军首领阡能,而且还扩充了天策军。这样的情况下,二弟你觉得陛下会不会猜忌殿下”

  孙辰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突然想到一个事,不确定道,“之前歼灭阡能叛军后,天策军就不在南下邛州,难道也是因为这个”

  “这个我可以肯定得告诉你,的确是这样。”孙烨重重地点了点头,要知道李晔的这些决定并不是他、裴荣、郑凝绩告诉的,而是对方自己做的决定,“以天策军战斗力,借着大胜之势,很快就可以横扫邛、雅二州,可殿下并没有去做。

  殿下若是普通人倒没什么,但殿下是亲王。加上田令孜等人在一旁进谗言,殿下的风头若是再盛点,陛下就算是跟殿下关系再好,也会起疑。”

  “所以殿下不仅按兵不动,还故意去一趟青城山,请几个道士回来”孙辰顺着自己大哥的话,分析道。

  “应该是,不过殿下并没有承认。”相比于之前的不确定,现在孙烨肯定了这个猜测。

  “如果真的是这样,殿下这一招可谓之高明。”孙辰的态度顿时转了一百八十度,“这是裴司马出的主意,还是郑司马给的建议”

  “都不是,据我估计,应该是殿下自己的决定。”孙烨摇头道,“现在,你还觉得为兄之所以建议鼎力相助殿下,还草率吗”

  “若是这样,孙家跟殿下绑在一起,也不是不可以。若是殿下能登基,到时候我们孙家也能水涨船高,不说跟关东几大世家相比,但也不会局限于这成都府周边。”说到这儿,孙辰的眼神中就带着一丝兴奋,到时候他们就是真的光宗耀祖。

  “为兄已经过了知天命之年,以后孙家还是得靠二弟你和皓弟。”孙烨认真地说道。

  自从过了五十岁,虽然还算健朗,孙烨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这个年代的人,活个六十多岁都算是高寿了。而自己的几个儿子中,长子今年都快四十了,依然没有取得进士之位;其他三个儿子,也都不怎么争气,一个进士都没有。小女儿孙媚倒是聪明,可惜是女子。

  所以说在在他退下后,他的几个儿子根本无法掌管整个家族,要想维持家族的兴盛,肯定会把家主之位传给二弟孙辰。

  “大哥说笑了,大哥的身体这么好,孙家有你掌舵,才能安稳、团结。”虽然孙辰的品级比孙烨高,但他这个刺史不比其他大权在握的刺史,他是一介文人,掌控军队就很难,这也缺少了一些底气。

  而孙烨虽然只是个从四品上的长史,但却是亲王府长史,若是没有这层关系,孙辰的刺史之位都不一定能保住。蜀州靠近成都府,乃富庶之地,陈敬瑄早就眼馋了。所以孙辰知道分寸,有大哥孙烨在,他们孙家才能有现在,不然早就被陈敬瑄免职。

  两兄弟当天晚上聊了很多,也算是第一次交心,既然已经决定走出那条路,他们也甘愿去冒险博一下。通过这次交谈,两兄弟也算是在这件事上达成一致意见,从龙之功的诱惑,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第二天,李晔便率领近万天策军班师回朝。

  大唐中和二年十一月五日。李晔率领天策军凯旋回到成都府,成都西门,无数成都百姓翘首相盼,近十万人把城门口挤得水泄不通,道路两边更是站满了人,还好神策军出来维持着秩序。

  李晔的这次凯旋,不单单是成都府的百姓前来迎接,李儇带着群臣亲自来到城门口外迎接李晔的凯旋。

  李晔以15岁之龄,率领一万七千军队前去平定叛乱,其更是率领本部天策军亲自迎战阡能叛军,一共打了两仗,都亲自指挥军队。

  第一仗,率领七千天策军和王府亲兵组成的部队,击败了罗夫子和罗混擎的八千叛军,毙俘七千之众;第二仗更是以六千军队大败一万六千余叛军,斩杀叛军首领阡能,己身伤亡不到一千,堪称大胜,并且解了蜀州之围。

  若是之前,成都府对于李晔的了解只是一个颇有才华,但不务正业的亲王。李晔的几首诗词,在成都府倒也比较出名,虽然词难登大雅之堂,但李晔这一亲王所作,谁敢说难登大雅之堂加上其传唱度最广的两首诗词,颇得女性喜欢,也让李晔成了成都府不少待嫁女子心中的梦中情人。

  为此李晔还专门把两首词重写了一遍,送给了何东,何东直接把两首词裱装好,然后成了天香居的镇店之宝,而天香居也一跃成为成都府文人雅士首推之地。

  现在不同,李晔虽然年少,但初征告捷,平定了西川军都没能平定的叛乱。对于这个寿王的军事才能,很多人也不禁佩服。

  作为皇帝的李儇,也很高兴,亲自率领众大臣前来迎接,可见一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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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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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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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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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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