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作为大夫,救死扶伤是我们的天职和使命,但不可以不通透,凡事都要看开些。
小时候还不知道看开是什么意思,在大街上看到人出殡会躲得远远的,在医馆和医院看到有人死了会吓得直哭,在死亡面前,不怕的人少。随着渐渐长大,我们不再动不动就掉眼泪,对于生老病死确实看开了些,但却变得更加敬畏生命。
我们长到父母的年纪,父母也老了,头发一天比一天白。
第一个令我们感到猝不及防的,是婆婆。
婆婆身体一直都不算特别康健,别人家的贵妇太太都是腰圆脸圆的,唯有她精精瘦,吃多少好东西也没见长肉,她自己调侃自己“生来就不是福相”,最有福气的就是生了个好儿子,而儿子娶了个好媳妇,媳妇又生了个好孙子,“老天爷待我不薄。”
但老天爷还是在她刚过六十的这个年头把她收了去,死的时候很安详,是握着儿子和孙子的手,笑着走的。
我认识凌霄宇之后他从没在我面前哭过,婆婆去世的那一天,他大哭了一场,哭得像个孩子。
都说一个男人真正长大的时候是在参加父亲葬礼的时候。
但凌霄宇说,他长大的那一天,是在他亲眼看着他的父亲掌掴他母亲的时候。
婆婆是特别传统的那种大家闺秀,从小就被教养的知书达礼,说话从来都是柔声细语,从来不会跟人急赤白脸地吵架,这也为她日后的婚姻生活留下了隐患,公公是个风.流种,官路亨通又顺畅,纳妾跟割韭菜似的一茬接一茬,那些女人把凌府的后院当成戏台子,天天争来吵去,拈酸吃醋,甚至大打出手,婆婆虽是个正妻,却完全招架不住那些伶牙俐齿的女人,竟背黑锅去了。
而我那个满腔城府的公公,偏偏对后院的那些事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顾着自己爽快,完全不管他大老婆的死活。
但只要后院一出状况,他就怨婆婆这个正房太太不好,动辄打骂,婆婆又习惯隐忍,想回娘家哭又怕给家里添麻烦。
她绵软了一辈子,最刚硬的一回,是生凌霄宇的时候。
婆婆生前,我们娘俩常常闲来无事躺着聊天,她告诉我凌府后院的那些女人,有一个算一个,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她怀孕,因为不管她们怎么争怎么闹,有一点她们永远越不过去,那就是只要她这个正房太太不倒,她生下的孩子便会成为凌家的继承人。
所以她们明里暗里不知使了多少阴招,想阻止她怀孕,可天可怜见,她还是有了。
公公不重视她这个大老婆,却很重视她肚子里的孩子,老一辈的人尤其是豪门大户,就更加看重嫡长子,他希望婆婆能够给他生个儿子,“有身孕那段日子,是他去我房里最频繁,也对我最好的时候,好到甚至我有一度觉得,他心里还是有我的。”
婆婆说这话的时候,是用一种调侃的语调,可在我听来,却无比的心酸。
“可是那些女人怎么可能轻易放过我呢,他们使出了浑身解数,不惜收买我身边的丫鬟在我的饭菜里下药,还有往我院子里放毒虫的,更别说一个个化身小妖精跑到我的院子里勾~引老爷,当着我的面就各种起腻,诚心恶心我,给我上眼药。那时我就冷眼旁观着,也不跟他们生气,心里只有一个信念:我一定要保护好我的孩子,哪怕是豁出命去,也要保住他!”
婆婆温柔似水的面容上,难得现出一抹坚毅,那是一个做母亲的在面对孩子有危险时展现出来的刚毅和英勇,像一个斗士。
“十月怀胎,终于熬到了生产那日,她们还不死心,有人拐走了姥爷,有人拖住了产婆,想要让我一身两命……”
婆婆回忆起那个充满艰辛的雨夜,浑身忍不住发抖,眼圈通红,“我千辛万苦地生下了霄宇,她们竟还不肯放过我!”
凌府后院的那些女人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她们趁着婆婆刚生完孩子虚弱之际,竟然要把孩子抱走,还美其名曰要抱出去给老爷看,婆婆怎么敢把孩子就这么交给她们,惊怒之下直接拿起产婆给她接生时用的剪刀,从床上爬下来就朝她们刺去!
那个夜晚,大雨滂沱,雷电交加。
刚刚生产完的婆婆一手拿着血淋淋的剪刀,一手抱着刚出世还在嗷嗷哭泣的孩子,杀红了眼,就连公公都不放在眼里。
“你们谁要敢伤我孩子一根汗毛,我就要她的命,不怕死的,尽管来试试!”
那些女人从来没见过软包子的大夫人这么狠辣的一面,吓得花容失色,跪在地上求她饶命,公公更是屁都不敢放一个。
后来我跟凌霄宇说这件事,凌霄宇摇了摇头,“我完全没有印象,打我记事起,母亲就一直宅在院里,几乎很少出去。”
这也难怪,打记事起,凌霄宇就一直在用自己小小的身躯保护着母亲,并不知道他的母亲也在用另一种方式保护着他。
父亲母亲赶来吊唁婆婆,叮嘱我一定要照顾好凌霄宇,让他不要太过伤心。
我点头应下,也不停地嘱咐他们千万要保重身体,“你们年纪也不少了,一定要定时去医院检查身体,不要让我担心。”xǐυmь.℃òm
“你就不要挂念我们了,我和你爸一个比一个惜命,不会那么早死的。”
母亲也已经将近花甲,头发也变成了银色,心态却比从前更年轻了。
父亲体格也非常的硬朗,做女儿的真心希望他们能够长命百岁。
“活那么大岁月干什么,跟老王八似的。”
父亲对“长命百岁”并不十分在意,上过战场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命是捡回来的,能多活一天算一天,他握着母亲的手,“我唯一希望的是能死在你前头,都说两个人过日子,先走的那个轻省些,我倒不是怕累啊,只是谁让我爱你比你爱我多呢,没有我你一个人还能活的好好的,可我要是没了你,那是一天也活不下去的,不如死了算了。”
我和凌霄宇一起把婆婆的后事处理完了,孩子们长大了,也能够帮着我们分担一些事情。
我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除了凌致诚还有凌致信和凌致敬,仨小子中间都差着两岁,拉扯大这三个孩子费了我老命。
仨小子都是婆婆带大的,跟奶奶感情深厚得很,披麻戴孝抬着棺材串了一条长街,跪成一排给奶奶磕头,场面还挺壮观。
我看着那场面,颇为感慨地跟凌霄宇说,“婆婆一个儿子都有三个孙子,那我以后怎么也得有九个孙子孙女吧,等咱俩死了,孙子孙女加起来能排三排给我们磕头上香,那场面就更壮观了,这样想想还挺带劲的,就是不知道那时候我能不能看到。”
凌霄宇对我神奇的脑回路早就见怪不怪了,根本都懒得搭理我。
仨小子还跪在蒲团上,齐齐朝我看过来。
“看什么看,赶紧给我娶媳妇去,我还等着抱孙子呢!”
当母亲的我可是非常霸气的。
送走了婆婆,最令我和凌霄宇挂念的就是父亲母亲的身体,港城离北平路途遥远,通讯也不是那么方便,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第一时间知道,但令我们比较放心的是,晓煜舅舅和晓笙他们都在港城,离父亲母亲很近,小七叔也经常会飞过去看望他们。
至于易恩,这臭小子因为干了一件大事,气得父亲差点跟他断绝父子关系,到现在还不许他进家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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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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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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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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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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