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细节之中还有细节。
我们这番讨论没能让我们前进一步,还惹的老比尔斯心生了悲戚,但为我们确定了正确的思路,也给予了比里启发。Χiυmъ.cοΜ
光。
比里想起了那片光,其实不止是随着墓室里的人在移动。
光本身也是在移动的。
而且那片光也不是均匀的弥漫,而是存在一个亮度的最高点。
这就说明那片光的光源并不是墓室里的人。
而是在那个人的身上的某个地方。
“神”通过情境重现给我们来了一波提示,比里也通过情境重现发现了新的线索,这是个不错的方法。
我趴到了比里的位置,让艾贝站到了当年威廉站的位置。
我们所有人都看到墓室里的人是飘起来的。
所以他会比外面走过来的四个人高一些。
老比尔斯虽然年纪大了,但底板还在。
就由他来模拟当年那个看不见的神秘人,这样相对高度就没有大的区别了。
接下来,就是比里凭借记忆来告诉我们那个最亮的光点是如何移动的。
随着比里的手指滑动,我们所有人都看出了端倪。
那片高光的移动轨迹,就是隐形神秘人移动手臂点中威廉额头的动作。
这就又出现了一个问题。
夏天的清晨,阳光顺着窗户照进房里,会看到光线下很多的灰尘浮动。
家里的灰尘肯定比我们用手雷炸出来的灰尘少,所以灰烟在高光之下产生了视觉遮挡,越是亮的地方越是看不清楚。
因此比里只看到光源移动,没看清是光源跟着手在移动是正常。
可他最后却看清楚了,神秘人的手点在威廉的额头上,这就不正常了。
老比尔斯说:“除非是在手指与额头接触的那一刻,光源发生了变化。”
“在接触之前,光笼罩住了探险队,那就是变化的过程,变化之后光线是均匀的。”我走到艾贝身边,挥手做了个拢住老比尔斯的动作,“所以在这之后比里又能看清楚发生了什么。”
艾贝说:“光从是手上移动到了探险队四个人的身上,这就是施法的过程,也是改变他们四个身体能量的过程。”
“手上的光。”
我来回踱步轻声自语,总感觉想到了什么,却又没想清楚。
施法的过程?
施法就需要道具,需要媒介。
降头术需要,道术需要,几乎所有的信仰都会相应的器具。
连搏击都可以把自己的身体看做是传导力量的媒介器具。
那个隐形的神秘人一定也用了什么法器。
一件法器!
“卧槽,还真是被玩儿的脑子不好使了。”我猛然转身看向老比尔斯问道,“戒指呢?”
“什么戒指?”老比尔斯莫名其妙的反问我。
“阿努比斯之殿里的戒指。”我急声向老比尔斯解释,“在陈鹤年的地下宝库里,那尊阿努比斯之殿化成了卵,卵爆开之后跟着阴魂一起爆出来的金戒指,上面雕着眼睛!”
“荷鲁斯之眼!”比里叫出了那个眼睛的名字。
老比尔斯慌忙在身上摸了起来。
当初在德罗岛上的时候,老比尔斯是把那颗戒指交给了我。
他是想让我来参透一下那颗戒指有什么猫腻。
我用过一些方法实验,还交给布陀试了试,那戒指并没有蕴含什么特别的力量。
后来我在去暹罗之前,自觉那趟行程不安全,心里想着万一真出了什么事,别再耽误了老比尔斯寻妻,所以就把戒指又还给了老比尔斯。
前几天我们还在账蓬里研究过那东西。
老比尔斯说他特地把那个戒指拿去做了检查。
检查结果看起来很复杂,总结起来用我的话说就是个古代人造的24k纯纯金镏子。
如果把那枚戒指当做古物来看,这个检查结果得惊天动地。
因为那意味数千年前,埃及人就掌握了把黄金提纯到百分之百的工艺。
但是对我们这趟王陵之旅来说,没有一点用处,所以就由老比尔斯收着了。
老家伙摸了半天也没拿出来东西,我不禁有些心急了。
“草,你可别跟我说你没带进来!”我走到老比尔斯跟前掏起了他的衣兜。
老比尔斯推开我,“你别动,我自己找,肯定带了,我一直放在身上。”
我举起刚才顺手从他上衣内兜里掏出的信封问道:“这什么玩意儿?”
老比尔斯也不找戒指了。
他一把抢过信封,手忙脚乱的揣回到怀里。
比里在老比尔斯身后腼腆笑道:“是情书。”
恩?
我被惊到了。
“不是,我没偷看,是佟玲去你账蓬里偷看的,我把拉出来了,她告诉我的。”比里在老比尔斯要吃人的凶猛眼神下慌忙解释。
老比尔斯憋的老脸通红,很有点恼羞成怒的意思。
不过比里是帮他守秘密的,窃密的人已经挂了,他总不能再去找一个死人的麻烦。
这一波,老家伙只能自认倒霉。
只是没想到老比尔斯这么大年纪了还搞这个?
当真是人不可貌相,不愧是能为了媳妇儿打半辈子光棍的老情种。
搞出了这个小插曲,老比尔斯没有了刚才找不到戒指时的慌乱。
他叹着气说:“真是年纪大了,也许是忘在外面了。”
“算了,我想的也不一定就对,或许那东西其实没什么用呢。”我安慰老比尔斯说,“反正在这鬼地方万事不由己,‘神’想让我们见到的时候,闭着眼睛都能见,不想让我们见,我们求着也见不着。”
“哼——!”
艾贝冷哼一声朝着杀手们的尸首走了过去。
她一脚一个,把比里摆的整整齐齐的尸首踢的没有原样。
比里满脸苦涩,想拦又不敢拦的样子。
“why?”老比尔斯朝我摊手。
他觉得艾贝是对他忘记戴戒指进来不满意,在拿尸体发泄!
我让老比尔斯和比里别出声,稍安勿躁。
艾贝看起来行事蛮横,可她绝对不是个会拿别人尸首胡乱发泄的人。
对她来说,与其做这种没意义的事,还不如砸墓室找出路更实际。
“过来搜一搜。”艾贝抬手抓起了一具尸体说:“我想你们要找的戒指,应该在她身上。”
那是一具躺在佟玲旁边的尸首,看身材我就认了出来,正是那个叫佟玲姐姐的女杀手。
比里上前绑着艾贝找了起来。
我似乎是明白了艾贝的用意。
她大概是怀疑佟玲偷走了那枚戒指。
可她为什么不去佟玲身上找,而在……
“真的在这儿!”比里举起了手,指尖捏着的正是那枚带有荷鲁斯之眼标记的金戒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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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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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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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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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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