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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十宗仙王>第三十七章岭南之谜
  “一个大活人哪有那么容易就会死?”

  密林深处传来铭羽的声音,只见铭羽说完就踱步走了出来,双手凝聚出神力,他蹲在壮汉的身边,用手中的神力为他的断臂止了血,又用手掌拍了拍壮汉的脸颊,道:“喂,别装了,三阶修士断条胳膊就死,那谁还信封蛮法啊?”

  那壮汉实在装不下去了,尴尬的咳了两声,表示苏醒,而后慢慢的站起身来,板起脸骂道:“既然已被你们识破,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还能一战!”

  洛辰黑着脸,吼道:“我活这么大,第一次见这么不要脸的蛮族战士,居然还装死。”

  那壮汉脸色当下就难看了起来,好歹他也算是岭南部落数一数二的强者,居然被一个白脸娃娃羞辱,他实在有些羞愧难当,可若是真动起手来,应该是打不过洛辰了,毕竟他已经断了一条胳膊,而洛辰身边那个五尺孩童,他刚刚给自己止血的那套法力,则更是威能难测,估计要比这洛辰强大的更多。于是壮汉只能单手提着巨斧,对两个人警戒。壮汉内心怒骂:

  “部落的支援怎么还不到?我重山就要死了!”

  “把斧子收一收。”洛辰拿剑指了指那壮汉,道:“我接下了你三斧,现在该是兑现承诺的时候了,告诉我,你族为何要守护一朵会败坏人修为的花朵。”

  “哼,就是死,我也不会说的。”

  铭羽见那壮汉的表情很是倔强,便欲动手逼供。洛辰拦住了他,轻笑着对壮汉道:“生与死都是小事,难道你岭南部落的祖训没有教过你吗?男人的承诺重于生死,重于一切的道义,即使家破人亡,族灭身毁,也要兑现。难道说你不是个男人,而是个女人?”

  那壮汉脸上阴晴不定,犹豫了一番,扔下了手中的巨斧,道:“我们从未听说过雾毒之花会败坏人的修为,我也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是确实,我这样的三阶修为,在部落中就算是高手了。”

  “我没有骗你。”洛辰摇摇头。

  “之所以我岭南部落会守护这雾毒之花,一部分原因:是族长说雾毒之花会制造幻境,永久的保护我族安全。”

  “那另一部分呢?”

  “是因为族长,要用雾毒之花的……”

  壮汉说道一半,突然浑身颤抖了起来,嘴里吐出大口大口的白沫,轰然间倒地不起,他的脑部七窍缓缓流出了鲜血。铭羽上前摸了摸他的鼻息,摇摇头道:“已经死了,看样子是服了一种毒。”

  洛辰摸了摸壮汉七窍中流出的鲜血,闻了闻味道,若有所思的说道:“是七岔蛊毒,从他出生就开始服用,一旦他做出对喂他毒药的人不利的事情,就会引发毒性,暴毙而亡。”

  “那个所谓的族长就是张新起,也是他给这壮汉喂的蛊毒。”铭羽说道。

  “没错。看来岭南部落有个很大谜团。我估摸着整个岭南部落的人都被张新起下了这种蛊毒。”洛辰想了想道:“壮汉最后说道,张新起要用雾毒之花的…..他没说完,便死了。这句话也是个重点。”

  “嗯。”铭羽点点头。

  “对了,还有一件事。”

  “嗯?什么事。”

  洛辰突然满脸怒容的吼道:“你个王八蛋早就到了附近了吧?万一我打不过这壮汉,你是不是等我死了才出现!”

  “额,我觉得雾毒之花就在这附近,我们快去找吧?”铭羽说完拔腿就跑。

  洛辰拔剑追了上去,他要砍死铭羽,以泄心头之恨。

  壮汉死了,张新起也现身了,可这其中的谜团也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尤其是这个张新起,变得更加可怕了。荆南告诉他,是张新起一人带领岭南部落逃进瓶山,躲避九泽部落的战端,那么按理说张新起是个拯救部落的大英雄,可他为什么还要给部落的人下药?再说了,荆南曾提起过,瓶山的主峰住着一只实力不俗的大妖,所有的幻境都是它制造的。而且它与这岭南部落似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冥冥之中,更是它亲自在保护岭南部落。而雾毒之花,本非善类,它制造的幻境只会保护自己,不会保护任何人,而且这花极其阴寒,会坏人修为,所以作为英雄的张新起应该除掉它才对,可他没那么做,反而留了下来,似乎是有什么用处。

  现在洛辰比较在意的是,瓶山之巅上到底住着什么样的大妖,居然能凭空制造这么一大片幻境,这种逆天的能力,似乎很是少见。洛辰的脑袋有些乱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到了。”铭羽站住了脚步,他和洛辰到达了第二座山峰,而脚下就是一片峡谷,也正是他感应到雾毒之花所在的地方。洛辰说着铭羽的眼睛,望到峡谷之中,只见,漆黑幽深的峡谷中央,隐隐的有一点紫红色光芒,它像一颗星辰一般美丽,也像是一颗星辰坠落在这荒蛮的峡谷之中。

  “那就是雾毒之花?”洛辰问铭羽。

  “不一定。”铭羽从怀里掏出一朵红色的花朵,道:“找到你之前,我遇到了一个张新起的化身,就是这样的花朵变成的假身,所谓一花为雾,三花为毒,峡谷下面的那朵,极有可能就是一个假身。”

  “那我们也得去看看。”洛辰拔出青锋剑,冲下了峡谷,铭羽也跟了上去。

  此时月渐西倾,东边的天上,出现了繁星,看样子要不了两个时辰,天色就会重新亮起来,而在这个时间,却是一夜之中,最为黑暗的时刻。下山的时候,洛辰和铭羽遇到了很多的毒蛇,还有各类的小毒虫,这些微不起眼的小家伙往往身具可怕的毒素,即使是蛮者被咬一口,也会很难受。越接近峡谷的地方,空气越是潮湿,环境也更加阴冷起来,看来确实是个适合毒虫游蛇盘踞的地方。

  “小心一点,难保遇见些有妖力的毒虫。”铭羽小声提醒,他们两人相视一眼,互相点点头。

  峡谷这里生长着大片的阔叶草,每一只草的叶片都有五尺宽,六尺长,活像一个巨大的蒲扇。这些阔叶草六片为一墩,相隔三尺便有一墩,这些落叶草生长的密密麻麻,覆盖了整片峡谷之地,而其间,连一片杂草都没有生长。看来这阔叶草也是一种霸道的植物。

  铭羽恐怕有诈,便率先施展了“荡气回肠”,用自身磅礴的灵力冲击这片落叶草丛,蓝色的神光激荡而去,将大片的阔叶草都冲击的倒伏了,可周围的环境没有发生变化,看来这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景物,并非幻境。

  “走。”

  洛辰铭羽相视一眼,便掀开了阔叶钻进了这片草丛之中。这些阔叶上面有很黏很黏的草叶,像是蛇胎中孕育的黏液一般,碰上去很恶心,这种叶片黏液有微毒,所以阔叶草生长之地,百草不能存活,但这只是对植物来说,对于蛮者而言,这种毒素微不足道,神力加身,这种程度的毒是不能侵身的。

  “我感觉雾毒之花,就在眼前。”铭羽拉住了洛辰,示意他先暂时停一停,做好观察在前进。洛辰也是这个想法,就地蹲了下来。铭羽问洛辰:“你总说瓶山顶上有大妖,庇护这岭南部落之人,可这都死人了,怎么还不见它出现?”

  “这个,当然还得感谢我师傅。”洛辰嘿嘿一笑,道:“我师傅当年进来,破了那幻境,本想把那大妖揪出来揍一顿,或者杀了。后来见它也算善类,庇佑着整个岭南部落存活,所以我师傅也没有特意去寻找它,马马虎虎的就走了。”

  “你师傅真猛啊。”铭羽竖起了大拇指,道:“你身上有荆南给你的保命神通,那大妖能感应到你身上属于你师傅的气息,所以它不敢下手喽?”

  “没错。”洛辰自豪的说道:“我师傅就算是大荒里的混世魔王,当年可谓天下无敌,如今放眼大荒,能和他抗衡的人,也不超过五个。”

  “有机会,我要拜访一下他老人家。”

  “再说吧,先活着出去。”洛辰模糊的说道。

  洛辰如今变成了仙修,还能再见师傅吗?还有脸面见吗?或者说荆南还能认他吗?

  洛辰觉得他是认得。

  两人匍匐着向前爬去,他们不想提前惊扰这雾毒之花,万一它发狂喷出大量的毒气和雾气,纵使铭羽能扛下来,可洛辰怎么办?他这等修为,根本就抗不下五阶毒花之毒,那样的毒气,可能几秒就能把他融化了。

  两人再次扒开身前遮挡一片阔叶,终于看见了那朵五阶的雾毒之花。它比阔叶草还大,足有九尺之高,一朵红紫色的大花从地面上拔地而起,绽放至极,放着诡异曼妙的红紫色光芒。花朵和花杆像是水一样微微透明,里面有着如同血丝一样的经络,在缓缓的流动着液体。

  而在雾毒之花的根部,那里有一泓天然的泉眼,它就像一朵水坑之莲,站在那里。而在那泓泉眼之中,隐隐有个人影在其中盘坐着,那是一个佝偻的老叟。

  亦或者说,他是张新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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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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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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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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