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阴阳仙师>第三十四章 这事没完
  毒素是以孢子的形式在空气中传播。

  放石棺的墓室里没有蘑菇,但它与后来那间超大的石洞墓室绝对是相通的。

  通道应该就在石棺内。

  第一次产生幻觉时,只有我和赵军中招,狗宝儿没事,就是因为狗宝儿没有靠近石棺。

  我和赵军中的毒也比较轻微。

  所以很容易就清醒过来。

  然后赵军踢了干尸,冒出的那股黄烟就是蘑菇的孢子。

  我们三个人全都中毒后,一起被山中的野兽拉进了大墓室里。

  这个结果其实让我很欣慰。

  我是个阴阳仙。

  不是植物学家。

  不是荒野求生里什么都认识,都敢吃的贝爷。

  我着了蘑菇的道很正常。

  只要不是妖魔鬼怪,就不算折了金氏阴阳仙的招牌。

  而且我也想到了在古墓中能破解幻术的方法,或者说是抵抗蘑菇毒的办法。

  狗阎王的剥皮刀。

  狗宝儿用剥皮刀捅死山鸡精的时候,我有那么一瞬间从幻觉中脱离出来。

  这件事我跟狗宝儿和赵军互相验证过,他们也经历了这个过程。

  我猜测狗阎王的剥皮刀沾到血后,产生了某种能中和蘑菇毒素的物质。

  至于第一次产生幻觉时,我们到底是因为疼痛醒过来的,还是因为剥皮刀沾了我的血才醒来的,必须得用剥皮刀来再次验证。

  说不定把剥皮刀直接泡在血里,我们就可以完全抵抗蘑菇的致幻毒素影响。

  可惜剥皮刀跟我的百宝囊都失落在古墓中。

  百宝囊可能是我们被拖进大墓室时,掉落在了某个角落。

  剥皮刀失落的就很蹊跷。

  我明明记得杀死野猪精后,我是带着这把刀一起出来的。

  我们三个人一共在医院里躺了三天。

  刘福亲自开车来接我们出院。

  跟刘福来的还有一个带着高度近视镜的老头子。

  据说是市里文物局下来的领导。

  老头其实是在二迷糊死的第二天,就从陕州市到了夏义县,当晚又赶到了门头沟。xǐυmь.℃òm

  他这么急的赶过来,是因为门头沟发现了了不得的文物。

  二迷糊的案子爆出来后,县里下来的人检查二迷糊家寻找线索,竟然找出了一块怀疑是文物的金牌。

  金牌的照片一级一级传到市文化局。

  老头子认定是盛唐的古物。

  门头沟那边一群人正循着金牌的线索,怀疑附近有古墓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就从古墓里爬出来了。

  这些天我们住院,公主庙山上就在进行“抢救性发掘”的准备工作。

  老头子这趟过来,就是跟我们了解墓里的情况。

  赵军鸡贼的狠,只跟老头子说我们是带孩子出去玩,到山上野营,无意间掉进了古墓里。

  老头子问到墓里的情况,狗宝儿就老老实实的把我们见到妖怪,还有红姑成精的事讲了出来。

  我赶紧解释说孩子受惊了,还中了蘑菇毒,所以才产生了幻觉。

  老头子倒也没介意,只是把赵军从墓里带出来的蘑菇全都要了过去。

  刘福全程在一边旁听。

  我们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这点让刘福非常满意。

  这家伙也是投桃报李,顺便笼络人心。

  他以我们发现古墓,对村里做出贡献为由,把住院费都给报销了。

  有人肯出钱,我是不要白不要。

  赵军一见到刘福就还原了本相,彻底变回了狗腿子。

  不但主动跑到前面去开车,还把狗宝儿拉到了副驾驶。

  这幅架势摆开来,我就知道肯定是刘福的意思。

  而且我还知道刘福是想跟我串一下口供。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二迷糊家发现文物。

  公主庙山里接着就发现古墓,还是我这个门头沟的阴阳仙亲自去发现的。

  怎么想这里面都有故事。

  现在还是需要我这个阴阳仙站出来,给村民们一个私下的、有说服力的说法。

  在医院睡了三天,我早就琢磨好了怎么收这个尾。

  山上有个古墓被野狗占了,二迷糊进古墓偷东西,闯了野狗的地盘,野狗就循着味道找上门把二迷糊给咬死了。

  至于阴兵过境那事,亲耳听我说过的,只有刘福、高大梅和赵军三个人。

  只要他们三个守口如瓶、不承认,那它就是个谣言,我就从来没说过。

  至于广场上划车、爆车胎的怪事,我用四个字就全都安排明白了。

  死无对证。

  全部推给二迷糊。

  其实推给二迷糊也不冤枉,车上刻“奠”字,确实是他干的。

  只不过现在我跟刘福还是一条线上的蚂蚱。

  这个尾巴我替他收干净了,自己也能落个清净。

  所以刘福跟高大梅有一腿,还有他唆使赵军洗监控的事,我只当没听过。

  对于这样的结果,刘福自然是十万分的满意。

  他拍着胸脯打包票,肯定找上面领导给我请功。

  我顺口就把赵军也拉了出来。

  要请功得是双份的。

  赵军最早就是冲这份功劳来的。

  一起出生入死了一回,我怎么着也不能让他白折腾。

  当然,我也不会因为这点小恩小惠,就把刘福散布谣言,坑我那事给忘掉。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慢慢收拾他。

  这一趟我感觉最愧对的就是狗宝儿。

  孩子实在是太懂事了。

  我把自己揣摩出来的那些红姑的想法,全都讲给了狗宝儿听。

  他竟然全都理解了。

  回到家之后,我连着几天变着花样带狗宝儿玩。

  狗宝儿看起来很开心,其实我知道没人的时候,他还是会抱着小白狗子一起思念红姑。

  毕竟是个孩子,理解归理解,心里有结,也需要时间去慢慢解开。

  狗阎王说过,让我们忙完了眼前的事,再去找他一趟。

  因为丢了剥皮刀,我没脸去见他。

  还有百宝囊,那可是我们金家多少代人积攒下来的宝贝。

  不说丢了百宝囊,没脸见祖宗。

  就是我这阴阳仙的活儿,也很难再干下去。

  其实我跟狗宝儿一样,都在装轻松。

  爷爷说我最像他,事越急心越静。

  可这一趟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跌跌撞撞,亡命奔逃。

  丢了金家和苟家的宝贝。

  还没把红姑带回来。

  这趟差事办的,真心谈不上漂亮。

  我心里也装了一肚子不爽,是对自己不爽。

  我很不甘心,而且我有种直觉,这事还没完。

  我跟那座古墓的缘分还没尽。

  这事迟早还得有后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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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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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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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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